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诸
衙内指挥使、都虞候
贡辞日,赐紫罗窄衫,金涂银带。
士庶人车服之制。太宗太平兴国七年,诏曰:"士庶之间,车服之制,至于丧葬,各有等差。近年以来,颇成逾僣。宣令翰林学士承旨李昉详定以闻。"昉奏:"今后富商大贾乘
,漆素鞍者勿禁。近年品官绿袍及举
白襕下皆服紫
,亦请禁之。其私第便服,许紫皂衣、白袍。旧制,庶人服白,今请
外官及贡举人、庶人通许服皂。工商、庶人家乘檐
,或用四人、八人,请禁断,听乘车;兜
,舁不得过二人。"并从之。端拱二年,诏县镇场务诸
公人并庶人、商贾、伎术、不系官伶人,只许服皂、白衣,铁、角带,不得服紫。文武升朝官及诸司副使、禁军指挥使、厢军都虞候之家
弟,不拘此限。幞
巾
,自今
不过二寸五分。妇人假髻并宜禁断,仍不得作
髻及
冠。其销金、泥金、真珠装缀衣服,除命妇许服外,余人并禁。至
元年,复许庶人服紫。
真宗咸平四年,禁民间造银鞍瓦、金线、盘蹙金线。大中祥符元年,三司言:"窃惟山泽之宝,所得至难,傥纵销释,实为虚费。今约天下所用,岁不下十万两,俾上币弃于下民。自今金银箔线,贴金、销金、泥金、蹙金线装贴什
土木玩用之
,并请禁断,非命妇不得以为首饰。冶工所用
,悉送官。诸州寺观有以金箔饰尊像者,据申三司,听自赍金银工价,就文思院换给。"从之。二年,诏申禁熔金以饰
服。又太常博士知温州李邈言:"两浙僧求丐金银、珠玉,错末和泥以为塔像,有
袤丈者。毁碎珠宝,浸以成俗,望严行禁绝,违者重论。"从之。
七年,禁民间服销金及钹遮那缬。八年,诏:"内
自中
以下,并不得销金、贴金、间金、戭金、圈金、解金、剔金、陷金、明金、泥金、楞金、背影金、盘金、织金、金线捻丝,装著衣服,并不得以金为饰。其外
臣庶家,悉皆禁断。臣民旧有者,限一月许回易。为真像前供养
,应寺观装功德用金箔,须
殿位真像显合增修创造数,经官司陈状勘会,诣实闻奏,方给公凭,诣三司收买。其明金装假果、
枝、乐
之类,应金为装彩
,降诏前已有者,更不毁坏,自余悉禁。违者,犯人及工匠皆坐。"是年,又禁民间服皂班缬衣。
仁宗天圣三年,诏:"在京士庶不得衣黑褐地白
衣服并蓝、黄、紫地撮
样,妇女不得将白
、褐
段并淡褐
匹帛制造衣服,令开封府限十日断绝;妇女
乘骑,在路披
褐以御风尘者,不在禁限。"七年,诏士庶、僧
无得以朱漆饰床榻。九年,禁京城造朱红
皿。
景祐元年,诏禁锦背、绣背、遍地密
透背采段,其稀
团窠、斜窠杂
不相连者非。二年,诏:市肆造作缕金为妇人首饰等
者禁。三年,"臣庶之家,毋得采捕鹿胎制造冠
。又屋宇非邸店、楼阁临街市之
,毋得为四铺作闹斗八;非品官毋得起门屋;非
室、寺观毋得彩绘栋宇及朱黝漆梁
窗牖、雕镂
础。凡
用毋得表里朱漆、金漆,下毋得衬朱。非三品以上官及宗室、戚里之家,毋得用金棱
,其用银者毋得涂金。玳瑁酒
,非
禁毋得用。纯金
若经赐者,听用之。凡命妇许以金为首饰,及为小儿钤鋜、钗篸、钅川缠、珥环之属;仍毋得为牙鱼、飞鱼、奇巧飞动若龙形者。非命妇之家,毋得以真珠装缀首饰、衣服,及项珠、缨络、耳坠、
{须巾}、抹
之类。凡帐幔、缴
、承尘、
衣、额
、项帕、覆旌、床裙,毋得用纯锦遍绣。宗室戚里茶檐、
合,毋得以绯红盖覆。豪贵之族所乘坐车,毋得用朱漆及五彩装绘,若用黝而间以五彩者听。民间毋得乘檐
,及以银骨朵、
罐引喝随行。"
庆历八年,诏禁士庶效契丹服及乘骑鞍辔、妇人衣铜绿兔褐之类。皇祐元年,诏妇人冠
毋得逾四寸,广毋得逾尺,梳长毋得逾四寸,仍禁以角为之。先是,
中尚白角冠梳,人争仿之,至谓之内样。冠名曰垂肩等肩,至有长三尺者;梳长亦逾尺。议者以为服妖,遂禁止之。嘉祐七年,初,皇亲与内臣所衣紫,皆再
为黝
。后士庶浸相效,言者以为奇邪之服,于是禁天下衣黑紫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