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论礼乐(3/5)

王的名字,都要避讳。可是古代的帝王,生前并不避讳这些,周文王叫昌,但《周诗》中写了‘攻克姬昌之后’这样的诗句。秋时,鲁庄公名叫同,庄公十六年《秋经》上有这样的字句:‘齐侯、宋公在幽地结为同盟。’只是到了后来,帝王们才制造许多禁忌来,他们下令,生前就要对帝王的名字行避讳。我认为这样很没有理,应该改变。”于是下诏说:“照《礼记》,人名是两个字的,只要不是两个字连着现,就不要避讳。孔是通达事理的圣人,以前不是没有指过这事。近世以来,世人多加禁忌,生很多避讳,与《礼记》的规定不符。现在应该遵循经典,从简约发,效仿先哲,规范后世。官员的称谓、姓名,公私的文章书籍,只要‘世’和‘民’两个字不连读,就没有必要避讳。”

贞观二年,中书舍人季辅上疏说:“我私下看到,密王李元晓他们都是皇亲国戚,陛下对他们的关注仁之心,超过古代的帝王。但是,陛下对于分派给他们兵,委以重任这些大事,仍须遵循礼仪规范,以让天下人臣服。我看见皇们拜见叔叔时,叔叔们也上回礼。一个家有一个家的礼数,帝王之家也如此,岂能如此颠倒上下秩序呢?希望陛下加以教诲和训诫,永远遵循前人好的礼仪。”唐太宗于是下诏李元晓等人,对吴王李恪、魏王李泰兄弟不用答拜。

贞观四年,唐太宗对侍臣说:“我听说,京城的百姓在为父母服丧期间,有的人听信巫师的妖言,在辰日这天不哭,他们谢绝别人的哀悼问,拘泥于禁忌不允许悲伤,这是伤风败俗、违背人情事理的法。现在下令各州县,让他们教导百姓,一律照正确的礼仪规范去。”

贞观五年,唐太宗对侍臣说:“佛教、教徒,本应该广善事,怎么能够让尼姑、士等人妄自尊贵,坐着接受父母的跪拜礼呢?这样只会损害民风民俗,使礼仪混。现在,应该上下令禁止这行为,仍旧让他们对自己的父母行跪拜礼。”

贞观六年,唐太宗对尚书左仆房玄龄说:“近来,山东的崔、卢、李、郑四大姓,虽然在前几代就已衰败,但他们仍依仗旧时的名望,自自大,号称士大夫。每当把女儿嫁给其他家族,总要大肆索取聘礼财,一味贪图数量,据财礼的数目决定婚约,就像集市上的商贩一样,这样败坏了风俗,也搅了《礼经》的规定。既然他们的门望与事实不符,看来,现在的礼仪制度应该有所改革了。”于是下诏,命吏尚书士廉、御史大夫韦、中书侍郎岑文本、礼侍郎令狐德棻等人订正姓氏,普遍收集全国家谱。并据史书传记,删除浮华,考订真假,如果一个家族上代了忠贤,就提升等级,了叛逆,就加以贬黜。依此标准,撰写了一《氏族志》。后来,士廉等人在唐太宗面前呈上所定的氏族等第时,仍把崔列为第一等。太宗说:“我和山东的崔、卢、李、郑,并无宿怨,只是因为他们世代衰微,现在已经没有一个人官,却还自称是士大夫,婚嫁的时候,依此大量索取财。有的人才能见识平庸低劣,却还悠然自得地自夸门,炫耀死去的祖先,依附于富贵之列,我真不明白社会上为什么还会看重他们?如果有人能建立功业,爵位隆重,善于侍奉君主和父亲,忠孝都值得称赞,或者德仁义尚,学艺通博,这样也足以自立门,称得上是士大夫。如今崔、卢之类,只是自恃远祖的官厚爵,怎能和当朝的显贵相比呢?公卿以下的人,何苦给他们多送财,助长他们的气势呢?他们只图虚名不顾实际,想借此增加自己的光彩。我之所以要复位氏族,是为了树立当今显贵的地位,为什么还把崔列在第一等,你们这不是看轻我朝的官爵吗?所以,不以前如何,只照今天的官品、人才来定等级,并且这次量定等级将作为永久的准则。”于是把崔定为第三等。贞观十二年,《氏族志》全书完成,共一百卷,颁行天下。其后,唐太宗下令说:“氏族下,要以官爵相联系,婚姻的正,要以仁义为先。自从北魏失国,北齐灭亡,朝野变化,风俗衰败。早先的燕、赵古姓,后人多失去官爵,以前齐、韩旧族,行为也有悖礼义。他们名不闻于乡里;不免于贫贱,却自称门后裔,而不讲究嫁娶礼仪,依仗名望只在于勒索财,女儿必嫁给富贵之家。于是就有新官的人和钱财多的人家,羡慕富贵人家的祖宗,抢着和人家攀亲,多送财,如同买卖。双方有的自愿贬低家门,受辱于姻亲,有的夸耀过去的地位,在公婆面前行为无礼。这法积习已久,已经成了风俗,至今还未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