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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二章万王之王(4/6)

只要能据岛而泊战船数只,便可设卡而向过往商船课税,并封锁住大红海的通

要是还有可能,则长尝试促成阿克苏姆人与北方埃及廷的贸易缔约,以联手对付大人,驱逐他们在沿海一带的势力。

想到这里,王元礼瞟了后的一名年轻人,对方属于另一个系统,也是一副满怀心思的摸样。

他叫郑年,是一名典型的海生弟,他的父亲是早期被募往南海的淮南人士之一,由于当时北方糜烂,剥御史郑书明在东南横征暴敛,又爆天平之,许多困顿于饥荒和重赋的沿海人家,听信了那些海商募人的期许而让父兄弟背井离乡前往海外开拓,只是为了给家人留下足以熬过荒年粮。郑年的父亲就是其中之一。

说是三、五年之期,这一去就是遥遥无期,虽然熬过了最艰苦的岁月,但是单独抚养儿女的艰辛和生活的困顿,让他的两个先后被卖掉,毫无音信的日也让母亲彻底失去指望,于是他有了新的继父和家。随着同母异父的弟妹们不断,日慢慢的好转起来。然后突然有一天,他据说已经失踪的父亲,突然穿着崭新的衣裳,带着大包小包的特产回到了家乡。

然后他平静的生活一下崩溃了,面对以泪洗面的母亲和默声叹气的继父。生父最终选择了接受事实,给女人留下了一笔财,然后带走作为唯一骨血的儿。登船海,经过漫长的航行,他终于在一个大岛上找到了他的新家,大片新开田土的一庄园,沃野中满了稻米、甘蔗和芭蕉等果树,肤黝黑的雇和佃客足足有数十人,和他们的家眷一起,构成一个小小的村落。父亲在这里已经和土人女,组成了新的家,生养了好几个妹妹。

然后他很快接受了自己成为曾经想都不敢想的田主家少爷的事实,以总角之年参加了互助联社的少年乡兵训练,再大一些则每隔半年带着十石米,前往县内开办包宿的拓学堂,学习文字、术数、武技,以及垦拓和经营理的基本知识,培养集观念和荣誉,输以勇于探索、开拓、尚武健之类军国主义理念,直到冠礼后前往大岛上的州里,和无数肤各异的同伴一起,行南海团练的集训。

待到南海都督府的第五次征兆令,这时他已经有了两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于是他和无数怀揣野心和渴望的年轻人一起,毅然踏上未知的遥远征途。先是在安南归化郡县,在婆罗洲捕,在佛逝国清剿旧族残余,又参加过几次对南天竺的攻略,最终辗转来了这万里绝域之地。

据说他在来到外昆仑洋之前,加过一个由南海社资助的,主张相当jī的青年结社,号称要将所行经之地,尽变成唐人的立足之地,满脑都是投笔从戎的班等古人先贤的事迹。他也是这只使团少量武装人员的领,就不知是否还附有其他什么的秘密使命。

护使团左右。

是两队同样肤黝黑的骑手,他们大而廊骨凸,穿着铁片和缀成的背甲,虽然着大和手臂,只在骨上带着重叠银环,却着鸟羽兜帽,用小条的革在脑后绑成一条条油光亮的小辫,他们是阿克苏姆王国锐的原骑兵,来自王家分支的族,满脸肃然的握着着系着黑布条的雪亮长矛和柳条盾,时刻警惕着路四周。,

一路上行来,可以看见阿克苏姆人在原和山地中,开辟的层层叠叠的梯田,以及引山泉溪的沟渠和继续雨的堤坝,从事生产的主要是这个国家基量庞大的隶,他们上只有很少遮蔽甚至不着丝缕,在烈日炎炎之下劳作,被晒的瘦黑。

气候温和,降雨丰沛,让这个埃俄比亚原拥有了非洲塔的称。繁茂的田野和满山的群,是最常见的景致。用黄土和碎石粘合铺成的商路,岔路凿山而的堡垒,无不诏示着这个国家大而四通八达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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