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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一(3/5)

书门下,準此。四月十日。”用御前新铸之印。与今政府行遣稍异。

本朝要事对禀,常事拟,画可然后施行,谓之“熟状”事速不及待报,则先行下,制草奏知,谓之“草”熟状白纸书,宰相押字,他执政姓名。草即黄纸书,宰臣、执政皆于状背押字。堂检,宰、执皆不押,唯宰属于检背书日,堂吏书名用印。此拟状有词,宰相押检不印,此其为异也。大率唐人风俗,自朝廷下至郡县,决事皆有词,谓之判,则书判科是也。押检二人,乃冯、李愚也。状检瀛王亲笔,甚有改窜勾抹《旧五代史》:“应顺元年四月九日已卯,鄂王薨。庚辰,以宰相刘昫判三司。”正是十日,与此检无差。宋次记《开元宰相奏请》、郑畋《凤池稿草》、《拟状注制集》悉多用四六,皆宰相自草。今此拟状,冯亲笔,盖故事也。

旧制,中书、枢密院、三司使印并涂金。近制,三省、枢密院印用银为之,涂金;余皆铸铜而已。

译文

皇上亲临南郊祭天、太庙祭祖的典礼,写在典册上的祷祝文字都称“恭荐岁事”先到景灵荐享,称之为“朝献”;然后到太庙行祭,称之为“朝飨”;最后才到南郊祭天。我在编集《南郊式》时,曾参与讨论,每每怀疑这三项典礼的次序:如果以先祀者为尊,则祭天的郊祀不应在祭祖的庙祀之后;如果以后祀者为尊,则景灵之祀又不应在太庙之前。考察这次序的由来,它原是有所因袭的。唐朝的旧制,凡是祭祀上帝,则对众多神庙都预先派遣使者祭告,只有太清、太庙的祭祀,皇帝才亲自参加。所有典册祷祝文字都称:“定于某月某日,到某行祭,不敢不祷告于神灵。”太清、太庙的祭祀称为“奏告”,其余诸神庙称为“祭告”,只有南郊之祀才是规定行的正式大典礼。至天宝九载,却又下诏说:“所谓‘告’,本是在上位者对下属谈话的用词。今后太清的祭礼应该称为‘朝献’,太庙的祭礼称为‘朝飨’。”自此以后“奏告”的名目就不用了,太清、太庙的典册祝文遂皆与规定行的郊祀大礼无别。

正衙的法座,是由香木制成,再用黄金装饰,四条,圆角,它的前略为凹陷,座面上覆盖着藤织。每当皇帝巡,就让一个老太监在上抱着它,称为“驾”皇上车驾后的曲盖称为“筤”,左右两柄扇夹着筤,总称为“扇筤”扇和筤都绣有纹,有的扇筤所绣的纹还是用金线绣的,这就是古代的“华盖”

唐代翰林院在皇内,这里是皇帝平日起居之,浴堂殿、承明殿、金銮殿都在此院附近。所有在翰林院供职的人员,自学士以下,以及各技艺门的人隶属本院的,都可称为翰林,如现在的翰林医官、翰林待诏之类都是。只有翰林茶酒司,现在只称翰林司,是由于习俗相沿而省称。

唐朝制度,自宰相以下官员,新任命时都没有皇帝传旨使就职的礼节,只有学士是传旨就职的。这是由于学士院在皇内,除非皇帝派宦官传旨召,否则就不能内任职。所以学士院门另设有旁门,也是为了以此门连通皇帝居住的殿。学士院又开有北门,是因为该院在浴堂之南,便于北门应召。现在新任命的学士,由东华门,到左承天门下听命,然后由院中两吏人一前一后引至东上閤门下,这也是用唐代旧制的典故。不过唐代传旨召学士而由东门,是因为那时学士院在西掖门内,所以要从翰林院东门赴召,这个东门并非如现在的东华门。至于唐代学士院设置铃索的故事,也因为该院在皇内,即使是院中吏人也只在本院正厅的门外活动,则本院森严禁密的程度可知。如今学士院在皇之外,与朝廷各机构无异,而也设置铃索,都不过是徒形式的文饰故事而已。

学士院玉堂,太宗皇帝曾亲自临视,至今只有学士上任之日才可以坐到大堂的正座上,其他日都不敢擅自坐上去。旧例,堂上有起草文件用的台,学士每起草诏制,即穿好官服端坐于台前。现在不再这样,就只剩一个空台了。玉堂东面翰林学士承旨的閤,窗格上有一块被火烧灼过的地方。太宗曾夜间来到玉堂,苏易简为学士,已经睡下而匆忙起床,无烛火照明穿官服,随从太宗的女就从窗格里伸蜡烛给他照明。至今学士院不打算更换这扇被烧灼过的窗,以为它代表了玉堂的一件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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