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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3/4)

一个外地厂商结婚而得到生活保障。作者本人在书中也担任了一个重要角;他既是演员,又是观众。背景多半是在法国,特别是黎。由于姆大半生是在法国度过的,而写作本书时,正因战争避地国,所以写到黎时,特别怀乡情绪,如写他在赴拉里约会之前,穿过卢森堡博馆的公园时,描写园中游人的那一段回忆自己青年时期的描述,完全属于自叙质,和小说毫无关系。又如第六章论述莱辛的《贝妮丝》,都是离开主题发挥自己的文学见解。书中的主要角除掉苏姗?鲁维埃外,全都是国人,使人想起一句调侃国人的谚语:“人死后天堂,国人死后去黎。”但是,他们最后都死的死了,回国的回国了,连苏姗?鲁维埃也嫁到外地去,如作者所说“在我的生命中也消失了。”当然,这个小圈里的人只占据作者生活的很少一分,但我们仍不免兴一落寞之,仿佛作者是“珠箔飘灯独自归”

正如作者在小说中代的,他这本书并不想“阐述所谓《奥义书》的哲学系。”

“我懂得太少了,但即使懂得很多,这也不是阐述《奥义书》的地方…我想的只是拉里。”在本书结尾时,他又说“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因此,他和克里斯朵夫?衣修午德[注]不同,并不打算向西方推荐吠陀经哲学,或者提倡人人都学拉里;单拿一来说,不近女,如果人人都象拉里那样奉行,岂不会造成灭的灾祸!姆的德观是如我国嵇康在《绝书》中所主张的“四民有务,各得志为乐”他把拉里捧得很,但并不把艾略特?谈波登那个“大大的势利鬼”贬得很低。他对放狼形骸的索菲?麦唐纳只有同情,对当模特儿兼女的苏姗?鲁维埃能够有一个归宿到欣幸,对脑简单的格雷?图林,在他的笔下绝少挖苦,而往往突他的忠厚和慈,但对伊莎贝儿则毫不徇情地揭她蓄意破坏索菲和拉里婚事的谋,尽他很欣赏她的,并且是她多年来的“知心”朋友。但他接着也写伊莎贝儿获悉拉里分散自己财产,并且返回国预备当司机的消息后,伤心啜泣的情景,从而让读者自己对伊莎贝儿作结论。不妨说,伊莎贝儿的用心是狠毒的,但是,她破坏的是一个本来不可能有好结果的婚姻,因为如果索菲连伊莎贝儿布置那诱惑都抵御不了,拉里即使学会了瑜伽修士的那法力,能把她从自甘堕落的路上拉得回转吗?

作者在本书开声称,他几乎没有什么故事可述,但是,他仍旧充分运用了叙事的技巧,从而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我时常碰到这样的情形,即一面译,一面盘算着不知他对这铺开的局面怎样收拾法。但是,使我佩服的是他笔一转,很快就结束掉;例如在第二章末尾,当伊莎贝儿告诉作者自己和拉里解约的经过,以及作者给了伊莎贝儿忠告之后,他只用两三行文字就结束了他们心策划的汉普顿之游:雨仍旧下个不停,我们认为不去看汉普顿那些华贵建筑,甚至伊丽莎白女王的床,伊莎贝儿也可以活下去,所以就坐车回到敦。

我想如果有个金圣叹的话,很可能在这一段后面一些双行批语:“随手收拾掉汉普顿,妙。盖汉普顿官之游不过是为了找个场合让伊莎贝儿能向作者倾吐臆,现在目的已达,再叙述作者领她游览汉普顿便是呆鸟矣。”

但是,本书最成功的还是人的塑造;不但几个主要人写得非常成功,连些次要人,如布雷德利太太,矿工考斯第,甚至土的警察局长,也都是有血有的人。小说从一九一九年开始,一直写到三十年代中期,人格当然不可能没有发展和变化。索菲?麦唐纳和作者在芝加哥初次见到的腼腆少女判若两人,这不难到;她自己的世便是解释。伊莎贝儿经过嫁格雷后的纸醉金迷生活,继之以破产和二次来黎后依舅父艾略特居住,锻炼成她那样的尤,作者是煞费了一番苦心的。艾略特?谈波登的变化基本上不大,只是一九二九年之后,排场变得阔绰了,但是,一直写到他临终前拿到德娜?诺维里的请帖,亲自写那封信之后,作者方才完成这幅社会名的画像,真可以说是达到笔酣墨饱的地步。只有拉里?达雷尔自始至终好象变化不大,永远是那样一个闲云野鹤似的人,使人疑心是不是取材自真实生活。可是,一九五九年,却被我无意中发现了拉里的蓝本,原来是剑桥大学新近逝世的哲学教授维特斯坦。这位教授是奥地利人,在剑桥大学学工程学,偶然也研究一哲学,听过罗素和尔的课,但颇能发挥自己的独特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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