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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增篇(3/6)

樽刻画云雷之形,云雷在天,神于百,云雷之象不能神,百之象安能神也?

传言:秦灭周,周之九鼎于秦。

案本事,周赧王之时,秦昭王使将军攻王赧,王赧惶惧奔秦,顿首受罪,尽献其邑三十六、三万。秦受其献还王赧。王赧卒,秦王取九鼎宝矣。若此者,九鼎在秦也。始皇二十八年,北游至琅邪,还过彭城,齐戒祷祠,周鼎,使千人没泗之中,求弗能得。案时,昭王之后三世得始皇帝,秦无危之祸,鼎宜不亡,亡时殆在周。传言王赧奔秦,秦取九鼎,或时误也。传又言:“宋太丘社亡,鼎没中彭城下,其后二十九年,秦并天下。”若此者,鼎未秦也。其亡,从周去矣,未为神也。

秋之时,五石陨于宋。五石者星也,星之去天,犹鼎之亡于地也。星去天不为神,鼎亡于地何能神?秋之时,三山亡,犹太丘社之去宋,五星之去天。三山亡,五石陨,太丘社去,皆自有为。然鼎亡,亡亦有应也。未可以亡之故,乃谓之神。如鼎与秦三山同乎,亡不能神。如有知辟危之祸乎,则更桀、纣之时矣。衰,莫过桀、纣,桀、纣之时,鼎不亡去。周之衰,未若桀、纣。留无之桀、纣,去衰末之周,非止去之宜神有知之验也。或时周亡之时,将军摎人众见鼎盗取,人铸烁以为他,始皇求不得也。后因言有神名,则空生没于泗之语矣。

孝文皇帝之时,赵人新垣平上言:“周鼎亡在泗中。今河溢,通于泗。臣望东北,汾直有金气,意周鼎乎!兆见弗迎则不至。”于是文帝使使治庙汾,南临河,周鼎。人有上书告新垣平所言神事皆诈也,于是下平事于吏。吏治,诛新垣平。夫言鼎在泗中,犹新垣平诈言鼎有神气见也。

译文

儒者的书上称颂尧、舜的德,是最优秀最尚的,所以天下太平,一个人也没有被用过刑罚;又说周文王、周武王的德崇,一直延续到周成王和周康王,刑罚被废弃四十多年没有用过。这是想称颂尧、舜,赞扬文王和武王。这样,是认为说话不过,那么一个人的德就不足以被赞颂;作文章不过分,那么一个人的功绩就不足以被赞扬。其实尧、舜的德即使最优秀,也不能使任何一个人都不被刑罚过;文王、武王的德即使崇,也不能使刑罚不用。如果是说那时候犯刑法的人少,使用刑罚不多,是可以的;要说那时候任何一个人都没有被刑罚过,刑罚被废置不用,就太夸大了。

因为能使所有人不被刑罚,就能使所有诸侯国不被征伐;能使刑法废弃不用,就能使武收起不用。据考察,尧讨伐过丹一带的民族,舜征伐过有苗,共工、驩兜、三苗和鲧才认罪,可见刑罚和武都使用过。周成王的时候,四个诸侯国想篡权背叛,淮夷和徐戎,也一起参与危害活动。杀人用刀,砍人用武,治人的罪用刑法,惩罚人用武力。武力与刑法没有两样,武与刀没有不同,即使是善于辩论的人,也不能把它们截然分开。对德恶劣的人必然要用武,对犯法的人必然要用刑法。刑法与武,就像脚与翅膀一样。跑步用脚,飞用翅膀,脚与翅膀的形虽然不同,但它们能使移动却是相同的。刑法与武,在保全百姓和禁止邪上,它们实质是一样的。宣扬要用武,却说不要使用刑法,这就像人的耳朵没有了而睛还很完,于是只睛完就称人健全,这是不能信从的。有人敢杀老虎,害怕杀人,而以杀老虎受称赞,说他很勇敢,这话不能听。没有残缺,勇敢得没有不能去的地方,这才算是完全的人。如今说所有人不被刑罚,不说所有武不用;赞扬刑法废弃不用,不说所有人不背叛,这不能称作德优秀,也不能说是天下兴旺。

儒者的书上称赞楚国一个姓养名由基的人善于箭,他一片杨树叶,百发能百中。这是称赞他擅长于箭。说他有时中一片杨树叶,可以;说他百发百中,就太夸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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