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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篇(3/6)

莽从新都侯起,故曰亡新。使秦、汉在经传之上,说者将复为秦、汉作德之说矣。

尧老求禅,四岳举舜。尧曰:“我其试哉!”说《尚书》曰:“试者,用也;我其用之为天也。”文为天也。文又曰:“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观者,观尔虞舜于天下,不谓尧自观之也。若此者,大尧、舜,以为圣人相见已审,不须观试,耀相照,旷然相信。又曰:“四门穆穆,于大麓,烈风雷雨不迷。”言大麓,三公之位也。居一公之位,大总录二公之事,众多并吉,若疾风大雨。夫圣人才,未必相知也。圣成事,舜难知佞,使皋陶陈知人之法。佞难知,圣亦难别。尧之才,犹舜之知也。舜知佞,尧知圣。尧闻舜贤,四岳举之,心知其奇而未必知其能,故言“我其试〔哉〕!”试之于职,妻以二女,观其夫妇之法,职治修而不废,夫正而不僻。复令人庶之野,而观其圣,逢烈风疾雨,终不迷惑。尧乃知其圣,授以天下。夫文言“观”“试”,观试其才也。说家以为譬喻增饰,使事失正是,诚而不存;曲折失意,使伪说传而不绝。造说之传,失之久矣。后生者,苟明经,不原实,而原之者亦校古随旧,重是之文,以为说证。经之传不可从,《五经》皆多失实之说。《尚书》、《秋》,行事成文,较著可见,故颇独论。

译文

儒者解释五经,大多不符合五经的真实情况。先前的儒者不见它的来龙去脉,凭空编造许多虚妄之说。后来的儒者迷信前辈老师的说法,遵循旧有的解释,把那些辞语背得瓜烂熟。如果追随某一学派有了名气,就急于当老师教人,及早官,迫切地争着往上爬,没有时间集中力用心钻研,以考订实五经的本来面目。所以虚妄之说传不绝,真实面目被埋没而不被发现,五经全都失去了它真实的面目。《尚书》、《秋》中所记载的史事比较容易清,只要对有关五经题目方面的各浅陋说法略加纠正,便可以清有关经书内容方面的微妙解说。

解说《尚书》的人,有人认为它有一百零二篇,后来遇到秦朝焚烧《诗》、《书》,遗存下来的只有二十九篇。说秦朝焚烧《诗》、《书》是对的,说《尚书》本来就有一百零两篇就错了。《尚书》本来有一百篇,是孔用来传授学生的。遇上秦朝采纳李斯的建议,焚烧五经,济南郡的伏生抱着一百篇的《尚书》隐藏在山中。汉文帝时,开始设立博士官传授《尚书》。伏生从山中来以后,汉文帝派晁错去跟伏生学习《尚书》二十余篇。伏生年老死去,《尚书》因此残缺不全。晁错将《尚书》传授于倪宽。到汉宣帝时,河内郡的女拆旧房,得到失传的《易》、《礼》、《尚书》各一篇,把它们呈奏给朝廷。汉宣帝给博士们传阅,这以后《易》、《礼》、《尚书》又各增加了一篇,而《尚书》二十九篇才确定下来了。到汉景帝的时候,鲁共王拆毁孔的教授堂来修建殿,在墙中得到了百篇《尚书》。汉武帝派使臣去取来看,没有谁能读懂,于是就把它秘藏在中,外间不能得见它。到汉成帝时,征求能治古文《尚书》的学者。东海郡的张霸据百篇《尚书》的序言,凭空编造一百零两篇本的《尚书》,把它献给汉成帝。汉成帝就拿秘藏的百篇本《尚书》来校对百两篇本全都不相符合,于是把张霸给司法官吏去审问治罪。司法官吏上报张霸的罪当判死刑,汉成帝看重他的文才而没杀他,又惜他的著述而没销毁它。所以一百零两篇本的《尚书》传在世间,传阅见到它的人就说《尚书》本来有一百零两篇了。

有人说秦朝焚烧诗书,烧的是解释《诗经》的著作,《诗经》本文并没有被烧毁。《诗经》被烧掉的正是它的诗本。“书”,是五经的总名称。传上说:“男不读经书,就会产生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思想。”路让羔去费地县宰,孔说:“这简直是害人弟。”路说:“费地有老百姓,有祭祀土地神和谷神的社稷,为什么只有读书才叫学习呢?”这些都证明五经的总名叫“书”传授的人不知秦朝焚烧诗书的起因,所以不了解烧书的实际情况。秦始皇三十四年,在咸设酒宴,七十个博士上前为秦始皇敬酒祝寿。仆周青臣前称颂秦始皇。齐人淳于越谏,认为秦始皇不封赐弟,终有一天会现像田常、六卿争权那样的祸,就无法挽救,讥讽周青臣的称颂,称之为阿谀奉承。秦始皇把淳于越的议论给丞相府去评议,丞相李斯认为淳于越的建议不能采用,因此说诸生的议论在老百姓中造成了迷惑与混,就命令史官将五经全烧掉,有敢于私藏诗书及百家著述的就判刑,只有博士官才能收藏五经。可见五经都烧了,不光是烧掉了解释《诗经》的书籍。传闻的人相信了只烧“诗家之书”的说法,看到焚书令中的“诗书”二字,就认为烧的只是解释《诗经》的书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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