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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
据作品来推测,一定会以为这本书的作者
格相当活泼,
有一些奇妙的经验和特殊的知识。然而,梭罗实际上是个不太勤奋的人,知识面也并不广。他读过的那些书,并不富于新意。他的
情力量也很有限。
我推荐你们读《红字》,不是因为它的故事,而是因为它的文辞能给人留下
刻的印象。霍桑从十八世纪的大作家们那里学得了许多东西,从而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他有构造
妙句
的特殊才能。他能写
一句长达半页的句
,由许多从属句构成,而且这些句
念起来音调铿锵,节奏均衡。他能写得富丽堂皇而繁复多变。他的散文丰富多彩,既不单调也不夸张。他的隐喻往往意味
长,直喻则十分贴切。总之,霍桑的文章
现了尊严与明快的结合,既悦目又悦耳。
梭罗发现,如果一个人限制自己的
求,那么,你只需要付
不多的代价就能满足它们。这个
理我们早就知
了,霍桑说过:"养成与那些和自己不同的人
往的习惯,为一个人的修
养
很有好
。"对于一个从事写作的人来说,这
尤其值得注意。
梭罗
文学史上将霍桑归
康科德派,而
默生和棱罗也是这一派的代表人
,所以,接下去就谈谈这两位作家。《在康科德与梅里
克河上一周》,有些读者很喜
,也有些读者对它兴趣不大。我自己读这本书的时候,虽然并不觉得无聊,但也不十分
迷。这本书的文
十分清晰,不拘形式,淡泊而优雅。不过,要是我有一天被暴风雪围困在
国西
大草原上,和我
伴的是一个聋哑人,我在小木屋里东翻西找,只找得到一本《在康科德与梅里
克河上一周》,我一定会大失所望。
到一个难题。女主角海斯特·白兰明明有搬到任何地方的自由,她为什么偏偏决定留在她的耻辱已被揭
的地方。她在那里生活,实在难以忍受。作者安排的理由,是她对亚瑟·狄姆斯台尔的
情。她
得如此
沉,以致宁愿继续留在他任职的地方,而不顾自己会遭到莫大的屈辱。但是霍桑还疏忽了一
,她为什么不跑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去秘密生下孩
呢?这真叫人想不通。既然后来他们可以乘船私奔到欧洲去,那么孩
降生之前,情况
急,他们为什么不采用这个方法逃避世人的谴责呢?霍桑缺乏创造活生生人
的天赋。他笔下的那个当丈夫的,只是
有恶意的一个
团,而不是一个活人。女主角只是一座
的雕像。至于那个可敬的牧师先生,在决心与他所
的人私奔以后,焦急地想知
他们要搭乘的那条船的启航时间,这时候他才开始有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