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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
及访御敌之策,则又论议纷纭。有谓复受降之故险,守东胜之旧城,使声援
接,犄角易制。夫
复城河北,即须
外屯兵。
孤远之军,涉荒漠之地,辎重为累,馈饷惟艰。彼或抄掠于前,蹑袭于后。旷日持久,军
乏绝。
不得城,退不得归,一败而声威大损矣。又有谓统十万之众,裹半月之粮,奋扬武威,扫
窟
,使河
一空。事非不善也。然帝王之兵,以全取胜;孙、吴之法,以逸待劳。今
鼓勇前行,穷搜远击,乘危履险,觊万一之幸。赢粮远随则重不及事,提兵
则孤不可援。且其间地方千里,无城郭之居,委积之守。彼或往来迁徙,罢我驰驱。我则情见势屈,为敌所困。既失坐胜之机,必蹈覆没之辙。其最无策者,又
弃延绥勿守,使兵民息肩,不知一民尺土皆受之祖宗,不可忽也。向失东胜,故今日之害萃于延绥,而关陕震动。今弃延绥,则他日之害钟于关陕,而京师震动。贼愈近而祸愈大矣。
因陈重将权、增城堡、广斥堠、募民壮、去客兵、明赏罚、严间谍、实屯田、复边漕数事。时兵
方主用兵,不能尽用也。
十四年十月卒,年五十八。赠少保,谥文毅。明世父
官翰林,俱谥文,自岳始。
闵珪,字朝瑛,乌程人。天顺八年
士。授御史。
河南,以风力闻。成化六年擢江西副使,
广东
察使。久之,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南、赣诸府多盗,率
宗家仆。珪请获盗连坐其主,法司议从之。尹直辈谋之李孜省,取中旨责珪不能弭盗,左迁广西
察使。
孝宗嗣位,擢右副都御史,巡抚顺天。
为刑
右侍郎,
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与总兵官
锐讨古田僮。副总兵
俊、参议
铉自临桂
,败死,军遂退。诏停俸讨贼。珪复
兵,连破七寨,他贼悉就抚。
弘治七年迁南京刑
尚书,寻召为左都御史。十一年,东
阁,加太
少保。十三年代白昂为刑
尚书,再加太
太保。以灾异与都御史
珊共陈时政八事,又陈刑狱四事,多报可。
珪久为法官,议狱皆会情比律,归于仁恕。宣府妖人李
明聚众烧香,巡抚刘聪信千
黄珍言,株连数十家,谓
明将引北寇攻宣府。及逮讯无验,珪乃止坐
明一人,余悉得释,而抵珍罪,聪亦下狱贬官。帝之亲鞫吴一贯也,将置大辟,珪
曰:“一贯推案不实,罪当徒。”帝不允,珪执如初。帝怒,
珊从旁解之。帝乃霁威,令更拟。珪终以原拟上,帝不悦,召语刘大夏。对曰:“刑官执法乃其职,未可
罪。”帝默然久之,曰:“朕亦知珪老成不易得,但此事太执耳。”卒如珪议。
正德元年六月,以年逾七十再疏求退,不允。及刘瑾用事,九卿伏阙固谏,韩文被斥,珪复连章乞休。明年二月诏加少保,赐敕驰传归。六年十月卒,年八十二。赠太保,谥庄懿。
从孙如霖,南京礼
尚书。如霖曾孙洪学,吏
尚书。洪学从弟梦得,兵
戎政尚书。他为庶僚者复数人。
珊,字廷珍,浮梁人。父哻,由乡举官嘉兴教授,有学行。富人数辈遣其

学,哻不可。贿上官
之,执愈
,见忤,坐他事去。
珊幼嗜学,天顺末,与刘大夏同举
士。久之,擢御史,督南畿学政。成化十四年迁陕西副使,仍督学政。正
率教,士皆
慕之。历浙江
察使,福建左、右布政使,终任不携一土
。
弘治二年,以王恕荐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
。蜀盗野王刚
劫竹山、平利。珊合川、陕兵,檄副使朱汉等讨擒其魁,余皆以胁从论,全活甚众。
历刑
左、右侍郎,与尚书何乔新、彭韶共事。晋府宁化王钟鈵
不孝,勘不得实,再遣珊等勘之,遂夺爵禁锢。
南京刑
尚书。久之,召为左都御史。十七年,考察京官,珊廉介不苟合。给事中吴蕣、王盖自疑见黜,连疏诋吏
尚书
文升,并言珊纵妻
纳贿。珊等乞罢,帝
留之。御史冯允中等言:“文升、珊历事累朝,清德素著,不可因浮词废计典。”乃下蕣、盖诏狱,命文升、珊即举察事。珊等言:“两人逆计当黜,故先劾臣等。今黜之,彼必曰是挟私也。苟避不黜,则负委任,而使诈谖者得志。”帝命上两人事责,皆黜之。已,刘健等因召对,力言盖罪轻,宜调用。帝方向用文升、珊,卒不纳。
帝晚年召对大臣,珊与大夏造膝宴见尤数。一日,与大夏侍坐。帝曰:“时当述职,诸大臣皆杜门。如二卿者,虽日见客何害。”袖
白金赉之,曰:“少佐而廉。”且属勿廷谢,曰:“恐为他人忌也。”珊以老疾数求退,辄优诏勉留,遣医赐
,
谕有加。珊
激泣下,私语大夏曰:“珊老病
幼,恐一旦先朝
,公同年好友,何惜一言乎?”大夏曰:“唯唯。”后大夏燕对毕,帝问珊病状,言珊实病,乞悯怜听其归。帝曰:“彼属卿言耶?主人留客
,客则
留。珊独不能为朕留耶?且朕以天下事付卿辈,犹家人父
。今太平未兆,何忍言归!”大夏
以告珊,珊泣曰:“臣死是官矣。”帝既崩,珊以新君嗣位不忍言去,力疾视事。疾作,遂卒。赠太
太保,谥恭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