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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拾 地。
古者王世
之贵,犹与国
齿,降及汉储,兹礼不坠,暨乎两晋,斯事弥隆, 所以见师严而
尊者也。皇太
天纵生知,无待审喻,犹宜晦迹俯同,专经请业, 奠爵前师,肃若旧典。昔阙里之堂,草莱自辟,旧宅之内,丝竹
音,前圣遗烈,
以炯戒。况复江表无虞,海外有截,岂得不开阐大猷,恢弘至
?宁可使玄教儒 风,弗兴圣世,盛德大业,遂蕴尧年?臣末学小生,词无足算,轻献瞽言,伏增悚 惕。
诏答曰:“省表闻之。自旧章弛废,微言将绝,朕嗣膺宝业,念在缉熙,而兵 革未息,军国草创,常恐前王令典,一朝泯灭。卿才思优洽,文理可求,弘惜大
, 殷勤名教,付外详议,依事施行。”又表改定乐章,诏使制三朝乐歌八首,合二十 八曲,行之乐府。
五年,除赣令。
为尚书仪曹郎,迁国
博士,领羽林监,敕治五礼,掌策文 谥议。太建中,除仁武南康嗣王府长史,行丹
郡事。转员外散骑常侍、光禄卿。 寻为戎昭将军、明威武陵王长史,行吴兴郡事。俄
为通直散骑常侍,兼尚书左丞。 十二年卒,时年六十三。
不害治经术,善属文,虽博综坟典,而家无卷轴。每制文,
笔立成,曾无寻 检。仆
汝南周弘正常称之曰:“沈生可谓意圣人乎!”著治《五礼仪》一百卷, 《文集》十四卷。
志
,字崇基,少知名。解褐扬州主簿,寻兼文林著士,历安东新蔡王记室 参军。祯明三年
隋。
王元规,字正范,太原晋
人也。祖
宝,齐员外散骑常侍、晋安郡守。父玮, 梁武陵王府中记室参军。元规八岁而孤,兄弟三人,随母依舅氏往临海郡,时年十 二。郡土豪刘瑱者,资财
万,以女妻之。元规母以其兄弟幼弱,
结
援,元规 泣请曰:“姻不失亲,古人所重。岂得苟安异壤,辄婚非类!”母
其言而止。
元规
孝,事母甚谨,晨昏未尝离左右。梁时山
县有暴
,
漂居宅,元规 唯有一小船,仓卒引其母妹并孤侄
船,元规自执楫棹而去,留其男女三人,阁于 树杪,及
退获全,时人皆称其至行。
元规少好学,从吴兴沈文阿受业,十八,通《
秋左氏》、《孝经》、《论语》、 《丧服》。梁中大通元年,诏策《
秋》,举
第,时名儒咸称赏之。起家湘东王 国左常侍,转员外散骑侍郎。简文之在东
,引为宾客,每令讲论,甚见优礼。除 中军宣城王府记室参军。及侯景寇
,携家属还会稽。天嘉中,除始兴王府功曹参 军,领国
助教,转镇东鄱
王府记室参军,领助教如故。
后主在东
,引为学士,亲受《礼记》、《左传》、《丧服》等义,赏赐优厚。 迁国
祭酒。新安王伯固尝因
,适会元规将讲,乃启请执经,时论以为荣。俄 除尚书祠
郎。自梁代诸儒相传为《左氏》学者,皆以贾逵、服虔之义难驳杜预, 凡一百八十条,元规引证通析,无复疑滞。每国家议吉凶大礼,常参预焉。丁母忧 去职,服阕,除鄱
王府中录事参军,俄转散骑侍郎,迁南平王府限内参军。王为 江州,元规随府之镇,四方学徒,不远千里来请
者,常数十百人。祯明三年
隋, 为秦王府东阁祭酒。年七十四,卒于广陵。
元规著《
秋发题辞》及《义记》十一卷,《续经典大义》十四卷,《孝经义 记》两卷,《左传音》三卷,《礼记音》两卷。
大业,聪
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