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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叙(3/4)

不复言及士人矣。 虽门宗弟, 其称两皆以付族, 不为轻乎其价数也。

或以讥洪, 洪答曰:“我在我者也, 法当易知。 设令有人问我, 使自比古人, 及同时令我自求辈, 则我实不能自知, 可与谁为匹也。 况非我, 安可为取而评定之耶? 汉末俗弊, 朋党分, 许将之徒, 以取戒。 争讼论议, 门宗成雠。 故汝南人士无复定价而有月旦之评。 魏武帝亦疾之, 取其首, 尔乃奔波亡走, 殆至屠灭。 前鉴不远, 可以得师矣。 且人之未易知也, 虽父兄不必尽弟也, 同乎我者遽是乎? 异于我者遽非乎? 或有始无卒, 唐尧、公旦、仲尼、季札, 皆有不全得之恨, 无以近人信其喽喽见荧烛之明, 而轻评人。 是皆卖彼上圣大贤乎? ”

昔大安中, 石冰作, 六州之地, 柯振叶靡, 违正党逆。 义军大都督邀洪为将兵都尉, 累见敦迫, 既桑梓恐虏, 祸忧大。 古人有急疾之义, 又畏军法, 不敢任志, 遂募合数百人, 与诸军旅。 曾攻贼之别将, 破之日, 钱帛山积, 珍玩蔽地, 诸军莫不放兵收拾财, 继毂连担。 洪独约令所领, 不得妄离行陈。 士有摭得众者, 洪即斩之以徇。 于是无敢委杖, 而果有伏贼数百, 伤诸军。 诸军悉发, 无队, 皆人负重, 无复战心。 遂致惊, 死伤狼藉, 殆不振。 独洪军整齐毂张, 无所损伤。 以救诸军之大崩, 洪有力焉。 后别战斩贼小帅, 多获甲首, 而献捷幕府。 于是大都督加洪伏波将军, 例给布百匹。 诸将多封闭之, 或送还家, 而洪分赐将士, 及施知故之贫者, 余之十匹, 又径以市酤酒, 以飨将吏。 于时窃擅一日之谈焉。

事平, 洪投戈释甲, 径诣洛广寻异书, 了不论战功。 窃慕鲁连不受聊城之金, 包胥不纳存楚之赏, 成功不之义焉。 正遇上国大, 北不通。 而陈又反于江东, 归途隔。 会有故人谯国嵇君, 见用为广州刺史。 乃表请洪为叁军。 虽非所乐, 然利可避地于南, 故黾勉就焉。 见遣先行兵, 而君于后遇害, 遂停广州。 频为节将见邀用, 皆不就。 永惟富贵可以渐得而不可顿合, 其间屑屑, 亦足以劳人。 且荣位势利, 譬如寄客, 既非常, 又其去不可得留也。 隆隆者绝, 赫赫者灭, 有若华, 须臾凋落, 得之不喜, 失之安悲? 悔吝百端, 忧惧兢战, 不可胜言。 不可为也。 且自度笃懒而才至短, 以笃懒而御短才, 虽翕肩屈膝, 趋走风尘, 犹必不办大致名位而免患累, 况不能乎? 未若修松乔之, 在我而已, 不由于人焉。 将登名山, 服。 非有废也, 事不兼济, 自非绝弃世务, 则曷缘修习玄静哉? 且知之诚难, 亦不得惜问而与人议也。 是以车之迹, 不经贵势之域;片字之书, 不在位之家。 又士林之中, 虽不可, 而见造之宾, 意不能拒, 妨人所作, 不得专一, 乃叹曰:“山林之中无也。 而古之修者, 必山林者, 诚以违远讙哗, 使心不也。 今将遂本志, 委桑梓, 适嵩岳, 以寻方平梁公之轨。”

先所作书内、外篇, 幸已用功夫, 聊复撰次, 以示将来云尔。 洪年十五、六时, 所作诗赋杂文, 当时自谓可行于代, 至于弱冠, 更详省之, 殊多不称意。 天才未必为增也, 直所览差广, 而觉妍媸之别。 于是大有所制, 弃十不存一。 今除所作书, 但杂尚余百所卷, 犹未尽损益之理, 而多惨愤, 不遑复料护之。 他人文成, 便呼快意, 余才钝思迟, 实不能尔。 作文章每一更字, 辄自转胜, 但患懒, 又所作多不能数省之耳。 洪年二十余, 乃计作细碎小文, 妨弃功日, 未若立一家之言, 乃草创书。 会遇兵离播越, 有所亡失, 连在路, 不复投笔十余年, 至建武中, 乃定凡著《内篇》二十卷, 《外篇》五十卷, 碑颂诗赋百卷, 军书檄移章表笺记三十卷, 又撰俗所不列者, 为《神仙传》十卷, 又撰尚不仕者, 为《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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