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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6/7)

则我们可就混不下去了。”

朝宗苦笑:“香君,你看我每到傍晚,总是推掉一切的应酬,枯坐室中,那还不明白吗?就是怕为了见到旧院中的姑娘。”

香君怜惜的看了他一:“现在我当然是明白了,不过相公,我可是要说你一句,你这个躲绝不是办法,有了事情,应该来,面对问题去想办法,这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问题,犯不着这样躲呀。”

朝宗笑:“我又何尝不知,刚到的几天,我就想看你去,但又怕见了面,不知如何对你启齿的好,一拖下来,就更不敢去了,除了无颜以报外,又多了这新欠的债,对于来到南京一个多月不登门,我更是没理由。”

香君摸摸鬓角,妩媚地一笑:“丑媳妇总算见过公婆了,以后再来定省,没什么不好意思了,我在家里等你,而且先替你到妥娘那儿解说一番去,她定原谅你的,再见了。”

她像小鸟般的轻盈飞走了,朝宗倒是有一黯然销魂之,他发觉四年来,这小女郎不但成熟了,而且更有女人的韵味了。

她不但是更,更懂得修饰打扮,胴也丰满多了,但长得最多的是她的风情,她不像四年前那样稚、生涩,已经懂得佻情,但因为一直是清倌人的缘故,她仍然显得端庄,娴雅可人。

香君,她已经成长为一个十全十的女人了。

这样的一个女人,作我终的伴侣,我要吗?

他开始问自己这个问题了,在四年前,虽然他曾亲应允过香君绝不相负,但那只是在于她痴心相许的激动心情下的行为,要他认真考虑回答时,他是会拒绝的,因为那时的香君虽然也十分的可人,却缺少一般女人的韵味,她丽,但不妩媚。

她给人的觉是可以为友,可以为幼妹,可以为弱女,惹人怜,但不可

现在,朝宗已经毫无考虑地立即回答:“要,像这么一个知情着意的闺中良伴,打着灯笼也找不到。”

但是,那也不过是心里想想罢了,香君虽然只是一名歌,却比一个千金小还难以娶到手。

闺阁千金的价自然比香君多了,替香君赎有五六千两银就够了,娶一位闺阁千金小,至少得要数十万两金,量珠以聘,那是不能比的。

不过,朝宗有着世家弟的份,也有着赫赫的文名,跟当朝最实力的宁南侯左良玉有厚的渊源,这些条件都是金钱无法估计的,他虽在难中,大家都很谅解,可以一文钱不化而娶得一位闺阁千金,还带着几十万的陪嫁过来。

这并非玄想,事实上也有几起有心人已经过试探,但是朝宗却推辞了。

他没有钱,但还不至于窘困到三餐不济,更不能靠讨个老婆来发财,肯条件嫁女儿的人,不是崛起的暴发,看中他的家,就是女儿又丑又凶,乏人问津,他不想把一辈葬送掉,还有则是借重他上的渊源,想打通一些关节的。

朝宗想想又觉得十分的可笑,他可以一手推掉几十万的老婆,却拿不几千两银来为一个心的女来赎,世态无常,当真是如此的矛盾吗?

想着,想着,他脑中又引起了郑妥娘的倩影,那是另一个典型的女人,冶艳、情、豪放、缱绻时,更有一使人魂销的柔媚,却又兰心慧质,满腹才华,这又是一个何等可的女人。

凭心而言,在分离的四年中,他思念妥娘的时间比香君多,因为妥娘跟他共渡了一个疯狂的夜晚,那一夜的记忆,将刻骨铭心,永远难忘的。

最奇怪的是他跟妥娘之间的情,双方都没有正式开谈及,但是相互之间,却有一无言的默契。

他们是最好、最亲密、最知己的朋友,但是不会相,即使亲密到饥渴时可以互相藉,但他们不可能成为眷属,不可能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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