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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尚书仆
。曾祖彪之,尚书令。祖临 之,父纳之,并御史中丞。彪之博闻多识,练悉朝仪,自是家世相传,并谙江左旧 事,缄之青箱,世人谓之“王氏青箱学”
淮之兼明《礼传》,赡于文辞。起家为本国右常侍,桓玄大将军行参军。玄篡 位,以为尚书祠
郎。义熙初,又为尚书中兵郎,迁参
祖车骑中军军事,丹
丞, 中军太尉主簿,
为山
令,有能名。预讨卢循功,封都亭侯。又为
祖镇西、平 北、太尉参军,尚书左丞,本郡大中正。宋台建,除御史中丞,为僚友所惮。淮之 父纳之、祖临之、曾祖彪之至淮之,四世居此职。淮之尝作五言,范泰嘲之曰: “卿唯解弹事耳。”淮之正
答:“犹差卿世载雄狐。”坐世
右卫率谢灵运杀人 不举,免官。
祖受命,拜黄门侍郎。永初二年,奏曰:“郑玄注《礼》,三年之丧,二十 七月而吉,古今学者多谓得礼之宜。晋初用王肃议,祥衤覃共月,故二十五月而除, 遂以为制。江左以来,唯晋朝施用;缙绅之士,多遵玄义。夫先王制礼,以大顺群 心。丧也宁戚,著自前训。今大宋开泰,品
遂理。愚谓宜同即
情,以玄义为制, 朝野一礼,则家无殊俗。”从之。
迁司徒左长史,
为始兴太守。元嘉二年,为江夏王义恭抚军长史、历
太守, 行州府之任,绥怀得理,军民便之。寻
为侍中。明年,徙为都官尚书,改领吏
。
峭急,颇失缙绅之望。
为丹
尹。淮之究识旧仪,问无不对,时大将军彭城王 义康录尚书事,每叹曰:“何须
论玄虚,正得如王淮之两三人,天下便治矣。” 然寡乏风素,不为时
所重。撰《仪注》,朝廷至今遵用之。十年,卒,时年五十 六。追赠太常。
兴之,征虏主簿。
王韶之,字休泰,琅邪临沂人也。曾祖暠,晋骠骑将军。祖羡之,镇军掾。父 伟之,本国郎中令。韶之家贫,父为乌程令,因居县境。好史籍,博涉多闻。初为 卫将军谢琰行参军。伟之少有志尚,当世诏命表奏,辄自书写。泰元、隆安时事, 小大悉撰录之,韶之因此私撰《晋安帝
秋》。既成,时人谓宜居史职,即除著作 佐郎,使续后事,讫义熙九年。善叙事,辞论可观,为后代佳史。迁尚书祠
郎。 晋帝自孝武以来,常居内殿,武官主书于中通呈,以省官一人
司诏诰,任在西省, 因谓之西省郎。傅亮、羊徽相代,领西省事。转中书侍郎。安帝之崩也,
祖使韶 之与帝左右密加鸩毒。恭帝即位,迁黄门侍郎,领著作郎,西省如故。凡诸诏奏, 皆其辞也。
祖受禅,加骁骑将军、本郡中正,黄门如故,西省职解,复掌宋书。有司奏 东冶士硃
民禽三叛士,依例放遣,韶之启曰:“尚书金
奏事如右,斯诚检忘一 时权制,惧非经国弘本之令典。臣寻旧制,以罪补士,凡有十余条,虽同异不紊, 而轻重实殊。至于诈列父母死,诬罔父母
,破义反逆,此四条,实穷
抵逆, 人理必尽。虽复殊刑过制,犹不足以
莫大之罪。既获全首领,大造已隆,宁可复 遂
徒隶,缓带当年,自同编
,列齿齐民乎?臣惧此制永行,所亏实大。方今圣 化惟新,崇本弃末,一切之令,宜加详改。愚谓此四条不合加赎罪之恩。”侍中褚 淡之同韶之三条,却宜仍旧。诏可。又驳员外散骑侍郎王实之请假事曰:“伏寻旧 制,群臣家有情事,听并急六十日。太元中改制,年赐假百日。又居在千里外,听 并请来年限,合为二百日。此盖一时之令,非经通之旨。会稽虽途盈千里,未足为 难,百日归休,于事自足。若私理不同,便应自表陈解,岂宜名班朝列,而久淹私 门?臣等参议,谓不合开许。或家在河、洛及岭、沔、汉者,
阻且长,犹宜别有 条品,请付尚书详为其制。”从之。坐玺封谬误,免黄门,事在《谢晦传》。
韶之为晋史,序王珣货
,王廞作
。珣
弘,廞
华,并贵显,韶之惧为所 陷,
结徐羡之、傅亮等。少帝即位,迁侍中,骁骑如故。景平元年,
为吴兴太 守。羡之被诛,王弘
为相,领扬州刺史。弘虽与韶之不绝,诸弟未相识者,皆不 复往来。韶之在郡,常虑为弘所绳,夙夜勤厉,政绩甚
,弘亦抑其私憾。太祖两 嘉之。在任积年,称为良守,加秩中二千石。十年,征为祠
尚书,加给事中。坐 去郡长取送故,免官。十二年,又
为吴兴太守。其年卒,时年五十六。七庙歌辞, 韶之制也。文集行于世。
晔,尚书驾
外兵郎,临贺太守。
荀伯
,颍川颍
人也。祖羡,骠骑将军。父猗,秘书郎。伯
少好学,博览 经传,而通率好为杂戏,遨游闾里,故以此失清涂。解褐为驸
都尉,奉朝请,员 外散骑侍郎。著作郎徐广重其才学,举伯
及王韶之并为佐郎,助撰晋史及著桓玄 等传。迁尚书祠
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