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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之。而舍此数法,则
凌犯,终无密合理。宜取其法参互考订,使与《大统》法会同归一。”
已而光启上历法修正十事:其一,议岁差,每岁东行渐长短之数,以正古来百年、五十年、六十年多寡互异之说。其二,议岁实小余,昔多今少,渐次改易,及日景长短岁岁不同之因,以定冬至,以正气明朔。其三,每日测验日行经度,以定盈缩加减真率,东西南北
下之差,以步月离。其四,夜测月行经纬度数,以定
转迟疾真率,东西北
下之差,以步月离。其五,密测列宿以纬行度,以定七政盈缩、迟疾、顺逆、违离、远近之数。其六,密测五星经纬行度,以定小
行度迟疾、留逆、伏见之数,东西南北
下之差,以推步凌犯。其七,推变黄
、赤
广狭度数,密测二
距度,及月五星各
与黄
相距之度,以定
转。其八,议日月去
远近及真会、视会之因,以定距午时差之真率,以正
。其九,测日行,考知二极
地度数,以定周天纬度,以齐七政。因月
考知东西相距地
经度,以定
时刻。其十,依唐、元法,随地测验二极
地度数,地
经纬,以求昼夜晨昏永短,以正
有无、先后、多寡之数。因举南京太仆少卿李之藻、西洋人能华民、邓玉涵。报可。九月癸卯开历局。三年,玉函卒,又徵西洋人汤若望、罗雅谷译书演算。光启
本
尚书,仍督修历法。
时巡
四御史
如蚊荐资县诸生冷守中
历学以所呈历书送局。光启力驳其谬,并预推次年四月川
时刻,令其临时比测。四年正月,光启
《历书》二十四卷。夏四月戊午,夜望月
,光启预推分秒时刻方位。奏言:“日
随地不同,则用地纬度算其
分多少,用地经度算其加时早晏。月
分秒,海内并同,止用地经度推求先后时刻。臣从舆地图约略推步,开载各布政司月
初亏度分,盖
分多少既天下皆同,则余率可以类推,不若日
之经纬各殊,心须详备也。又月
一十五分,则尽
暗虚亦十五分止耳。今推二十六分六十六十秒者,盖暗虚
大于月,若
时去
稍远,即月
不能全
暗虚,止从月
论其分数。是夕之
,极近于
,故月
暗虚十五分方为
既,更
一十一分有奇,乃得生光,故为二十六分有奇。如《回回历》推十八分四十七秒,略同此法也。”已四川报次序守中所推月
实差二时,而新法密合。
光启又
《历书》二十一卷。冬十月辛丑朔日
,新法预顺天见
二分一十二秒,应天以南下
,大汉以北
既,例以京师见
不及三分,不救护。光启言:
月
在夜,加时早晚,若无定据。惟日
晷定时,无可迁就。故历法疏密,此为的症。臣等纂辑新法,渐次就绪,而向生
为期尚远,此时不与监臣共见,至成历后,将何徵信?且是
之必当测俟,更有说焉。
旧法
在正中,则无时差。今此
既在日中,而新法仍有时差者,盖以七政运行皆依黄
,不由赤
。旧法所谓中乃
之午中,非黄
之正中也。黄赤
二
之中,独冬夏至加时正午,乃得同度。今十月朔去冬至度数尚远,两中之差,二下三度有奇,岂可因加时近午,不加不减乎?适际此日,又值此时,足可验时差之正术,二也。
本方之地经度,未得真率,则加时难定,其法心从
时测验数次,乃可较勘昼一。今此
依新术测候,其加时刻分,或后未合,当取从前所记地经度分,斟酌改定,此可以求里差之真率,二也。
时差一法,但知中无加减,而不知中分黄赤,今一经目见,人人知加时之因黄
,因此推彼,他术皆然,足以知学习之甚易,三也。
即分数甚少,宜详加测候,以求显验。帝是其言。至期,光启率监臣预
日晷,调壶漏,用测
仪
测
甚日晷
度。又于密室中斜开一隙,置窥筒、远镜以测亏圆,昼日
分板分数图板以定
分,其时刻、
度悉合,惟
甚分数未及二分。于是光启言:“今
甚之度分密合,则经度里差已无烦更定矣。独
分未合,原推者盖因太
光大,能减月魄,必
及四五分以上,乃得与原推相合,然此测,用密室窥筒,故能得此分数,倘止凭目力,或
盆照映,则眩耀不定,恐少尚不止此也。”
时有满城布衣魏文魁,著《历元》、《历测》二书,令其
象乾
《历元》于朝,通政司送局考验。光启摘当极论者七事:其一,岁实自汉以来,代有减差,到《授时》减为二十四分二十五秒。依郭法百年消一,今当为二十一秒有奇。而《历元》用赵知微三十六秒,翻覆骤加。其一,弧背求弦矢,宜用密率。今《历测》中犹用径一围三之法,不合弧矢真数。其一,盈缩之限,不在冬夏至,宜在冬夏至后六度。今考日躔,
分迄夏至,夏至迄秋分,此两限中,日时刻分不等。又立
迄立夏,立秋迄立冬,此两限中,日时刻分亦不等。测量可见。其一,言太
最
得疾,最低得迟,且以圭表测而得之,非也。太
迟疾是
转内事,表测
下是
内事,岂容混推。而月行转周之上,又复左旋,所以最
向西行极迟,最低向东行乃极疾,旧法正相反。其一,言日
正午无时差,非也。时差言距,非距赤
之午中,乃距黄
限东西各九十度之中也。黄
限之中,有距午前后二十余度者,但依午正加减,焉能必合。其一,言
定限,
历八度,
历六度,非也。日
,
历当十七度,
历当八度。月
则
历俱十二度。其一,《历测》云:“宋文帝元嘉六年十一月己丑朔,日
不尽如钩,昼星见。今以《授时》推之,止
六分九十六秒,郭历舛矣。”夫月
天下皆同,日
九服各异。南宋都于金陵,郭历造于燕地,北极
地差八度,时在十一月则
差当得二分弱,其云“不尽如钩”,当在九分左右。郭历推得七分弱,乃密合,非舛也。本局今定日
分数,首言
,次言地,次言时,一不可阙。已而文魁反覆论难,光启更申前说,著为《学历浊辨》。
其论岁实小余及日
变差尤明晰。曰:“岁实小余,自汉迄元渐次消减。今新法定用岁实,更减于元。不知者必谓不惟先天,更先《大统》。乃以推壬申冬至,《大统》得已亥寅正一刻,而新法得辰初一刻十八分。何也?盖正岁年与步月离相似,冬至无定率,与定朔、定望无定率一也。朔望无定率,宜以平朔望加减之,冬至无定率,宜以平年加减之。故新法之平冬至,虽在《大统》前,而定冬至恒在《大统》后也。”又曰:“宋仁宗天圣二年甲
岁,五月丁亥朔,历官推当
不
,诸历推算皆云当
。夫于法则实当
,而于时则实不
。今当何以解之?盖日
有变差一法,月在
历,距
十度
,于法当
。而独此日此之南北差,变为东西差,故论天行,则地心与日月相参直,实不失
。而从人目所见,则日月相距近变为远,实不得
。顾独汴京为然,若从汴以东数千里,则渐见
,至东北万余里外,则全见
也。夫变差时不同,或多变为少,或少变为多,或有变为无,或无变为有。推历之难,全在此等。”未几,光启
愉阁。
五年九月十五日,月
,监推初亏在卯初一刻,光启等推在卯初三刻,回回科推在辰初初刻。三法异同,致奉诘问。至期测候,
云不见,无可徵验。光启
陈三法不同之故,言:
时刻之加减,由于盈缩、迟疾两差。而盈缩差,旧法起冬夏至,新法起最
,最
有行分,惟宋绍兴间与夏至同度。郭守敬后此百年,去离一度有奇,故未觉。今最
在夏至后六度。此两法之盈缩差所不同也。迟疾差,旧法只用一转周,新法谓之自行
。自行之外,又有两次
。此两法之迟疾差所以不同也。至于《回回历》又异者,或由于四应,或由于里差,臣实未晓其故。总之,三家俱依本法推步,不能变法迁就也。
将来有宜讲求者二端:一曰
分多寡。日
时,
晶晃耀,每先
而后见。月
时,游气纷侵,每先见而后
。其差至一分以上。今
灼见实分,有近造窥筒,日
时,于密室中取其光景,映照尺素之上,初亏至复圆。分数真确,书然不
。月
用以仰观二
离合之际,鄞鄂著明。与目测迥异。此定分法也。一曰加时早晚。定时之术,壶漏为古法,
钟为新法,然不若求端于日星,昼则用日,夜则任用一星。皆以仪
测取经纬度数,推算得之。此定时法也。二法既立,则诸术之疏密,毫末莫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