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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手段
迫其余农民参加这些暴动。”但是,有什么比贫农委员会的
号许的愿更多呢!有什么比特务队(特
队)的机枪的威胁更大呢!
还有多少完全偶然的人被牵扯
这个磨盘中去,消灭这些完全偶然的人——这构成任何一次开枪的革命实质的不可避免的一半。
以下就是一个目击者讲述的梁赞革命法
一九一九年审理托尔斯泰主义者叶-夫一案开
的情况。
参加红军的总动员令发布以后(“打倒战争!把刺刀
地里Z各回各家!”等
号提
后的一年),光是在一个梁赞省里,迄至一九一九年九月“就有五万四千六百九十七名逃兵被抓住并送往前线。”(还有多少就地枪决示众的)叶-夫
本不是逃兵,而是国宗教信仰公开拒绝服兵役。他是被
迫动员去的,但在兵营里他不拿武
,不去
练。
队政委一怒之下把他
给了契卡,附带写了一张条
:“该人不承认苏维埃政权。”审讯。桌后坐着三个人,每人面前放着一支手枪。“你这类英雄我们见过,现在你就会下跪I
上同意去打仗,否则当场毙了你!”但叶-夫是
定的:他不能去打仗,他是自由基督教的信奉者。他的案
移
革命法
理。
开
审理,大厅里有一百来人。
有客客气气的老律师。有学问的公诉人(“检察长”一词在一九二二年以前是禁用的)尼科尔斯基,他也是一位老法学家。一个陪审员试图
清楚受审人的观
(“您是劳动人民的一员,怎么能和贵族托尔斯泰伯爵的观
一致?”),革命法
长中途打断询问,不让
清观
。争吵。
陪审员:“你说你不愿意杀人并且劝阻别人去杀
。但是白军发动了战争,而你却妨碍我们
行防卫。现在我们把你打发到
尔察克那里,你在那里去宣传你的不抵抗主义吧!”
叶-夫:“你们送到哪里,我就上哪里去。”
公诉人:“革命法
应当
辖的不是任何刑事行为,而只是反革命行为。
据犯罪构成,我要求把本案移
人民法院
理。”
长:“哈!行为!真有你的,好个法律专家!我们遵循的不是法律,而是我们的革命良心!”
公诉人:“我
决请你把我的要求写
笔录。”
辩护人:“我同意公诉人的意见。此案应该在普通法院审理。”
长:“真是个老傻瓜!从什么地方把他找
来的?”
辩护人:“我当了四十年的律师,第一次听到这
侮辱的话。请写
笔录。”
长(哈哈大笑):“写
!写
!”
场内哄笑。退
评议。从合议
里传
争执声。最后
宣判:枪决!
场内一片愤慨的喧嚷声。
公诉人:“我对判决提
抗诉,我将向司法人民委员
上告!”
辩护人:“我同意公诉人的意见!”
长:“全
退场!”
押解人员把叶一夫带到了监狱,对他说:“兄弟,如果大家都像你这样,那就好了!什么战争都没了,没有白军,也没有红军!”押解人员回到了自己的兵营里,召集了红军士兵会议。会议谴责了判决。往莫斯科写了抗议书。
叶-夫每天等待死神来临,从窗中亲
看到枪杀,这样蹲了三十七天。改判决定下来了:十五年严格隔离。
这是颇有教益的一个例
。虽然革命法制也算局
地取得了胜利,但这需要法
长作
多少努力呀!思想还多么混
,纪律
、觉悟
还多么差劲!公诉与辩护一鼻孔
气,押解人员多
闲事,把决议
了
去。啊,无产阶级专政和新的审判机关的形成真是来之不易呀!当然,不是所有的开
都如此稀松,但这样的开
也不是一次!又
了多少年
,才使一条合乎需要的路线得到明确、完善和固定,才
到使辩护与检察长和法院步调一致,使受审人同他们三者步调一致,使所有群众
决议同他们全
步调一致啊!
彻底考察这个多年的历程,是史学家的一项
尚任务。而我们在那一片玫瑰
的迷雾中怎样才能摸
绪?询问谁呀?被枪毙了的人不会讲,失散了的人们也不会讲。无论被告,无论律师,无论押解人员,无论旁听者,即使他们还活着,也不会允许我们去寻找。
因此,很明显,能给我们帮助的只有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