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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3/6)

时候,他上的汗,说了声“真要命”!这是他的语,无论是在最安闲舒服的时候,还是最惊险张的时候,他总说声“真要命”来宣他的情。说罢,他由怀中摸一张破膏药来,坐在底下。又摸一个了黄的臭,和一张用香烟盒里的锡纸包好的扁扁的小纸包儿——那封给王举人的信。破膏药被,他把臭打破,涂在右前,然后,把纸包埋在膏药里,贴在臭儿上。“真要命!”他笑了笑。又又臭的浆,成很长的脓,他用破棉袄的襟来回扇动,使它们凝固起来。这样加好了彩,他背倚着一株老松,想象着;他要脸晦暗,肩垂,左手着膏药,中哼哼着,稳稳当当的混城门。这么一想,他上的汗慢慢的落下去,好象自己能觉到,脸上的颜是正在逐渐晦暗,而右仿佛真有疼似的——真要命!

除了这要以外表的稀松掩饰心中的张的想象而外,他简直想不起一别的事。他很愿意想起一别的事来,好使他心中平静一些,而心中平静,也许更能帮助他的乔装城的成功。他试着想念家中的老婆,但是不到趣味,因为本想不起她到底是什么样。再试着想勤务兵偷过他几双袜,也并不起劲,因为他本不愿意算旧账。他心中有急躁。最后,他发现了急躁的原因并不在此,而是在挂念丁副队长。

在平日,虽然没有什么明白的表示,他多少是有看不起丁副队长。就拿丁副队长的名字——一山——说吧,他在安闲无事的时候,暗自推敲,就不十分明。怎样说呢?既是个人吗,怎能又是“一座山”?什么山?泰山?华山?翠屏山,要是一座山,就应当标明山名来;既不标明,到底是哪座山?真要命!石队长,在闲暇无事的时候,运用着“脑”象一位哲学家似的这样思索着。思索的结果是十分不利于丁一山的。不他——丁一山——是不是真正的大少爷,这个名字反正是没有“脑”假若一山而真是大少爷,他一定不会起这么个不通的名字。假若他——凭他的不通的名字——不是大少爷,而来冒充,那就更没“脑”!有了这个结论,石队长十分的兴,觉得自己比大家都多长着一大块“脑”!别人都以为丁副队长确是一位少爷,所以为结他,或是为讥讽他,都以少爷呼之。现在,咱却琢磨他并不是少爷,因为少爷,既上过洋学堂,就不应有个不知到底是哪座山的名字。这推论与发现,使石队长在闷得发慌的时候,得到悦与安。他狠狠的把石印的,亮纸的带着油墨味的《济公传》抛到老远去。“真要命!咱老石比济公还聪明咧!”

但是,平日彼此间小小的故典,到了一同作战的时节,便忘得净净。什么话呢,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兵,一块儿来作战的朋友,比亲兄弟还亲。亲兄弟不见得就有生在一块儿,死在一块儿的关系!现在,石队长的心,那颗在见了敌人便如铁的心,挂念着丁副队长,正好象母亲惦念着儿女那样恳切。想到丁一山对文城的熟习,他咧了咧嘴微笑,暗自责备自己“太神经”可是,丁一山既对文城熟习,就必定有许多熟识的人啊;焉知他的熟人中没有汉呢?万一叫细认破…石队长把膏药的手移到脸上,遮住了睛,仿佛面前有一摊鲜血似的。

好象睡觉撒呓怔似的,他猛孤丁的站起来,想城去,找丁一山。走了两步,他又停住。说好了两钟在林中相会,不能自己破坏了预定的计划。这是作战,不是闹着玩!虽然这样控制住自己,可是心里依然不安。无聊的拣起两个松中,也无济于事。

有些脚步声,他极快的藏在树后。

老郑极不放心!不放心丁一山。因为一山是梦莲的未婚夫。虽然是佃,在情义上他却和王举人是老朋友。他特别喜梦莲。一来,她本人就可;二来,她是王举人的独女。王举人有过三四个儿女,都不幸而夭折;只有梦莲,在提心吊胆的抚养中,长大起来。她是王举人的掌上明珠,而老郑也就永远把她捧在手心上!无论他有什么一“宝贝”象是一个成熟了的鲜玉米,或是两条还着黄黄瓜,他都极小心的摘下来,用他的最净,几乎是专为这事儿预备的白蓝布大手绢,象裹起珍珠与玉钗那么慎重的包好,给梦莲送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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