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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四(3/6)

视,帝不睨之。太皇太后令□仗,不肯。又厉声曰:“辈即今落。”乃□。因问杨郎何在。贺仁曰:“一目已。”太皇太后怆然曰:“杨郎何所能,留使不好耶!”乃让帝曰:“此等怀逆,杀我二儿,次及我,尔何纵之?”帝犹不能言。太皇太后怒且悲,王公皆泣。太皇太后曰:“岂可使我母受汉老妪斟酌。”太后拜谢。常山王叩不止。太皇太后谓帝:“何不安尔叔。”帝乃曰:“天亦不敢与叔惜,岂敢惜此汉辈?但愿乞儿命,儿自下殿去,此等任叔父分。”遂皆斩之。长广王以默昔谗己,作诏书,故先,截其手。太皇太后临愔丧,哭曰:“杨郎忠而获罪。”以御金为之一,亲内之,曰:“以表我意。”常山王亦悔杀之。先是童谣曰:“白羊尾秃,羖□生角。”又曰:“羊羊吃野草,不吃野草远我,不远打尔脑。”又曰:“阿么姑祸也,人姑夫死也。”羊为愔也“角”文为用刀“人”谓废帝小名,太原公主尝作尼,故曰“阿么姑”,愔、献、天和皆帝姑夫云。于是乃以天之命下诏罪之,罪止一,家不问。寻复簿录五家,王晞固谏,乃各没一房,孩幼兄弟皆除名。[六]

遵彦死,仍以中书令赵彦代总机务。鸿胪少卿休之私谓人曰:“将涉千里,杀骐骥而策蹇驴,可悲之甚。”愔所著诗赋表奏书论甚多,诛后散失,门生鸠集所得者万余言。

献,字季则,广汉下洛人。少时相者谓之曰:“使役在胡代,富贵在齐赵。”其后,遇宇文氏称霸关中,用为典签,将命使于茹茹。验相者之言,来归。祖见之大悦,尚淮公主,[七]甚被待遇。显祖时,官至侍中、开府。济南即位之后,委任弥重,除右仆献素多力,又少发,当狼狈之际,排□走省门,斛律光逐而擒之。献叹曰:“丈夫为计迟,遂至于此矣。”

宋钦,广平人,魏吏尚书弁孙也。初为大将军主簿,典书记。后为黄门侍郎。又令在东教太习事。[八]郑默以文学见知,亦被亲。钦本文法吏,不甚谙识古今,凡有疑事,必询于默。二人幸于两,虽诸王贵臣莫不敬惮。钦又迁秘书监。与杨愔同诏赠吏尚书、赵州刺史。[九]

郑颐,字默,彭城人。祖据,魏彭城守,自荥徙焉。颐聪,颇涉文义。初为太原公东合祭酒,与宋钦特相友,钦每师事之。杨愔始轻宋、郑,不为之礼。俄而自结人主,与参顾命。钦复旧与济南□狎,共相引致,无所不言。明初,拜散骑常侍。二人权势之重,与愔相埒。愔见害之时,[一○]邢涕曰:“杨令君虽其人死日,恨不得一佳伴。”颐后与愔同诏追赠殿中尚书、广州刺史。[一一]颐弟抗,字信,颇有文学。武平末,兼左右郎中,待诏文林馆。

校勘记

[一] 北齐书卷三十四 此卷原缺,三朝本及南本卷后有宋人校语云:“此卷与北史同”今查杨愔传和北史卷四一杨愔传基本相同,只字句小有。其附传不像于北史,燕献传称齐帝庙号,可朱浑天和传、宋钦传□历官详于北史。郑颐传虽似节抄北史,也有个别字句溢北史之外,疑仍是采取某史钞。

[二] 又拜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仆 诸本“左”作“右”前已云“迁尚书右仆”,不应重复。本书卷四文宣纪载愔于天保三年五五二四月迁右仆,八年四月迁左。这里“右”字显为“左”之讹,今改正。

[三] 十年封开封王 隋书卷三○地理志中荥郡开封县条云:“东魏置郡,后齐废。”元和郡县志卷八汴州开封县条说天保七年废寰宇记卷一同。此传云杨愔在天保十年封开封王,又本书卷四一景和传说他在齐末曾封开封郡公,和地志所记不合。考本书卷四文宣纪天保七年大规模裁省郡县,达三州、一百五十三郡之多,地志所记,必非无据。疑杨愔实非封开封王,所封郡缺失,这里乃因下文“开府封王”而误。至景和之封是讹文还是齐末复置此郡,已无可考。参下“开府封王”条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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