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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次
者,以
终日及余秒加之,如大余满纪法,去之,命如前,即得次平
日辰及余秒也。)
求平
转朓朒定数
置平
小余,加其日夜半
转,余以乘其日损益率,日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日下朓朒积,为定数。
求平
日辰
置平
小余,以平
转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满与不足,
退日辰,即得正
日辰及余秒;与定朔日辰相距,即得所在月日。
求中朔加时中积
各以其月中朔加时
气日及余,加其气中积及余,其日命为度,其余,以日法退除为分秒,即其月中朔加时中积度及分秒。
求正
加时黄
月度
置平
中朔加时后日算及余秒,以日法通日内余
二位,如三万九千一百二十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加其月中朔加时中积,然后以冬至加时黄
日度加而命之,即得其月正
加时月离黄
宿度及分秒。如求次
者,以
中度及分秒加而命之,即得所求。
求黄
宿积度
置正
加时黄
宿全度,以正
加时月离黄
宿度及分秒减之,余为距后度及分秒;以黄
宿度累加之,即各得正
后黄
宿积度及分秒。
求黄
宿积度
初末限
置黄
宿积度及分秒,满
象度及分秒去之,余在半
象以下为初限;以上者,减
象度,余为末限。(
积度、
象度,并在《
会篇》中。)
求月行九
宿度
凡月行所
,冬
历,夏
历,月行青
;(冬至夏至后,青
半
在
分之宿,当黄
东;立冬立夏后,青
半
在立
之宿,当黄
东南;至所冲之宿,亦皆如之也。宜细推。)冬
历,夏
历,月行白
;(冬至夏至后,白
半
在秋分之宿,当黄
西;立冬立夏后,白
半
在立秋之宿,当黄
西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

历,秋
历,月行朱
;(
分秋分后,朱
半
在夏至之宿,当黄
南;立
立秋后,朱
半
在立夏之宿,当黄
西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

历,秋
历,月行黑
。(
分秋分后,黑
半
在冬至之宿,当黄
北;立
立秋后,黑
半
在立冬之宿,当黄
东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四时离为八节,至
之所
,皆与黄
相会,故月行有九
。各以所
初
初末限度及分,减一百一度,余以所
初
初末限度及分乘之,半而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命为月
与黄
泛差。
凡日以赤
内为
,外为
;月以黄
内为
,外为
。故月行正
,
夏至后宿度内为同名,
冬至后宿度内为异名。其在同名者,置月行与黄
泛差,九因之,八约之,为定差;半
后,正
前,以差减;正
后,半
前,以差加;(此加减
六度,正如黄赤
相
同名之差,若较之渐异,则随
所在迁变不常。)仍以正
度距秋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
与赤
定差;前加者为减,减者为加。其在异名者,置月行与黄
泛差,七因之,八约之,为定差;半
后,正
前,以差加;正
后,半
前,以差减;(此加减
六度,正如黄赤
相
异名之差,若较之渐同,则随
所在迁变不常。)仍以正
度距
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
与赤
定差;前加者为减,减者为加,各加减黄
宿积度,为九
宿积度;以前宿九
积度减之,为其宿九
度及分秒。(其分就近约为太、半、少,论
夏秋冬,以四时日所在宿度为正。)
求正
加时月离九
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