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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3/7)

念书的材料。他的量随着年龄加,到十八九岁已经长得很;可是,他的心与脑在十三岁的时候就停止了发展。他吃的很多,喝的很多,只是不能消化十三岁以上的心智所能消化的粮。他的伟大的成就,是得过一张初中毕业的证书,而这张证书还是由人情与面得来的。

别的同学升中;二狗换上了洋服。在他心中,穿洋服与中是完全势均力敌的。他没有一惭愧与不安。金钱也买不来钦崇敬佩。虽然他是阔少,虽然他穿洋服,虽然他量很,可是在文城,他老是二狗!且不说那些倔的老辈们,就是平日与他有些好的人们,也还在可以教他听见的距离中叫他二狗。有时候,大家为找一变化,还加上个形容字,把二狗变成二洋狗,因为他老穿洋服。

因此,他养成一习惯;睛老看着自己的鞋尖。他心中经常的燃着一把毒火,他想报复——“有朝一日,你们得叫我二太爷!”他的不屑于看人,而只看着自己的鞋尖,一边走一边心中说:“你们都是小蚂蚁,我一脚踏死你们一大群!”地上的虫蚁倒了霉。在他没能消灭文城的人们之前,只要他看见地上有个虫,就必定把它踩死。

他看中了梦莲。在文城,二狗的父亲与王举人应当是立在同等地位的两位代表人。可是,无论在什么场合,王举人老比刘老者着一。刘老者不大识字,而王老者是举人。县立中学举行毕业式,或县中任何的集会,两位老绅士都必席。可是王举人不是作主席,就是特约的讲演员,而刘老者永远惭愧的,极不安的坐在讲演台上,不哼一声,而只汗!所以,二狗为了洗刷父二人的耻辱,决定去娶梦莲。她本人就可,而她的父亲又是大家所钦敬的举人。娶了她,文城的人们就不敢再用白轻视刘家父了。

他久想和梦莲亲近,可是老不敢大胆的向前迈步。说不清为什么,他有怕她。庙中的菩萨都很好看,而二狗不敢去菩萨。对梦莲,他也有这样的觉。

可是,他万没想到,梦莲会那么容易接近,他第一次的冒险,就不但没有碰了钉,而且在她那里坐了整整两个钟。他后悔没能更早些“伸”假若早下手,他想,他也许已经作了举人公的女婿。他丝毫不认识梦莲。他以为只要她不踢他两脚,便是大功已成。

没有别的特长,他只能摹仿公,把羽得非常的艳丽。他又作了两新洋服,颜漂亮,一绿的,一的,使人一看就疼。他的领带,一天要换三遍,颜纹不但使人疼,而且浑发冷。

梦莲姑娘永远不抹红,不发,不胭脂,不穿鲜艳的衣服。因为她素丽,所以有时候倒愿看别人的上穿着大红大绿,好象只有这样才使世界上的颜平均分,而不至于太偏枯。二狗的式的衣服引逗来她的笑声,二狗的得意是没法形容的。

但是,梦莲并不对他“特别”的亲。有时候,他打扮得象颜料铺的幌,而且上刷了二两多凡士林,得意洋洋的来看她,她只用角撩他一下,连半句话都不对他说。她也许是正读着一本书,或者编织着线的小手,她就继续着工作,好象他只是一块石或一张凳似的。二狗的扭来扭去,象个大蛆,越扭越不是味儿,手心上了汗。他搭讪着说一两句话,梦莲的不抬,而他觉到她是瞪他呢。要喝茶,她便只给自己斟上半碗;要吃饭,她便走去吃饭;他好象活该在那里渴着饿着。他动了气。

不敢怨恨梦莲,他以为她的冷淡都是丁一山从中作怪。他久想跟他一架。

他和一山打了架。他满想以为这样一开打,就可以把自己的威力由一山而反到梦莲的上,教她也怕了他。她一害怕,他便可以把她在手中,象一个泥团似的。

哪知,梦莲并不害怕,她的脸仰着一儿,小鼻尖指着天,一声不哼的向他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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