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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三堆烽烟再加烧一个大柴筐;敌人都聚集在外城,烧四堆加烧两个大柴筐;敌人若聚集到城墙下,则烧五堆烽烟加上五个大柴筐。夜晚时就用烽火代替烽烟,数目同上数相同。
派
警戒兵时,每次不要超过五十名,若敌人到达外面矮墙,应赶
离开
城去,不要滞留。天黑派兵
城,务必佩
徽章标志。一切可以探察敌人踪迹的地方如大土山,山林等地,天亮时都要派人探察,要探察的地段,每里路派
者不能少于三人,他们各自都要树立标志向城上报告,城上看到标记则作
相应的反应。警戒兵
城立田表,城内警戒兵令其坐在郭内外,竖起旗帜,城内的警戒兵一半在郭内,使警戒兵的数目外人无法得知。一旦有
急情况,就举“外表”,看得见敌人就举“次表”城上用旗号指挥,警戒兵击鼓竖旗、预备战斗,都要
城上的指挥行动。在城外田野里劳动的男
应跟随警戒兵一起作战,女人便赶
城。如果见到敌人就赶
击鼓,直到传到城上为止。守联络标志的三个人,还要立烽火烽烟标志和观望别的地方的标志。守城的主将要不断地派
骑兵和官吏到
巡视,了解他们的行动。守标志的警戒兵备有一鼓,望见敌人,依次
鼓报告,直到传到城上时为止。
计每天吃一斗粮,一年则吃三十六担;计每天吃三分之二斗,一年则吃二十四担四斗;计每天六分之二斗,则一年吃十八担;计每天吃五分之二斗,则一年吃十四担四斗;计每天吃六分之二斗,则一年吃十二担;计每天吃一斗,则每餐吃五升;计每天吃三分之二斗,则每餐吃三升又一小半升;计每天吃四分之二斗,则每餐吃二升半;计每天吃五分之二斗,则每餐吃二升;计每天吃六分之二斗,则每餐吃一升加大半升;每日吃两餐。粮
十分
缺的时期,每人每天
二升吃二十天,每天三升吃三十天,每天四升的吃四十天,照这样推算和实施,每人只要节约九十天,就有一个老百姓不致饿死。
如敌兵
近,就加
收集偏远地区的金
,铜铁及其它可以用来帮助守城用的
品,先调查登记县中官吏、官府中不急需用的
品、木材大小、长短及总数,赶
先发送
城。敌人一接近,就摧毁房舍,砍伐树木,即使有人求情也不能依从。运
城里的柴草,不要象鱼鳞一样一片压一片地堆放,要堆到当路的地方,以便于拿取。不能全数运
城的木材就就地烧掉,不要让其落
敌手。堆放木材,分别
长短、大小、好坏和曲直堆放。城外四面运来的财
仍各
四面堆放在城内,所有大木
都要凿好孔
,以便搬运到一起。
守卫城池的官吏,职位在司
以上的,父母、兄弟、妻
和儿女有人质留在主帅府,才可以
守。任命都司空、大城四人;候二人,县候,城四面各有一人。亭尉,次司空,每亭一人。在守城主将衙署中任职的官吏,要选择有才能足以任事。廉洁而诚实、父母兄弟妻
儿女有在葆
中的人,才能担任侍吏。所有官吏都一定要留有人质,才能让他承担任务。守卫城防大门的二个卫士,夹门站着,促行人快步走开,每个城门有四把戟、夹门放着,
卫兵坐在戟下面。
目每天巡检五次,报告逃离卫兵的姓名。
壕池外边岸上的要害之
,如果发现有可疑之人,则命令往来巡夜的士兵向其
箭,对疏忽大意者,斩首。城外的
中
上竹箭,
竹箭的地方宽一丈二尺,箭

中要比
面低五寸以上,长短错杂,前排外边三行,外边的竹箭尖向外斜,内边的竹箭尖向内斜。每隔三十步修座房
,收藏弓箭,房
宽十尺,长一丈二尺。
哪一个
队有
急情况,就立即派就近的其它
队前去增援,又拨
次近的
队去接替防务。
守城主将发
的符节凭证:凡是
的使者,掌
凭证的官吏一定要书写记录在案,记载其详情,等他回报时予以验证。凭证发
:使者凭证
门,无论从某门经过,一律要向上报告凭证
门的时间和拿凭证人的姓名。
每一百步远布置一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