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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零七(4/7)

以石庆之谨愿,陈万年之行洁,皆践斯职,谓之大僚。今士泾戚里常人, 班叙散秩,以父任将帅,家富赀财,声名不在于士林,行义无闻于朝野,忽长卿寺, 有渎官常。以亲则人未贤,以勋则待常厚,今叨显任,诚谓谬官。《传》曰: ‘惟名与,不可假人。’盖士泾之谓。臣等职司违失,实在守官。其刘士泾新除 太仆卿敕,未敢行下。”穆宗遣宰臣宣谕,弘景等固执如前。宰臣不得已,改卫尉 少卿。穆宗复遣谕弘景曰:“士泾父昌有边功,士泾为少列十余年,又尚云安公主, 宜有加恩。朕思赏劳睦亲之意,竟行前命。”穆宗怒,乃令弘景使安南、邕、容宣 ,时认翕然推重。

时萧俛以清直在位,弘景议论,常所辅助。迁刑侍郎,转吏侍郎,铨综平 允,权邪惮其严劲,不敢以非。掌选二岁,改陕虢观察使。岁满,征拜尚书左 丞,驳吏授官不当者六十人。弘景素以鲠亮称,及居纲辖之地,郎吏望风修整。 会吏员外郎杨虞卿以公事为下吏所讪,狱未能辨,诏下弘景与宪司就尚书省详谳。 虞卿多朋游,人多向附之。弘景素所不悦,时已请告在第,及准诏就召,以公服来 谒。弘景谓之曰:“有敕推公。”虞卿失容自退。转礼尚书,充东都留守,判东 都尚书省事。缮完室,至今赖之。

太和五年五月卒,年六十六,赠尚书左仆。弘景历官行事,始终以直自立, 议论持,无所阿附,当时风教,尤为倚赖。自长庆已来,目为名卿。

王彦威,太原人。世儒家,少孤贫苦学,尤通《三礼》。无由自达,元和中游 京师,求为太常散吏。卿知其书生,补充检讨官。彦威于礼阁掇拾自隋已来朝廷沿 革、吉凶五礼,以类区分,成三十卷献之,号曰《元和新礼》,由是知名,特授太 常博士。

宪宗晏驾,未定谥。淮南节度使李夷简以宪宗功列圣,宜特称祖,穆宗下礼 官议。彦威奏曰:“据礼经,三代之制,始封之君,谓之太祖。太祖之外,又祖有 功而宗有德,故夏后氏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祖契而宗汤,周人郊祀后稷,祖文王而 宗武王。自东汉魏晋,渐违经意,沿革不一。孙以推为先,自始祖已下并有建 祖之制。盖非典训,不可法也。国朝祖宗制度,本于《周礼》,以景皇帝为太祖, 又祖神尧而宗太宗。自宗已降,但称宗。谓之尊名,可为成法。不然,则太宗造 有区夏,理致升平;玄宗扫清内难,翊圣父;肃宗龙飞灵武,收复两都,此者应 天顺人,拨返正,至于庙号,亦但称宗。谨经义,祖者始也,宗者尊也,故 《传》曰:‘始封必为祖。’《书》曰:‘德可宗,故号宗。’今宜本三代之 定制,去魏、晋之法,守贞观、开元之宪章,而拟议大名,垂以为训。大行庙号, 宜称宗。”制从之。

故事,祔庙之礼,先告于太极殿,然后奉神主赴太庙。祔礼毕,不再告于太极 殿。时宪宗祔庙礼毕,执政详旧典,令有司再告祔享礼毕于太极殿。彦威执议以为 不可,执政怒。会宗正寺祝版,误以宪宗为睿宗。执政衔其,奏祝版参差,博 士之罪,彦威坐削一阶,夺两季俸。彦威殊不低回,每议礼事,守正不阿附,君 称之。累转司封员外郎中。弘文馆旧不置学士,文宗特置一员以待彦威。寻使魏博 宣,特赐金紫。五年,迁谏议大夫。朝廷自诛李师,收复淄青十二州,未定 籍。乃命彦威充十二州勘定两税使。朝法振举,人不以为烦。以本官兼史馆修撰。

彦威通悉典故,宿儒硕学皆让之。时以仆上事仪注,前后不定,中丞李汉奏 定,朝议未以为允。中书门下奏请依元和七年已前仪注,左右仆上日,请受诸司 四品六品丞郎已下拜。彦威奏论曰:“臣谨《开元礼》:凡受册官,并与卑官答 拜。国朝官品,令三师三公正一品,尚书令正二品,并是册拜授官。上之日,亦无 受朝官再拜之文。仆班次三公,又是尚书令副贰之职,虽端揆之重,有异百寮, 然与群官比肩事主。《礼》曰‘非其臣即答拜之’。又曰‘大夫之臣不稽首’。非 尊家臣,以避君也。即仆上日受常参官拜,事颇非仪。况元和七年已经奏议,酌 为定制,编在国章。近年上仪,又有受拜之礼,礼文乍变,论未安,请依元和七 年敕为定。”时李程为左仆,宰执难于改革,虽不从其议,论者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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