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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有
婢,母甚妒之。及莹亡,葬之,遂生推(“推”原作“持”据明抄本改。)婢于墓。于宝兄弟尚幼,不之审也。后十余年,母丧开墓,而婢伏棺如生。载还,经日乃苏。言其父恩情如旧,地中亦不觉为恶。既而嫁之,生
。(
《五行记》)
韦讽女
唐韦讽家于汝颖,常虚默,不务
朋。诵习时暇,缉园林,亲稼植。小童薙草锄地,见人发,锄渐
,渐多而不
,若新梳理之状。讽异之,即掘
尺余。见妇人
,其肌肤容
,俨然如生。更加锹锸,连
背全,唯衣服随手如粉。其形气渐盛,顷能起,便前再拜。言是郎君祖之女
也,名丽容,初有过,娘
多妒。郎不在,便生埋于园中。托以他事亡去,更无外人知。某初死,被二黑衣人引去。至一
,太阙广殿。贲勇甚严。拜其王,略问事故。黑衣人
述端倪,某亦不敢诉娘
。须臾,引至一曹司。见文案积屋,吏人或二或五,检寻甚闹。某初一吏执案而问,检案,言某命未合死,以娘
因妒,(“因妒”为“
蠹”据明抄本改。)非理
杀。其断减娘
十一年禄以与某。又经一判官
问。其事亦明。(“其事亦明”原作“亦见娘
”,据明抄本改。)判官寻别有故,被罚去职,某案便被寝绝。九十余年矣,彼此散行。昨忽有天官来搜求幽系冥司积滞者,皆决遣,某方得
分。如某之
,亦甚多数,盖以下贱之人,冥官不急故也,天官一如今之
士,绛服朱冠。羽骑随从。方决幽滞。令某重生,亦不失十一年禄。讽问曰:“魂既有所诣。形何不坏?”答曰:“凡事未了之人,皆地界主者以药傅之,遂不至坏。”讽惊异之,乃为沐浴易衣,貌如二十许来。其后潜
幽冥中事,无所不至,讽亦
晓之。常曰:“修
累德,无报以福。神仙之
,宜勤求之。”数年后,失讽及婢所在,亲族与其家得遗文,记再生之事。时武德二年八月也。(
《通幽记》)
邺中妇人
窦建德,常发邺中一墓,无他
。开棺,见妇人,颜
如生,姿容绝丽,可年二十余。衣
形制,非近世者。候之,似有气息。乃收还军养之,三日而生,能言。云:“我魏文帝
人,随甄皇后在邺,死葬于此。命当更生,而我无家属可以申诉,遂至幽隔。不知今乃何时也。”说甄后见害,了了分明。建德甚
之。其后建德为太宗所灭,帝将纳之。乃
以事白,且辞曰:“妾幽闭黄壤,已三百年,非窦公何以得见今日,死乃妾之分也。”遂饮恨而卒,帝甚伤之。(
《神异录》)
李仲通婢
开元中,李仲通者,任鄢陵县令。婢死,埋于鄢陵。经三年,迁蜀郫县宰。家人扫地,见发
土中,频扫不去,因以手
之。鄢陵婢随手而
,昏昏如醉。家人问婢何以至此。乃曰:“适如睡觉。”仲通以为鬼,乃以桃汤
洗,书符御之,婢殊不惧,喜笑如故。乃闭于别室,以饼哺之,餐啖如常。经月余
之。驱使如旧。便
与
妻,生一男二女,更十七年而卒。(
《惊听录》)
崔生妻
元和间,有崔生者,前婚萧氏,育一儿卒,后婚郑氏。萧卒十二年,托梦于
曰:“吾已得却生于
间,为吾告汝母,能发吾丘乎?”
虽梦,不能言。(“言”字原空阙,据明抄本补。)后三日,又梦如此,
终不能言。郑氏有贤德,萧乃下语于老家人云:“为吾报郑夫人,速
吾,更两日,即不及矣。”老人家叫曰:“娘
却活也。”夫人卜之曰:“无生象。”即罢。来日家人又曰:“娘
却活也。”郑夫人再占,卜人曰:“有生象。”即开坟,果活动矣。舁归,郑夫人以粥饮之,气通能言。其说幽途知抚育贤德之恩。又说:“初有一
,环绕某遗骸而去。数日,又来环饶。将去复来,啮某足指。”则知前卜无生象者,
止环饶而已;后云有生象者,是
咬足指也。萧氏与郑氏为姊妹共居,情若骨
。得十年而终。(
《芝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