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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被烧掉的
分。真像这
说法的话,《尚书》二十九篇,就是秦焚书后的剩余了。七十一篇被烧成了炭灰,为什么二十九篇唯独会遗留下来呢?伏生年纪大了,晁错跟他学习《尚书》时,恰好学得二十多篇,伏生死了,所以唯独二十九篇
现在世间,而七十一篇亡失了。本来亡失的是七十一篇,反而说成是二十九篇亡失了。
有人说《尚书》的二十九篇,是效法天上的北斗星和二十八宿。四七二十八篇,另外那一篇说成是效法北斗星,所以有二十九篇。《尚书》在秦朝灭绝,其中存在能见到的有二十九篇,怎么谈得上是效法星宿之数呢?汉宣帝时,得到散失了的《尚书》和《易》、《礼》各一篇,《礼》、《易》的篇数也才补足,又哪会有所效法呢?
据百篇《尚书》的序言,缺遗的有七十一篇,单单为二十九篇编造效法星宿的说法,怎么行呢?有人解释说:“孔
另外选了二十九篇,唯独二十九篇有所效法。”这大概是一般读书人的解释,不一定是传记上的明文。二十九篇残缺不全,就有传授它的人,
据这个不完整的篇数,编造
效法星宿的说法,既失去了圣人的本意,又违背了古今的事实。经书有篇数,就像有章节句读一样;有章节句读,就像有文字一样。文字
有一定的意义以构成句
,句
有一定的数目以构成章节,章节
有一定的
例以缀结成篇。篇就是章节句读的结合。说篇数有所效法,这就是说章节句读也有所效法了。《诗经》古时候也有几千篇,孔
删去重复的篇数,订正而保存下三百篇,如同《尚书》只有二十九篇一样。说《尚书》二十九篇有所效法,这就是说《诗经》三百零五篇也有所效法了。
有人解释《
秋》,说是效法每年十二个月的。《
秋》
鲁国十二公编年纪事,如同《尚书》有一百篇一样,一百篇无所效法,十二公怎么会有所效法呢?解释《
秋》的人说:“二百四十二年历史中,‘人
’周全,‘王
’完备,表彰好的,谴责坏的,整顿
世,使它返回正
,没有比得上《
秋》的。”如此说来,通过二百四十二年的历史,为人之
和治国之
正好全
讲透了。一国的军队有六师一万二千人,就完全可以攻伐敌寇,横行天下了,有令即行动有禁即停止,不一定是效法了什么东西。孔
编写《
秋》,只记载了鲁国十二公,正像一国的军队有六师一样;将士有一万二千人,正像《
秋》纪年有二百四十二年一样。六师一万二千人,就完全可以组成一国的军队,那么孔
通过《
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的纪事,也完全可以阐明自己的
理了。论说此事的人喜
把
理说得神乎其神,把意义夸大得毫无边际,认为不这样
就会遭受祸殃,所以经传的篇数,都被说成是有所效法的了。考订
实
本,评论那些文章的
义,孔
编写《
秋》和那些贤人写书,并没有什么不同。所以圣人写经,贤人写书,意义和
理讲尽了,文辞完备了,就构成了篇。他们编写一篇,就把同一个
类的内容归在一起,把章节互相连接起来。如果
类不同,论说不一样,就另外写成一篇。意义不同文章就不同,事情改变了篇目也就更换了,
据事情的意义来写作,有什么效法模仿的意思呢?
有人解释《
秋》记载的二百四十二年,认为上寿九十年,中寿八十年,下寿七十年,孔
是
据中寿年数的三代而作《
秋》的,三八二十四,所以是二百四十年。又解释说这是汉朝享国年数的一半。又解释说这二百四十二年,为人之
周全,君王治国之
完备。如果
据中寿三世而确定年数的这个说法正确,那么所谓把“人
”、“王
”讲透的说法就不对了;如果说所谓把“人
”、“王
”讲透的说法正确,那么
据中寿三世而确定年数的说法就错了。二者互相冲突而想确定它的
义,圣人的本意又怎么来确定呢?凡是记载事情而标明年月日的,是为了记得详尽以表示对事情的重视。《洪范》用五纪、岁、月、日、星,是记录事情的文字,不是效法模仿的说法。《
秋》记载鲁十二公享有君位的年数,总共有二百四十二年,这些就成了确立中寿三世说的
据了。实际上,孔
记载鲁国十二公的历史,是认为十二公的事情正好足以阐明“王
”
据中寿三世的说法,而中寿三世的年数正好是由十二公的享国年数才凑足的。如果
据记载十二公的事情足以阐明“王
”,那么二百四十二年就不是为了凑足中寿三世的年数才
现的。如果
据中寿三世的年数,取三八二十四之数,二百四十年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多取二年呢?解释的人又说:“这是想要
合鲁隐公纪元的开始。不多取二年,那么隐公元年的事就不能记载在经书里了。”如果《
秋》本来是
据中寿三世的年数而作的,那么何必一定要用隐公元年的事情作为开端呢?必须要用隐公元年的事情作为开始,这是以年代完整
理完备为
据,
据中寿三世年数的说法不再适用了。假如隐公享国五十年,是把隐公元年以来的事情都记载下来呢?还是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