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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技巧一(3/10)

…结论是对农民不大实用。

“旧草帽”愣怔了一会儿,黑红的脸上好不是意思呀。他扭就走,想快溶化到人海里去。人群中那几个草帽的,神情也都是怅然若失。

“旧草帽”停住了,对着集市上漂浮的人中的一草帽神…

“旧草帽”转回来了。手伸到“啪”地扣,用劲挤到书摊前,一扬手说:“买!大不过甩俩猪娃钱罢了。俺家供着个中学生哩。”小伙打鼻里哼了一声。

人圈里那几草帽活跃了,又纷纷声援:“拿书喽!书不是让人买嘛?!”一叠票打腰间刷地,舒展开来“索索”地响着,亮在大众面前。

小伙惊奇地斜视着“旧草帽”,只好也赌气地搬《辞海》来“通”一声砸在书案上:“二十多块哩!”

他并不立即观赏,反倒从上摘下草帽悠悠地扇着风儿:“二百多块咱也得起。烦你再给咱取书。往年赶集俺发愁的是买不下红薯片饥,现今咱家挣几千块正没,正琢磨着给乡邻们办件啥好事,这会才悟来:俺办它个小图书馆。大老该文明文明了。镜这先生,请帮俺挑一挑。…只要政策和庄稼人对路,咱将来赶集说不了买…买架飞机上天堂哩。哈哈哈…”草帽的人都笑了,四周的人也都笑了。

帽的小伙一愣,刹那间珠儿灵动异常“咔”地关了录音机,招呼同伴:“大买卖!快给老伯取书!”

了声“谢谢”“旧草帽”膛,抱起一摞书籍,渐渐地溶蘑菇一样多的草帽的洪中去了…

这篇小说通过一个集会上农民买书的细节及场面的描写,以小见大地反映了八十年代初农村逐渐富裕起来并产生神文化追求的社会生活主。小说人描写的特是抓住人格的一即刚,同时采用白描手法和借代修辞。情节曲折生致。生活气息,富于概括力。语言独特,在文语句式中使用了北方农村生活化的语。

网络写手谈网络小说写作技巧

更新时间2009-1-25:32:11字数:3113

part1:手法讨论

经常跟友人谈论,第一人称是否一定只限于主角的视,也就是俗称的「上帝视角」问题了。有一个写作朋友的看法是,因为「我」代表了作者,「我」亦等同于作者的化,而作者当然知晓小说的一切,所以「我」知第三者的东西,逻辑上没有任何问题。

俺相对持平一,一方面认同朋友的看法,毕竟「我」作为记述文的一手法,即使「我」这一刻不清楚,难保可能是在之后有人告诉他,在时间上提早写来,也是无可厚非;也可以完全把「我」和「作者」分开,将「我」当成一个名字的角来写,自然不再存在上帝视角的问题。

然而在另一方面,俺还是倾向使用传统模式的第一人称描写方式。

现时网络小说世界里现一个很奇特的现象,传统有纯粹的第一人称手法,也有新颖的混合式上帝视角,第一人称的写法可谓变化万千。

简单来说,纯粹的第一人称的好在于,你可以加快叙事,飞速略过不重要的分,而且看上去好象在抒情,增加读者观文时的代。然而这完全第一视角,很难兼顾到各方面线索的发展,特别在长篇的大格局中受到诸多限制。

故此,有不少写手就选择「伪第一人称」,即是所谓的3+手法,利用「我」的视角之余,同时也有其它视角的存在,比较著名的有《一代军师》。

这又陷了现实的问题——当「我」什么都知的时候,好是第一人称的局限不再存在,上帝视角能有效地理剧情的发展。带来的坏却更多,首先是第一人称的写实同时消失,若然不时来某某人中的「我」如何卓尔不群、飘然世,读起来十分的王婆卖瓜,自,主角更成为了变相的自恋狂。所以对于很多比较严谨、对小说有要求的读者来说,这伪第一人称的手法就显得相当拙劣,属于文笔和写作技巧不成熟的代表。

就读者普遍的反应而言,个人以为还是尽量避免上帝视角为佳,既然选择了第一人称,享受了它的优势,就应该接受它的被动。有时候,缺也是优,看作者怎样运用而已。

何况所谓信息的限制,剧情的控制等等,其实还有很多相应的理手法解决,尽量使上帝视角不存在的同时,亦能有效控制情报和资料的描写。或许这样更能反映现实的局限吧?毕竟就算是书中的作者,仍不是无所不能的。

part2:技巧分析

以下属于个人的经验之谈…

1)主角的观察借着主角观察到一些表面的资料,或是最基本的表情、动作,从而推演心得。

比如对方脸红了,那就可以知她是在害羞。

比较好用的字:看到、望到、听、知等等。

:最为简单快捷,亦十分之容易书写,主角的所见所闻尽能化作情报资料。

:虽说是一非常可靠,而且很有效的情报提供方式,但并不容易把握得好,一个理不当,小心会造成大量资料读者脑里造成消化不良,也就演变为某毒蛇曾提及的北京填鸭神版。

2)「我」的猜测猜测仍是不离观察,只是要借助更合理的推论来说明。

例如加对方的背景,平日的习惯,以往的经验,再来猜对方的思想。

注意用的字:大概、估计、应该、可能、觉得、猜测、想来等等。

:非常好用的资料分析方式,而且能使读者加主角的思路历程,阅读时的投程度得以大增。

:思考过多只会造成文字上的拖曳,太过反复的思想挣扎更会让读者望而生厌。

3)旁人的信息这是最简单的手法,事情不清楚的话,个np来问个明白便好。

:江山如此多里就是利用各各样的线人和朋友为主角王动争取情报。

:节省「我」四寻觅情报的功夫,也省下了作者累赘的情报描写。

:由于np都有着各自的立场和份,提供的资料并不一定可靠,而且的情报不应该太过容易从np里得到手。

4)从后来得知的资料把事都白纸黑字的写了来,再在之后补上,也就是历史书的妙用了。

:说明某某人的背景,最后加一句——当然,我这一刻还不清楚,是后来才知的。不过有撒赖的味就是。

或者:大陆年代记某某年,某大帝就在这一天遇上他的左右大将,并且踏上称霸天下的路。

:历史类题材最为好用,同时适用于预告类的资料——即是预早知事情的发生。

:只能偶然为之,用多几次就会让读者大烦厌,而且失去追看下去的悬念。

5)神这是最大、最无敌、最卑鄙的技巧了…让「我」拥有特异功能,得到看穿对方思考的能力,从而把上帝视角合理化。

:不需要费时间和力,却是万能万用天下无敌之神技。

本就是作弊…推翻了第一人称的优,把「我」当成作者,再把作者当成神,烈不建议写手们采用。

6)通过外篇或短篇来行补完利用多重发展的原理,其实可以解决第一人称的局限,从而提升故事布局和发展——即是过外传形式的短篇,来为「我」视线外的剧情补完。

:用于实书的话,其布局相当方便,在书的结尾加个短篇或外传之类就搞定,与主线有关,同时亦不失趣味

:用在网文结构上比较麻烦,外传形式只能用于补完,不能作为主线剧情,大局控制上的效果远不及第三人称追尾优秀。。)巧妙利用情报的真假制造悬念第一人称本来就是重代烈的手法,与内心活动的细腻和层次都是密不可分。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这技巧其实还隐藏了一个优…相信很多人都没注意到,那就是情报的准确与否带来的各变化。

让读者看到冰山全貌的确不算明,留有余地的空白,让读者从有限的资料中思考、猜测,从而增加小说的悬念才说得上是真正的明。当然第一人称下的资料是有他的局限,但局限在这个时候也变成了好,能控制读者跟从主角的思路发展,当「我」被骗了的同时,读者有时跟从一起作者预设的陷阱也不自知。

:以上全

:写作技巧难度颇

part3:简短总结

其实第一人称的真正最大缺,是几乎舍弃了异的市场。一般女生恐怕很难接受第一人称下的男主角,同理,男读者更是无法接受女主角的「我」。假如将其变成第三人称,即使剧情完全一样,没有丝毫的变更,两的读者群也会因而大为增加…

个人认为,第一人称最佳题材是个人冒险和言情类别,长于描写心路发展,还有主角的所见所,是比较的手法,利用在短篇会特别合适。至于军事和战略类型的长篇小说,则要尽量避免第一人称了,因为作者必须要理行描写,否则大局的控制和剧情展将会变得异常困难。《异人傲世录》的作者明寐,就是写到中途发现问题,才转换成第三人称。

值得注意的是,传统中很多第一人称的经典小说,「我」都并非是主角,而是作为陪衬主角的角来存在,这可以给网络写手们一个湛新的写作思路。

不过最适合现今网文新手的写作方式,却不是第一人称手法,而是第三人称追尾视角。既拥有第一人称的代之余,同时又有空间行调整,比如《寻秦记》、《天龙八》等等。初次写作的话,还是以此类第三人称追尾来写,会比较容易下笔和达到期望的效果。

part4:几补充

推荐几本第一人称描写,可以作为学习的小说:大剑师传奇、江山如此多、天行健、天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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