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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为竟,赵、魏濒山,齐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河
东抵齐堤则西泛赵、魏;赵、魏亦为堤去河二十五里,虽非其正,
尚有所游
。时至而去,则填淤
,民耕田之;或久无害,稍筑
宅,遂成聚落;大
时至,漂没,则更起堤防以自救,稍去其城郭,排
泽而居之,湛溺自其宜也。今堤防,狭者去
数百步,远者数里,于故大堤之内复有数重,民居其崐间,此皆前世所排也。河从河内黎
至魏郡昭
,东西互有石堤,激
使还,百余里间,河再西三东,迫厄如此,不得安息。
待诏贾让上奏说:“治河有上、中、下三策。古人修筑城郭,使人民定居,划定疆界
行垦
经营时,一定放弃在川泽之
汇聚之
,而要选择在估计
势不能到达的地方。大河不修堤防,而小河小溪可以
,在地势低下的地方,利用山坡修筑围坝,形成湖泊池泽,秋季可以利用它蓄
,
面宽阔,
缓慢不急迫。大地上有河
,就象人有
一样,用土石修筑堤防来阻止河
,就象
住小孩的嘴制止他啼哭一样。难
不是很快就止住了吗?但是孩
的死期也跟着到了。所以说:‘优秀的治
专家,决开堤防,疏导
势;杰
的政治家,使人民心中的想法宣
来,畅所
言。’堤防的修筑,历时未久,兴起于战国时代。各自为了本国利益,修筑堤防,堵
百川。齐国与赵、魏以黄河为界,赵、魏这边是山,而齐国地势低下,于是齐国在距黄河二十五里
修筑堤防。河
东下到达齐国堤防,受阻,则向西岸泛滥,使赵、魏遭受
灾。赵、魏也在距黄河二十五里
修筑堤防,虽然采取的不是正确的方法,但当时河床宽,足以容纳。洪
时常到来,又走了,淤泥沉积成为
沃的土壤,人民在上面耕
,或许赶上很久都没有发生
灾,于是陆续在这里兴建住宅,遂成村落。若洪
经常泛滥成灾,漂没田宅人畜,为了自救,就把堤防修筑得更
、更多,然后把城镇稍作迁移,排除积
,居住下来。在这
状况下,自然就会经常发生被洪
冲没淹死的惨剧。而今黄河堤防,近的距河仅数百步,远的有数里,在旧有的大堤之内又修筑数重堤防,人们居住其间,这都是前代的排
设施。黄河从河内、黎
至魏郡、昭
,东西两岸都互有石筑的堤防,疾驰的洪峰受到石堤的阻挡,急剧回转,百余里之间,黄河两次向西猛拐、三次向东弯折,挤迫到这
程度,自然不得安宁。
今行上策,徙冀州之民当
冲者,决黎
遮害亭,放河使北
海;河西薄大山,东薄金堤,势不能远,泛滥期月自定。难者将曰:‘若如此,败坏城郭、田庐、冢墓以万数,百姓怨恨。’昔大禹治
,山陵当路者毁之,故凿龙门,辟伊阙,析
,破碣石,堕断天地之
;此乃人功所造,何足言也!今濒河十郡,治堤岁费且万万;及其大决,所残无数。如
数年治河之费以业所徙之民,遵古圣之法,定山川之位,使神人各
其所而不相
;且大汉方制万里,岂其与
争咫尺之地哉!此功一立,河定民安,千载无患,故谓之上策。
“如今若实行上策,则迁移冀州洪泛区人民,决开黎
遮害亭的堤坝,放黄河向北溃决,
渤海。黄河西邻大山,东近金堤,依
势不会
得太远。洪
泛滥一个月,自然就会稳定下来。有人将会诘难说:‘如果这样,势必毁坏数以万计的城市、田地、房舍、坟墓,人民会怨恨的。’从前大禹治
,山陵挡路,则摧毁山陵,因此凿通龙门、打开伊阙、劈分底
、击破碣石,使天地的原貌改观。而城郭、田舍、坟墓不过是人工所造,何值得提起!现在濒临黄河的十郡,每年整修河堤的费用,将近万万钱,一旦发生大的决
,将毁坏无数。如果拿
数年治河的费用,可以安置迁移的人民,遵照古代圣贤的作法,确定山川的位置,使神和人都各得其所,互不相扰。况且大汉国土广阔万里,何必与黄河去争那一
土地呢!这计划一旦实现,黄河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千年没有
患,因此称为上策。
若乃多穿漕渠于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杀
怒,虽非圣人法,然亦救败术也。可从淇
以东为石堤,多张
门。恐议者疑河大川难禁制,荥
漕渠足以卜之。冀州渠首尽,当仰此
门,诸渠皆往往
引取之:旱则开东方下
门,溉冀州;
则开西方
门,分河
,民田适治,河堤亦成。此诚富国安民、兴利除害,支数百岁,故谓之中策。
“至于在冀州地区大量修筑运河渠
,一方面可使人民用来
溉良田,另一方面又可分减
势。虽然不是圣人的作法,但也是挽救危局的良策。可从淇
开始,往东修筑石堤,多设
门。恐怕有人会怀疑,黄河这样的大河,用渠
门难以控制得住,而荥
粮
运河的功能,就足可以验证。冀州
溉
渠,从
到尾,正应仰赖于这
门。各个
渠往往都要从这里取
分
。天旱则打开东方下
门,使冀州田地得以
溉;一旦洪
到来,则打开西方
的
门,分散
。这
方法,可使民田得到适当
理,河堤也不会毁坏。这实在是富国安民、兴利除害、能控制
患数百年的办法。因此称为中策。
若乃缮完故堤,增卑倍薄,劳费无已,数逢其害,此最下策也!”*“至于只是修理完善原有的堤防,把低的地方增
,薄的地方加厚,消耗人力
力没有止境,却仍然频繁地遭受洪灾。因此这是最下策。”
[21]孔光何武奏:“迭毁之次当以时定,请与群臣杂议。”于是光禄勋彭宣等五十三人皆以为“孝武皇帝虽有功烈,亲尽宜毁。”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议曰:“《礼》,天
七庙。七者其正法数,可常数者也。宗不在此数中,宗变也。荀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为设数。臣愚以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毁!”上览其议,制曰:“太仆舜、中垒校尉歆议可。”
[21]孔光、何武上奏说:“应撤除的亲情已尽的祖先祭庙的名次,应当及时确定下来。请陛下与群臣讨论。”当时光禄勋彭宣等五十三人都认为:“孝武皇帝虽然功勋卓著,但亲情已尽,应撤除祭庙。”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却提
异议,说:“
照《礼记》,天
的祭庙应有七座。七是正规的数量,可以作为常数。被尊为‘宗’的,不在此数中,宗是变数。如果有功德,就被尊为‘宗’,因此不可预先规定宗的数量。我们愚昧地认为,孝武皇帝的功勋那样大,而孝宣皇帝又如此地尊崇他,不应该撤除他的祭庙!”哀帝观看奏议后,指示说: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的建议可行。”
[22]何武后母在蜀郡,遣吏归迎;会成帝崩,吏恐
路有盗贼,后母留止。左右或讥武事亲不笃,帝亦
改易大臣,冬,十月,策免武,以列侯归国。癸酉,以师丹为大司空。丹见上多所匡改成帝之政,乃上书言:“古者谅暗不言,听于冢宰;三年无改于父之
。前大行尸柩在堂,而官爵臣等以及亲属,赫然皆贵
,封舅为
安侯,皇后尊号未定,豫封父为孔乡侯;
侍中王邑、
声校尉王邯等。诏书比下,变动政事,卒暴无渐。臣纵不能明陈大义,复曾不能牢让爵位,相随空受封侯,增益陛下之过。间者郡国多地动
,
杀人民,日月不明,五星失行,此皆举错失中,号令不定,法度失理,
溷浊之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