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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篇丛林遇险(3/5)

“他也许和工聊天儿还没走呢!”梅瑞姆说。

“那不是太晚了吗?”莫里森说。“我要是他可不愿意走这么远的夜路回宿营地去。”

好像故意加重他的思想负担,远那只狮又吼叫起来。尊贵的莫里森先生颤抖着朝姑娘瞥了一,希望看到姑娘对于这可怕的叫声会什么样的反应。梅瑞姆神情自若,似乎压儿就没注意到狮的咆哮。

不一会儿,他们俩便跨上背,慢慢地向月光溶溶的田野跑去。姑娘的直指漆黑的丛林—一那饥饿的狮的咆哮就是从那儿传来的。

“我们是不是离这个家伙远一儿?”莫里森说。“我想,你大概还没听见它的怒吼。”

“听到了,”梅瑞姆笑着说。“我们去拜访拜访它。”

莫里森勉笑了几声。在这个姑娘面前,他不甘示弱,可也不想半夜三更去“访问”什么狮。他把步枪横搁在鞍桥上。不过,月光下打枪,很难百发百中,而且,他还从来没有一个人见过一,就是大白天也没有。就连想起这事儿,他都心慌得难受。狮可叫了。莫里森也随之增加了几分勇气。他们顺风骑着轻快地跑着。那只狮躺在右边一片小洼地里。这是一只已经两天没吃东西、饥辘辘的老狮。它现在力气小了,动作不捷了,威震四方的黄金时代早已成为过去。

莫里森在丛林边上勒住疆,不想再走了。老狮努玛已经偷偷摸摸在前面的树木间藏了起来。风儿在它和它要捕捉的猎之间徐徐地着。为了找个可以填饱肚的人,它已经走了很远。年轻时候它就吃过人。论味,这“两脚首”和旋角大羚羊或者斑无法比拟。不过要杀死他们比较容易。在努玛看来。他们不但反应迟钝,而且动作迟缓,如果没有能发震耳聋的响声,并且,火焰的步枪,他们简直不值一提。

这天夜晚,它闻见了步枪特有的那火药昧儿,不过它饿得发疯,为了填饱肚,就是有十二支步枪正对,它也不在乎了。它绕了一个大圈,又绕到莫里森和梅瑞姆的“下风”因为他们如果闻见它的气味,它便没有希望把他们抓到手了。努玛虽然饥不择,但因为老,还是很狡猾。

密林,还有一个人同时闻见了人和狮的气味。他抬起,又偏着脑袋,仔细地听了起来。

“快儿,”梅瑞姆说。“放开缰绳跑它一程。夜间的大森林极了。天地阔,任我们自由驰聘。”

莫里森踟躇不前,他不愿意在姑娘面前表现得那样胆小,一个比他更勇敢的人,是不会为了顾及自己的面,而让一位姑娘无谓的牺牲。他压儿就不应该想到自己。可是尊贵的莫里森先生是个“私”字当的人,他总是首先想到自己的利益。他早就计划好要把梅瑞姆哄来,并且在离那幢房比较远的地方跟她单独谈话。这样,如果梅瑞姆听了他的建议生气的话,还能有足够的时间,向她赔礼歉,挽回自己的面。当然,他觉得成功的把握很大,不过有备无患。谨慎一总不会什么差

“你用不着怕什么狮,”梅瑞姆看见他有儿犹豫不决,笑着说。“先生说,这一带已经两年没有发生过狮吃人的事儿了。野味有的是,努玛用不着非得拿人充饥。再说,猎狮的人很多,见了人,它们宁愿躲得远远的。”

“哦,我不是怕狮,”莫里森回答。“我只是想,在森林里骑,可是太不舒服了。下面有木丛,有树枝,在这儿兜风可是太没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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