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蕃
至原、渭州、德顺军、镇戎军鬻
,充豪商钱,至秦州,所偿止得六百。今请于原、渭州、德顺军,官以盐钞博易,使得轻赍至秦州,易蜀货以归。蜀商以所博盐引至岐、雍,换监银
蜀,两获其便。"群牧司请如向言施行。是岁,诏河东陕西广锐、蕃落阙
,复置社买,一
官给钱三十千。久之,
不至,乃增直如庆历诏书,第三等三十五千,第四等二十八千。四年,以成都府路岁输绢三万给陕西监牧司。自是蕃
至者众,官军仰给焉。先是,以陕西转运使兼本路监牧买
事,后又以制置陕西解盐官同主之。
大抵国初市
,岁仅得五千余匹。天圣中,蕃
省
至三万四千九百余匹。嘉祐以前,原、渭、德顺凡三岁市
至万七千一百匹,秦州券
岁至万五千匹。
凡牧地,自畿甸及近郡,使择
草善地而标占之。淳化、景德间,内外坊、监总六万八千顷,诸军班又三万九百顷不预焉。岁久官失其籍,界堠不明,废置不常,而沦于侵冒者多矣。
淳化二年十二月,通利军上《十牧草地图》,上虑侵民田,遣中使检视疆理。
嘉祐中,韩琦请括诸监牧地,留牧外,听下
耕佃。遣都官员外郎
访等括河北,得闲田三千三百五十顷募佃,岁约得谷十一万七千八百石,绢三千二百五十匹,草十六万一千二百束。群牧司言:"诸监牧地间有
旱,每监牧放外,岁刈白草数万束,以备冬饲。今悉赋民,异时监
增多,及有
旱,无以转徙牧放。"诏遣左右厢提
官相度,除先被侵冒已
括
地权给租佃,余委群牧司审度存留,有闲土即募耕佃。五年,群牧司言:"凡牧一
,往来践
,占地五十亩。诸监既无余地,难以募耕,请存留如故。广平废监先赋民者,亦乞取还。"乃诏:"河北、京东牧监帐
草地,自今毋得纵人请
,犯者论以违制。"
群牧使欧
修言:"唐之牧地,西起陇右金城、平凉、天
,外暨河曲之野,内则岐、幽、泾、宁,东接银、夏,又东至于楼烦。今则没
蕃界,沦于侵佃,不可复得。惟河东岚、石之间,山荒甚多,汾河之侧,草地亦广,其间
草最宜牧养,此唐楼烦监地。迹此推之,则楼烦、元池、天池三监旧地,尚冀可得。臣往年
使,尝行威胜以东及辽州、平定军,其地率多闲旷。河东一路,
草甚佳,地势
寒,必宜
。又京西唐、汝之间,荒地亦广。请下河东、京西转运司遣官审度,若可兴置监牧,则河北诸监,寻可废罢。"
治平末,牧地总五万五千,河南六监三万二千,而河北六监则二万三千。
凡支
,骐骥院、估
司以当
军及新收
阅于便殿,数毋过一百。凡
军,视其奉钱之数,
自四尺六寸至四尺三寸,奉钱自一千至三百,为四等,差次给之,至五月权止。外州军士阙
,先奏禀乃给。荆湖路归远、雄武军士,
以在所土产
。凡阙
军士,以分数
填。
庆历四年,诏陕西、河北、河东填五分,余路填四分。他州军、府界巡检兵校听自市,官偿其直,毋过三十千。是岁,诏诸路以
给军士,比试武技,优者先给,比试两给;阙
十匹以下全给,十匹以上如旧数支。
至和元年,诏军士戍陕西、河东、河北填七分,余路填六分。凡主兵官当借
者,至罢兵权。殿前
步军都指挥使赐所借
三,都虞候、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二,军都指挥使一。外州在官当借
者,经略使三,总
、钤辖二,路分都监、承受、极边砦至监押、都巡检、把截、保丁指挥一,毋得乘之他州并以假人,犯者论以违制。
宝元元年,诏群臣例赐
者,宰相至枢密直学士,使相至正任刺史,并皇族缘姻事当赐者,如旧制;余给以
直,少卿监已上三十五千,内殿承制已下二十三千。凡群臣假官
奉者,置籍报左藏库,偿直四十千,其后多负不偿。乃诏借
者先输直,久逋不偿者克其奉料。
熙宁以来,有保
、
,其后又变为给地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