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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京兆尹王播代之。播遂奏:“元和五年,江淮、河南、岭南、峡中、兗郓等盐利 钱六百九十八万贯。比量改法已前旧盐利,时价四倍虚估,即此钱为一千七百四十 余万贯矣,请付度支收
。”从之。其年诏曰:“两税之法,悉委郡国,初极便人。 但缘约法之时,不定
估。今度支盐铁,泉货是司,各有分巡,置于都会。爰命帖 职,周视四方,简而易从,庶叶权便。政有所弊,事有所宜,皆得举闻,副我忧寄。 以扬
盐铁留后为江淮已南两税使,江陵留后为荆衡汉沔东界、彭蠡已南两税使, 度支山南西
分巡院官充三川两税使。峡内煎盐五监先属盐铁使,今宜割属度支, 便委山南西
两税使兼知粜卖。”峡内盐属度支,自此始也。七年,王播奏去年盐 利除割峡内盐,收钱六百八十五万,从实估也。又奏,商人于
、度支、盐铁三 司飞钱,谓之“便换”八年,以崔倰为扬
留后、淮岭已来两税使;崔祝为江陵 留后,为荆南已来两税使。十三年正月,播又奏,以“军兴之时,财用是切。顷者 刘晏领使,皆自
置租庸,至于州县否臧,钱谷利病之
,虚实皆得而知。今臣守 务在城,不得自往。请令臣副使程异
巡江淮,其州府上供钱谷,一切勘问。”从 之。闰五月,异至江淮,得钱一百八十五万贯以
。其年,以播守礼
尚书,以卫 尉卿程异代之。十四年,异卒,以刑
侍郎柳公绰代之。长庆初,王播复代公绰。 四年,王涯以
侍郎代播。敬宗初,播复以盐铁使为扬州节度使。文宗即位,
觐,以宰相判使。其后,王涯复判二使,表请使茶山之人移植
本,旧有贮积,皆 使焚弃。天下怨之。九年,涯以事诛。而令狐楚以
尚书右仆
主之,以是年茶 法大坏,奏请付州县而
其租于
,人人悦焉。开成元年,李石以中书侍郎判收 茶法,复贞元之制也。三年,以
尚书同平章事杨嗣复主之,多革前监院之陈事。 开成三年至大中壬申,凡一十五年,多任以元臣,以集其务。崔珙自刑
尚书拜, 杜忭以淮南节度领之,既而皆践公台。薛元赏、李执方、卢弘正、
植、敬晦五人, 于九年之中,相踵理之,植亦自是居相位。
大中五年二月,以
侍郎裴休为盐铁转运使。明年八月,以本官平章事,依 前判使。始者,漕米岁四十万斛,其能至渭仓者,十不三四。漕吏狡蠹,败溺百端, 官舟之沉,多者岁至七十余只。缘河
犯,大紊晏法。休使僚属
之,委河次县令 董之。自江津达渭,以四十万斛之佣,计缗二十八万,悉使归诸漕吏。巡院胥吏, 无得侵牟。举之为法,凡十事,奏之。六年五月,又立税茶之法,凡十二条,陈奏。 上大悦。诏曰:“裴休兴利除害,
见奉公。”尽可其奏。由是三岁漕米至渭滨, 积一百二十万斛,无升合沉弃焉。
武德元年九月四日,置社仓。其月二十二日诏曰:“特建农圃,本督耕耘,思 俾齐民,既康且富。钟庾之量,冀同
火。宜置常平监官,以均天下之货。市肆腾 踊,则减价而
;田穑丰羡,则增籴而收。庶使公私俱济,家给人足,抑止兼并, 宣通壅滞。”至五年十二月,废常平监官。贞观二年四月,尚书左丞
胄上言曰: “
旱凶灾,前圣之所不免。国无九年储畜,《礼经》之所明诫。今丧
之后,
凋残,每岁纳租,未实仓廪。随时
给,才供当年,若有凶灾,将何赈恤?故隋 开皇立制,天下之人,节级输粟,多为社仓,终于文皇,得无饥馑。及大业中年, 国用不足,并贷社仓之
,以充官费,故至末涂,无以支给。今请自王公已下,爰 及众庶,计所垦田稼穑顷亩,至秋熟,准其见在苗以理劝课,尽令
粟。稻麦之乡, 亦同此税。各纳所在,为言义仓。若年谷不登,百姓饥馑,当所州县,随便取给。” 太宗曰:“既为百姓预作储贮,官为举掌,以备凶年,非朕所须,横生赋敛。利人 之事,
是可嘉。宜下所司,议立条制。”
尚书韩仲良奏:“王公已下垦田, 亩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土地。贮之州县,以备凶年。”可之。自是天下 州县,始置义仓,每有饥馑,则开仓赈给。以至
宗、则天,数十年间,义仓不许 杂用。其后公私窘迫,渐贷义仓支用。自中宗神龙之后,天下义仓费用向尽。
宗永徽二年六月,敕:“义仓据地收税,实是劳烦。宜令率
粟,上上
五石,余各有差。”六年,京东西二市置常平仓。明庆二年十二月,京常平仓置常 平署官员。开元二年九月,敕:“天下诸州,今年稍熟,谷价全贱,或虑伤农。常 平之法,行之自古,宜令诸州加时价三两钱籴,不得抑敛。仍
相付领,勿许悬欠。 蚕麦时熟,谷米必贵,即令减价
粜。豆谷等堪贮者,熟亦准此。以时
,务在 利人。其常平所须钱
,宜令所司支料奏闻。”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诏:“诸州县 义仓,本备饥年赈给。近年已来,每三年一度,以百姓义仓糙米,远赴京纳,仍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