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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3/7)

恐即变发,令洪珍驰召祖珽告之。又恐追光不从命。珽因云: “正尔召之,恐疑不肯。宜遣使赐其一骏,语云‘明日将往东山游观,王可乘 此同行’,光必来奉谢,因引执之。”帝如其言。顷之,光至,引凉风堂, 刘桃枝自后拉而杀之,时年五十八。于是下诏称光谋反,今已伏法,其余家并不 须问。寻而发诏,尽灭其族。

少言刚急,严于御下,治兵督众,唯仗威刑。版筑之役,鞭挞人士,颇称 其暴。自结发从戎,未尝失律,为邻敌所慑惮。罪既不彰,一旦屠灭,朝野痛惜 之。周武帝闻光死,大喜,赦其境内。后邺,追赠上国、崇国公。指诏书曰: “此人若在,朕岂能至邺!”

光有四。长武都,历位特、太太保、开府仪同三司、梁兖二州刺史。 所在并无政绩,唯事聚敛,侵渔百姓。光死,遣使于州斩之。次须达,中护军、开 府仪同三司,先光卒。次世雄,开府仪同三司。次恒伽,假仪同三司。并赐死。光 小钟,年数岁,获免。周朝袭封崇国公。隋开皇中卒于骠骑将军。

羡,字丰乐,少有机警,尤善艺,祖见而称之。世宗擢为开府参军事。迁 征虏将军、中散大夫,加安西将军,封大夏县,除通州刺史。显祖受礼,号 征西,别封显亲县伯。河清三年,转使持节,都督幽、安、平、南、北营、东燕六 州诸军事,幽州刺史。其年秋,突厥众十余万来寇州境,羡总率诸将御之。突厥望 见军威甚整,遂不敢战,即遣使求款。虑其有诈,且喻之曰:“尔辈此行,本非朝 贡,见机始变,未是宿心。若有实诚,宜速归巢,别遣使来。”于是退走。天统 元年夏五月,突厥木汗遣使请朝献,羡始以闻,自是朝贡岁时不绝,羡有力焉。诏 加行台仆。羡以北虏屡犯边,须备不虞,自库堆戍东拒于海,随山屈曲二千余里, 其间二百里中凡有险要,或斩山筑城,或断谷起障,并置立戍逻五十余所。又导北合易京,东会于潞,因以田。边储岁积,转漕用省,公私获利焉。其年六 月,丁父忧去官,与兄光并被起复任,还镇燕蓟。三年,加位特。四年,迁行台 尚书令,别封城县侯。武平元年,加骠骑大将军。时光武都为兖州刺史。羡历 事数帝,以谨直见推,虽极荣,不自矜尚,至是以合门贵盛,以为忧。乃上书 推让,乞解所职,优诏不许。其年秋,爵荆山郡王。

三年七月,光诛,敕使中领军贺伏恩等十余人驿捕之。遣领军大将军鲜于桃 枝、洛州行台仆独孤永业便发定州骑卒续,仍以永业代羡。伏恩等既至,门者 白使人衷甲汗,宜闭城门。羡曰:“敕使岂可疑拒?”见之,伏恩把手,遂执 之,死于长史厅事。临终叹曰:“富贵如此,女为皇后,公主满家,常使三百兵, 何得不败!”及其五世达、世迁、世辨、世酋、伏护,余年十五已下者宥之。羡 未诛前,忽令其在州诸自伏护以下五六人,锁颈乘驴城,合家皆泣送之至门, 日晚而归。吏民莫不惊异。行燕郡守嗣明,医术之士,为羡所钦,乃窃问之, 答曰:“须有禳厌。”数日而有此变。

羡及光并少工骑,其父每日令其畋,还即较所获禽兽。光所获或少,必丽 达腋。羡虽获多,非要害之所。光常蒙赏,羡或被捶挞。人问其故,金答云: “明月必背上着箭,丰乐随即下手,其数虽多,去兄远矣。”闻者咸服其言。

金兄平,便弓,有用。魏景明中,释褐殿中将军,迁襄威将军。正光末, 六镇扰,隶大将军尉宾北讨。军败,为贼所虏。后走奔其弟金于云州,号龙骧 将军。与金拥众南,至黄瓜堆,为杜洛周所破,落离散。及归尔朱荣,待之甚 厚,以平袭父爵第一领民酋长。祖起义,以都督从。稍迁平北将军、显州刺史, 加镇南将军,封固安县伯。寻为侯,行肆州刺史。周文帝遣其右将军李小光据梁 州,平以偏师讨擒之。为燕州刺史。兼左卫将军,领众一万讨北徐贼,破之, 除济州刺史。侯景度江,诏平为大都督,率青州刺史敬显俊、左卫将军厍狄伏连等 略定寿、宿预三十余城。事罢还州,加开府,位骠骑大将军,爵为公。显祖 受禅,别封羡侯。行兖州刺史,以黩货除名。后除开府仪同三司。废帝即位,拜 特沧州乐陵郡。皇建初,封定郡公,拜护军。后为青州刺史,卒。赠太 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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