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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江湖的名义(4/4)

恶劣的环境,本来就是一个锻炼人的地方。

其实,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勤劳的人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来的,只要肯努力,荒漠也会变成绿洲的。

7

铁枪的话使我想起了自己初次来闯的经历。

那个时候,我刚刚从和风送的江南,来到风大沙狂的墟上,还没有完全适应这里的环境,也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心里落寞至极。

但是,我却又偏偏,总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天才。

其实,我确实是个天才。

我几乎什么都可以,唱歌,舞,弹琴,对弈,诗,作赋,练剑,踢球,甚至还能勾引风的小妞儿。

我甚至跟人夸过,除了生孩本就没有我什么不会的。

可是,当我来到墟上真的想用自己这浑的本事来养活自己的时候,却赫然发现,自己其实什么也不会。

而我以上所说的那些本事,都是用来钱的。

过镖师、过教师、过厨师。

但无一例外都是以失败告终。

唯一一件成的事,就是街卖唱的。

当初在家的时候,聪明的丁喜对音乐比较兴趣。

他曾经还下过苦功夫研究古今中外各行的或者不行的乐,什么鼓啦锣啦吉他啦三弦啦…

他甚至还特别研究了一西洋的打击乐,只是想比较一下东西方的乐究竟有什么不同之

研究之后才豁然发现,它的样虽然看上去和山东大鼓差不多,但听起来却好像要比山东大鼓更带劲儿些。

因为那打击乐本来就是行于西洋民间的东西。

东方人和西方人的欣赏品位虽然有所不同,但是,聪明的丁喜相信,这而来的打击乐一定会受到东方这个古老的民族的喜的。

因为人的份虽然有国界,音乐却是没有国界的。

况且,通俗的音乐本来要给通俗的人欣赏的。

况且,外来的和尚会念经。

那么,同理可证,外来的乐更带劲儿。

更何况,他聪明的丁喜不仅有一张人见人,人见人想一把的漂亮面孔,还有一副堪比黄莺的好嗓

据说,聪明的丁喜这副好嗓,不仅拥有世界三大男音之一野兽派的代表帕瓦罗的特,可以吼风风火火的“大江东去狼淘尽,千古人”的《念》,还可以像灵的邓丽君那样,拿细腻的柳三变的“今宵酒醒何,杨柳岸,晓风残月”的《雨霖铃》。

吧,得盖了帽了吧。

据说,我的意思仍然只是据说。

当然,这里也只能是据说,因为谁也没有真正见证过,一切都是他自己说的。

据说,聪明的丁喜的这副好嗓,在某年的某个时候,曾经把一位冰雪般傲的千金大小动得落了三天三夜的泪。

自从听了他的一番浅斟酌唱之后便发誓说,这一辈非他聪明的丁喜不嫁。

只可惜的是,我们的这位聪明的丁喜大爷,一来呢,不想过早地就走婚姻的城堡,受到约束,二来呢,是我们的这位讨人喜的丁喜大爷对这傲的千金大小实在是没有什么兴趣,三来呢…

唉…

往事不堪提,就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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