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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四(5/10)

仕。周武平齐,搜扬才俊,辟书屡降, 固以疾辞。卒年七十四。贞观中,赠定州刺史。征。

魏季景,收族叔也。父鸾字双和,为魏文赐名。有貌魁伟,以有容仪, 为奉车都尉。曾升辂车,毁金翼,敛容请罪。帝笑曰:“卿貌过人,素不便习, 何足惧也?”车驾南征汉,除鸾统军。帝历幸其营,叹赏之。及在圈不豫,敕 兼武卫将军,领宿卫左右。景明中,六辅之废,鸾颇预其事。后除光州刺史,更满 还朝,卒。谥曰夷。季景少孤,清苦自立,博学有文才,弱冠有名京师。时邢 明称有才学,殆与才相侔,季景与收相亚,洛中号两邢二魏。庄帝时,为中书侍 郎。普泰中,为尚书右丞。季景善附会,宰要当朝,必先事其左右。尔硃世隆特赏 之。于时才名甚盛,颇过其实。太昌中,位给事黄门侍郎,甚见信待,除定州大 中正。孝武帝释奠,季景与温升、李业兴、窦瑗等俱为摘句。天平初,因迁都, 遂居柏人西山。内怀忧悔,乃为择居赋。元象初,兼给事黄门侍郎,后兼散骑常侍, 使梁。还,历大司农卿、魏郡尹。卒,家无余财,遗命薄葬,赠散骑常侍、卫尉卿。 所著文笔二百余篇。澹知名。

。年十五而孤,专好学,才善属文。仕齐,殿中侍御史,预修五 礼,及撰御览。除殿中郎、中书舍人,与李德林修国史。周为纳言中士。隋初, 为行台礼侍郎,寻为聘陈使主。还,除太舍人。废太礼之,令注庚信集, 撰笑苑,世称博。迁著作郎,仍为太学士。

帝以魏收所撰后魏书褒贬失实,平绘为中兴书事不序,诏澹别成魏史。澹自 武下及恭帝,为十二纪,七十八列传。别为史论及例,各一卷,合九十二卷。义 例与魏收多所不同。

其一曰:“臣闻天者继天立称,终始绝。故谷梁传:‘太上不名。’曲礼: ‘天不言,诸侯不生名。’诸侯尚不生名,况天乎?若为太,必须书名。 良由者对父生称,父前名,礼之意也。至如迁,周之太,并皆言名,汉之 储两,俱没其讳,以尊汉卑周,臣之意也。窃谓虽立此理,恐非其义。何者? 秋、礼记,太必书名,天王不言,此仲尼之褒贬,皇王之称谓,非当时与异代, 遂为优劣也。班固、范晔、陈寿、王隐、沈约参差不同,尊卑失序。至于魏收讳储 君之名,书天之字,过又甚焉。今所撰,讳皇帝名,书太字,尊君卑臣,依 秋之义。”

二曰“魏氏平文以前,落之君长耳。太祖远追二十八帝,并极崇,违尧舜 宪章,越周公典礼。但自结绳,未师典诰,当须南董直笔,裁而正之;反更 饰非,岂是观过?但力微天女所诞,灵异绝世,尊为始祖,得礼之宜。平文、昭成, 雄据表,英风渐盛,图南之业,基自此始。长孙斤之也,兵御坐,太授命, 昭成获免。武此时,后缗方娠,宗庙复存,社稷有主,大功大孝,实在献明。此 之三世,称谥可也;自兹以外,未之敢闻。”

其三曰:“幽王死于骊山,厉王奔于彘,未尝隐讳,直笔书之,以劝善惩 恶,诒诫将来。而太武、献文,并遭非命,前史立纪,不异天年,言论之间,颇 首尾。杀主害君,莫知姓名,逆臣贼,何所惧哉?今分明直书,不敢回避。”

四曰:“自晋德不竞,宇宙分崩,或帝或王,各自署置。其生略如敌国,书死 便同庶人。凡华夏之地者,皆书曰卒,同之吴、楚。”

澹又以为“司迁创立纪传已来,述者非一,人无善恶,皆为立论。计在行 迹,在正书,事既无奇,不足惩劝,再述乍同铭颂,重叙唯觉繁文。案丘明亚圣 之才,发扬圣旨,言‘君曰’者,无非甚泰;其间寻常,直言而已。今所撰史, 窃有慕焉,可为劝戒者,论其得失;其无损益者,所不论也。”上览而善之。未几 而卒。有集三十卷。罕言。

澹弟彦玄,位洧州司满行。

魏兰,字兰,收族叔也。父伯成,中山太守。兰长八尺,仪貌奇伟, 博学才,机警有识悟。起家北海王国侍郎。母忧,居丧有孝称。将葬,常山郡境 先有董卓祠,祠有柏树,兰以卓凶逆,不应遗祠至今,乃启刺史,请伐为椁。左 右人言有灵,兰了无疑惧。父丧,庐于墓侧,负土成坟,忧毁殆于灭

正光末,尚书令李崇为大都督,讨蠕蠕,以兰为长史。因说崇曰:“缘边诸 镇,控摄长远,昔时初置,地广人稀,或征发中原弟,或国之肺腑寄以爪牙。 中年以来,有司乖实,号曰府,役同厮养,官婚班齿,致失清。而本宗旧类, 各各荣显,顾瞻彼此,理当愤怨。宜改镇立州,分置郡县。凡是府,悉免为平人, 仕次第,一准其旧。此计若行,国家庶无北顾之虑。”崇以奏闻,事寝不报。

孝昌初,为岐州刺史,从行台萧实夤讨破宛川。俘其人为婢,以女十人赏 兰。兰辞曰:“此县介于虏,故成背叛。今当恤其饥寒,奈何并充仆隶?” 于是尽以归其父兄。内麦多五穗。邻州田鼠为灾,犬牙不岐境。及萧宝夤败于 泾州,岐州人囚兰降贼。宝夤兵威复振,城人复斩贼刺史侯莫陈仲和,推兰复 任。朝廷以兰得西土人心,加都督泾、岐、东秦、南岐四州诸军事,兼四州行台 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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