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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一曰兵案,二曰骑案,(主赐群臣新史,及掌诸司使至崇班、内侍供奉官、诸司工匠兵卒之名籍,及三班而下迁补、假故、鞫劾之事。)三曰仓案,掌
秋及圣节大宴、节度使迎授恩赐、上元张灯、四时祠祭及契丹朝贡、内廷学士赴上,并督其供帐,内外
奉视其名
,教坊伶人岁给衣带,专其奏覆。四曰胄案。掌郊祀、御殿、朝谒圣容、赐酺国忌供帐之事,诸司使副、三班使臣别籍分产,司其条制,颁诸司工匠休假之。故事,与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以先后
叙位。熙宁四年,诏位参政、枢副、同知下,著为令。九年,诏:"今后遇以职事侍殿上,或中书、枢密院合班问圣
,及非次庆贺,并特序二府班。官制行,罢宣徽院,以职事分隶省、寺,而使号犹存。
初,吏
尚书王拱辰治平中知大名府,神宗即位,拜太
少保。明年,检校太傅,改宣徽北院使,寻迁南院,立班序位视签枢。元丰六年,拱辰除武安军节度使再任,自此遂罢使名不复除。独太
少师张方平许依旧领南院使致仕。哲宗即位,始迁太
太保而罢使名。元祐三年,复置南、北院使,仪品恩数如旧制。六年,以冯京为南院使,而方平亦复使名。中书舍人韩川言:"祖宗设此官,礼均二府,以待勋旧,未尝带以致仕。且宣徽,武官也;
保,文官也,不宜混并。"不听。方平亦固辞不拜。七年,冯京亦以使致仕。绍圣三年,议者言官名虽复,而无所治之事,乃罢之。南渡以后,不复再置。
三司使 使 副使 判官 盐铁使 度支使 
使 三
副使 三
判官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
,朝廷之预,一归三司。通
盐铁、度支、
,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其恩数廪禄,与参、枢同。太平兴国八年,分置三使。淳化四年,复置使一员,总领三
。又分天下为十
:曰河南,河东,关西,剑南,淮南,江南东、西,两浙,广南。在京东曰左计,京西曰右计,置使二员分掌。俄又置总计使判左、右计事,左、右计使判十
事,凡
涉计度者,三使通议之。五年,罢十
左右计使,复置三
使。咸平六年,罢三
使,复置三司一员。关正使,则以给、谏以上权使事。
使 一人,以两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诰、杂学士、学士充。亦有辅臣罢政
外,召还充使者。使阙,则有权使事;又阙,则有权发遣公事。掌
国财用之大计,总盐铁、度支、
之事,以经天下财赋而均其
焉。凡奏事及大事悉置案,奏牒常事止署案。太平兴国初,以贾琰为三司副使,七年,以侯陟、王明同判三司,遂省副使。盐铁,掌天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军
之事,以资
国之用。度支,掌天下财赋之数,每岁均其有无,制其
,以计
国之用。
,掌天下
、税赋之籍,榷酒、工作、衣储之事,以供
国之用。
副使 以员外郎以上历三路转运及六路发运使充。
判官 以朝官以上曾历诸路转运使、提
刑狱充。
三
副使 各一人,通签逐
之事。(旧以员外郎以上充。端拱初,省。淳化三年复置,又省。至
初,又置。真宗即位,副使迁官,遂罢之。咸平六年复置。)
三
判官 各三人,分掌逐案之事。(旧以朝官充。国初承旧制,每
判官一人。乾德四年,三
各置推官一人。太平兴国三年,诸案置推官或巡官,以朝官充。四年,三司止置判官一人、推官三人。及分十
,二计各置判官一人。五年,废十
,三
各置判官二人。)三
各有孔目官一人,都勾押官一人,勾覆官四人。
盐铁分掌七案:一曰兵案,(掌衙司军将、大将、四排岸司兵卒之名籍,及库务月帐,吉凶仪制,官吏宿直,诸州衙吏、胥吏之迁补,本司官吏功过,三
胥吏之名帐及刑狱,造船、捕盗、亡逃绝
资产、禁钱。景德二年,并度支案为刑案。二曰胄案,掌修护河渠、给造军
之名
,及军
作坊、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三曰商税案,四曰都盐案,五曰茶案,六曰铁案,(掌金、银、铜、铁、朱砂、白矾、绿矾、石炭、锡、鼓铸。)七曰设案。掌旬设节料斋钱、餐钱、羊豕、米面、薪炭、陶
等
。
度支分掌八案:
一曰赏给案(掌诸给赐、赙赠例
、
、内外
冬衣、时服、绫、罗、纱、縠、绵、布、鞋、席、纸、染料,市舶、权
务、三府公吏。),二曰钱帛案(掌军中
冬衣、百官奉禄、左藏钱帛、香药榷易。),三曰粮料案(掌三军粮料、诸州刍粟给受、诸军校
、御河漕运、商人飞钱。),四曰常平案(掌诸州平籴。大中祥符七年,置主吏七人。),五曰发运案(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六曰骑案,(掌诸坊监院务饲养
羊、
畜及市
等。)七曰斛斗案(掌两京仓廪廥积,计度东京粮料,百官禄;粟厨料。),八曰百官案。(掌京朝幕职官奉料、祠祭礼
、诸州驿料。)

分掌五案:一曰
税案(掌夏税。),二曰上供案(掌诸州上供钱帛。),三曰修造案(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诸库簿张,勾校诸州营垒、官廨、桥梁、竹木、排筏。),四曰曲案(掌榷酤、官曲。),五曰衣粮案(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奉料、
冬衣、禄粟、茶、盐、鞵酱、傔粮等。三
诸案,并与本
都孔目官以下分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