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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他带着胡琴找你来,他伺候不着。

大赤包看叫不来小文,立刻变了脸。东的脸也扯得十分生动,很想用他的片把小文"传"来。倒是招弟拦住了他们:"别胡闹!人家小文是北平数一数二的琴师!你们杀了他,他也不会来!只要有他,我就砸不了;没他呀,我准玩完!算了吧,咱们先打几圈吧!"

还有事,大赤包还有事,胖也还有事。可是中国人的事一遇见麻雀也不怎么就变成了没事,大家很快的了座。

亦陀在大赤包背后看了两把歪脖胡,轻轻的溜去。他去找程长顺。

生活的困苦会迫着人早熟。长顺儿长了一量,也增长了更多的老气,看着很象个成人了。自从小崔死后,他就跟丁约翰合作,作了个小生意。这个小生意很奇特而肮脏。丁约翰是发现者。在英国府,他常看到街上一大车一大车的往日本使馆和兵营拉旧布的军服。军服分明是棉的,因为上下都那么厚墩墩的。可是,分量很轻,每一车都堆得很,而拉车的人或似乎并不很吃力。这引起他的好奇心。他找了个在日本军营作工友的打听打听。那个工友是他的朋友——在使馆区作工友的都自成一帮——可是不肯痛痛快快的告诉他那到底是怎回事。丁约翰,为英国府的摆台的,当然有些看不起在日本军营作工友的朋友,本想扬着脸走开,不再探问。可是,福至心灵,他约那个朋友去喝两杯酒。以一个世袭基督教徒而言,他向来反对吃酒;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只好对上帝告个便。

酒果然有灵验,三杯下去,那个朋友吐了真言。那是这样一回事:日本在华北招收了许多伪军,到了冬天当然要给他们每人一棉军衣。可是,华北的棉已都被日本人运回国去,不能为伪军再运回来。于是日本的策士们埋研究了许多日,发明了一代用品。这代用品无须用机造,也无须在上海或天津定,而只需要一些破布与烂纸就能作成。这就是丁约翰所看到的一车一车的军衣。这军衣一碰就破,一;就是在最完好的时候,穿上也不挡寒。虽然如此,伪军可是到底得着了军衣——日本人它叫作军衣,它便是军衣。

这批军衣的承者是个日本人。日本人使馆的工友们贿赂了这日本人,取得了特权去委托他们自己的亲友制作。那位朋友也便是得到特权的一个。

丁约翰向来看不起日本人,不为别的,而只为他自己是在英国府作事——他以为英国府的一个仆人也比日本使馆的参赞或秘书还要贵的多。对于这件以烂纸破布作军服的事,从他的基督徒的立场来说,也是违反上帝的旨意的,因为这是欺骗。无论从哪方面看吧,他都应该对这件事不发生兴趣,而只付之一笑。但是,他到底是个人;人若见了钱而还不忘了英国府与上帝,还成为人么?他决定作个人,即便是把灵魂给了鬼。况且他觉得这样赚几个钱,并不能算犯罪,因为他赚的是日本人的钱。至于由他手里制造军服的代用品,是否对得起那些兵士们,他以为无须考虑,因为伪军都是中国人,而他是向来不把中国人放在心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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