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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礼乐(4/5)

改变,这既紊了人,也有亏于名教。我日夜谨慎小心,劳政事,历代的弊端祸害,都已制止革除,唯有这项坏风气,还没有完全转变。从今以后,让天下人都要懂得嫁娶的规矩,务必合乎礼法,照朝廷的礼仪办事,才符合我的心意。”

尚书王珪的儿王敬直,娶了唐太宗的女儿南平公主。王珪说:“《礼记》上规定有妇人拜见舅舅、姑母的礼仪。可近世以来,这风气逐渐改变了,公主下嫁,这些礼节都被废弃了。陛下圣明,都遵循法令规范。我接受公主的拜见之礼,哪里只是自己的荣耀,其实是在成全大唐礼仪之名啊。”于是和妻在公婆的座位上就坐,让公主亲自拿着帕,行侍奉父母的洗手之礼,礼毕,公主自行退下。唐太宗听说此事后非常赞成。此后,凡是有公主下嫁,都要遵照这条礼仪。

贞观十二年,唐太宗对侍臣说:“古时候,诸侯朝拜谒天,有专门住宿和沐浴的地方,供给他们一百车草喂养匹,享受客人的礼遇。白天天在正殿里端坐,晚上在院中燃蜡烛,向他们嘘寒问。京城里还有为各个郡县专门设立的馆舍。现在,我听说各地使者到京城,都租房居住,他们和商人杂居在一起,仅有容之地而己。如今待客之礼如此怠慢,恐怕各地使者会产生怨恨,怎么还会愿意为朝廷尽职尽忠呢?”于是,下令京城有条件的客栈,为各地来的使者营造馆舍。修成之后,唐太宗还亲自前去参观视察。

贞观十三年,礼尚书王珪上奏说:“照律令,三品以上的官员,在路上遇到亲王,可以不下致礼。不过现在,这行为却是违法的,这实在与朝廷律令不符啊!”唐太宗说:“你们想自己尊贵,而轻慢我的儿们吗?”魏徵说:“汉代、魏晋以来,亲王的礼遇都低于三公。然而,现在三品官员和天六尚书九卿,都要为亲王下致礼,这是亲王所不应该接受的礼节。这样既无先例可循,又违背国家的法令,于理实在不合。”唐太宗说:“国家确立的太,是未来的国君。一个人地位的低,不在于年龄的长幼。如果太去世,那么同母的弟弟就该列为太。你这样说,不是在轻视我的儿吗?”魏徵又说:“商代崇尚质实,有兄长去世,弟弟继承的规定。从周代以来,都立长为继承人,这样就杜绝了庶意图篡权夺位、制造混的可能。国君对此应该审慎。”于是,唐太宗接受了王珪的意见。

贞观十四年,唐太宗对礼官说:“现在,与你共同生活的人去世了,还要为他披麻孝。可是嫂、叔叔去世了,却不服丧。舅舅和姨妈,都是亲属,但表丧的礼节却有差别。这些法都不符合礼仪规范,应该招集学者来商议一下,制定服丧的礼仪。有同属亲属但侍奉的礼数却很轻的,也应一起上奏。”就在同月,尚书八座和礼官定下了规范:

臣听说,礼是用来判断疑惑不明的事理,决定迟疑不决的行为,区别异同,明辨是非的,它不是从天而降,也不是从地下冒来的,而是据人情事理推论来的。人最重要的一,是使九族和睦。九族和睦,在于由近及远,实行亲疏有别的礼节。亲属之间有差别,所以丧礼中的祭文,应据情分的多少来书写。舅舅和姨妈,和母亲是一族,但他们之间有差别,为什么呢?舅舅和母亲是一家,姨妈嫁后改姓丈夫的姓,成为别家的人,参考经史,舅舅的确比姨妈重要。所以周王顾念着齐国,称齐国是舅甥之国。秦穆公不忘晋国重耳是他的舅舅,把他的儿康公送到渭,作了《渭》这首诗。现在,舅舅去世,只是服丧三个月,对姨妈却要居丧五个月,迁就了虚名,丧失了人情,舍本逐末,背弃了本。这大概是古人对人的情没有考虑周全,应该有所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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