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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ti(4/5)

有利于人民为

政治与教化有其最基本的规律,那就以令行禁止为最原则。”]

使用官吏,必须选择那些不争权夺利的人,同时要使人民大众各自他们所擅长的事。

[荀说:“察看地势低,安排播五谷,读书人不如农民;通货源,掌握行情,读书人不如商人;搞技术设计,准备材,读书人不如工匠。至于评价一个人的品行以便恰当地任用他们,量能而安排官职,说话合情合理,事能抓位要害,这却是读书人的特长。”

说:“对其所承担的职责能胜任的就推荐他,因为这对他来说不会成为负担;能专心致志去的事就让他去,因为这对他来说不会成为困难。”]

明确告诉人民群众死路是什么,这是为了树立国家法律之威严。

[孔说:“当权的丧失义却杀下,这是不符合礼义规范的。”所以三队大败,不斩将领;有法不依,不能动用刑罚。为什么呢?因为当权者对人民没有行教育,责任不在民众。蔑视法律而自取灭亡的是盗贼;横征暴敛的是暴君;不预先告戒民众,却责备求全的是民贼。政治制度没有这三弊端,然后才能实行法治。宣传文明德来使人民心悦诚服,这样行不通,那么就树立有德行的人作为榜样来教育人民;如果这样还达不到目的,那就证明世风日下,仍然有不法之徒为非作歹,这就得用刑罚严励制裁了。”

东汉袁安说:“仁、义、礼、智,是法律的基础,法、令、刑、罚,是政治的延伸。没有基础,法治就无从建立,没有派生的东西,政治制度就无法完成。为什么这样说呢?实施以文明德为教化的政治制度的方法,必须以仁义礼仪教育人,然后以有教养的先和事迹给以示范,使人迁恶向善,使人民群众每日每时都现在日常生活中,成为自觉的行动。儒家看到这情况,于是说:治理国家不需要刑法。他们不明白对下面实施法治,仁义礼让才会在上面形成。实施法治,是为了扬善抑恶,提倡文明,禁止荒

这是治国原理的关键。法家如商鞅和韩非等人看到这情况,于是说:治理国家无须以仁义为本,只须推行法治即可。结果因只有刑法而没有仁义,人民产生怨恨,有怨恨就要愤怒。有仁义而无刑法,人民就会轻慢,邪恶就会随之产生。以仁义为本,靠法令来实现,双齐下,二者并重,这才是治理国家的最境界。”所以东汉未哲学家仲长统说:“从前秦国因商殃变法,张弥天之法网以便严密控制天下苍生,然而陈胜在大泽乡振臂一呼,天下云从响应。举国上下都不愿为朝廷效力,这都是因为老百姓极度的怨恨郁结于心的缘故。”

南北朝史学家桓范说:“夏桀、商纣使用刑罚,不是把人酱,就是剖人心腹;以至反叛的人越来越多,终于因此灭亡。就是因其不把仁义作为治国的本。”所以说,法律是以仁的宽恕作为本,以义作为断案依据。

由此可以明白,孙所说的“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得”,就是这个理。]

要想向人民敞开有功必赏的大门,就必须赏罚有信。

[《吕氏秋》说:“信用建立后,整个国家就会井然有序。懂得这个理的国王,他的基业就能长久;懂得这个理的臣,就可以作帝王的辅佐。”

东汉哲学家、建安七之一徐在《中论》里说:“上天育众生,其情是彼此相同的。受到伤害,人人都厌恶;生前显赫,死后留名,人人都很喜。可是有人受害,有人发达,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然而人们依然不认真修养自,这是什么原因呢?就因为该赏的不赏,该罚的不罚,结果使想行善的人也失去了信心,不但怨恨暗生,而且对自己以前的善行产生了怀疑;而作恶之人则不但蔑视国法,而且对其恶行恬不知耻。倘若如此,即使每天在大街上砍示众,犯罪的人还是层不穷;每天都封官加禄,人们还是不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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