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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加抛,险已过即停止,此不能绘图贴说者也。”上如所请行。是年白茅坟各
。
二十一年六月,决寿张
家大庙、齐东赵家大堤。未几,决济
家纸坊、利津吕家洼、赵家园、十六
。是冬次第
。明年六月,决利津西韩家、陈家。御史宋伯鲁条上东河积弊:一,冒领矇销,宜严定
分;一,收发各料,宜设法稽查;一,申明赔修旧例,以防随意改名;一,武弁宜认真巡察。诏东抚严除积弊,并令有河务各督抚查察,遇有劣员,严参惩办。二十三年正月,决历城小沙滩、章丘胡家岸,随
。十一月凌汛,决利津姜家庄、扈家滩,
由霑化降河
海。二十四年六月,决山东黑虎庙,穿运东
,仍
正河。又决历城杨史
、寿张杨家井、济
桑家渡、东阿王家庙,分注徒骇、小清二河
海。遣鸿章偕河督任
镕、东抚张汝梅会勘。未几,省东河总督,寻复置。
二十五年二月,鸿章等言:“山东黄河自铜瓦厢改
大清河以来,时当军兴,未遑修治。同治季年,渐有溃溢,始筑上游南堤。光绪八年后溃溢屡见,遂普筑两岸大堤。乃民间先就河涯筑有小埝,
黄
。大堤成后,复劝民守埝,且有改为官守者。于是堤久失修,每遇汎涨埝决,
遂建瓴而下,堤亦随决,此历来失事病
也。上游曹、兗属南北堤凑长四百馀里,两堤相距二十里至四十里,民埝偶决,
由堤内归
正河,大决则堤亦不保。计南北埝工二十四,同治以来,决仅四五见,此上游情形也。中游济、泰属两岸堤埝各半,凑长五百里,南岸上段傍山无堤,下段守埝,北岸上守堤,下守埝,参差不一,无非为堤内村庄难迁,权为保守计。下游武、定属南岸全守堤,北岸全守埝,凑长五百馀里,地势愈平,
势愈大,险工七十馀
,二十五年来,已决二十三次,此中下游情形也。东省修防事本草创,间有兴作,皆因费绌,未
治河成法。前抚臣李秉衡历陈山东受河之害,治河之难,谓近几无岁不决,无岁不数决。朝廷屡糜钜金,闾阎终无安岁。若不
成规大加修治,何以仰答
养元元之意?臣等详考古来治河之法,惟汉贾让徙当
冲之民,让地于
,实为上策。前抚臣陈士杰建筑中下游两岸大堤,凑长千里,两堤相距五六里至八九里,就此加培修守,似不失为中策。惟先有弃堤守埝
,如南岸泺
上下,守埝者百一十里,上段近省六十里,商贾辐辏,近险工稍平,暂缓推展;下段要险极多,十馀年来,已决九次,拟迁
埝外二十馀村,弃埝守堤,离
稍远,防守易固。此南岸酌拟迁民废埝办法也。至北岸堤工,自长清至利津四百六十里,埝外堤内数百村庄。长埝
近湍
,河面太狭,无
不湾,无湾不险。河脣淤
,埝外地如釜底,各村断不能久安室家。且埝破堤必破,
保埝外数百村,并堤外数千村同一被灾,尤觉非计。但小民安土重迁,屡被沈灾,不肯远去,非可旦夕议定。今拟北岸自长清官庄至齐河六十馀里,河面尚宽,利津至盐窝七十馀里,地皆斥卤,不便徙民,均以埝作堤,埝外之民,无庸迁徙。其齐河至利津尚有三百二十里,民埝
河
,竟有不及一里者,势不得不废埝守堤。但北堤残缺多半,无可退守,且需款过钜,迁民更难,应暂守旧埝,此北岸分别守埝作堤,及将来再议废埝守堤办法也。至南北大堤,为河工第一重大关系。既
卑薄,拟并改埝之堤,及暂定之民埝,照河工旧式,一律修培,总期足御汛涨。至下
海尾闾,尤关全河大局。查铁门关故
尚有八十馀里,愈下愈宽
,直通海
,形势较丝网
、韩家垣为顺,工费亦较省。然建拦河大坝、挑引河、筑两岸大堤,需费颇钜,下
不治,全河皆病,不得不
实勘估,此又加培两岸堤工、改正下
办法也。约估工费需九百三十万有奇,分五六年可告竣。”朝议如所请,先发帑百万,
东抚毓贤督修。
毓贤言:“黄河治法,诚如
臣所云,展宽河面、盘筑堤
、疏通尾闾三事为扼要。查尾闾之害,以铁板河为最。全河挟沙带泥,到此无所归束,散漫无力,经以风
,胶结如铁,
不暢则
路
而横
多,故无十年不病之河。拟建长堤直至淤滩,防护风
,纵不能径达
海,而多
一步即多一步之益。至堤埝卑薄,拟修培时,土方必足,夯硪必
,尤加意保守。其坐湾
,一湾一险,如上游贾庄、孙家楼,中
坰家岸、霍家溜、桑家渡,下游白龙潭、北镇家集盐窝,均著名
险,馀险尤多,固非裁湾取直不可,然亦须相度形势,必引河上
能迎溜势、下
直
河心方得。蒲台迤西魏家
至迤东宋庄,约长四十里,河
分
,纳正河之溜三分之。若就势修堤建坝挑溜,使归北河,正河如淤,蒲台城垣永免
患。此裁湾取直之最有益者,拟即勘估兴办。”报闻。
二十六年,拳匪
作,未续请款。嗣时局日艰,无暇议及河防矣。是年凌汛,决滨州张肖堂家。明年三月
。六月,决章丘陈家窑、惠民杨家大堤,随
。黄河之初北徙也,忠亲王僧格林沁有裁总河之请。嗣东河改归巡抚兼辖,河督乔松年复以为请。至是,河督锡良言:“直、东河工久归督抚
辖,豫抚本有兼理河
之责。请仿山东成案,改归兼理,而省东河总督。”制可。二十八年夏,决利津冯家庄。秋,决惠民刘旺庄。逾年二月,刘旺庄
。六月,决利津宁海庄,十二月
。三十年正月,凌汛,决利津王庄、扈家滩、姜庄、
庄,随
。六月,河溢甘肃皋兰,淹没沿滩村庄二十馀。又决山东利津薄庄,淹村庄、盐窝各二十馀。
先是山东屡遭河患,当事者皆就
立堤,随湾就曲,
不暢行。张秋以下,堤卑河窄,又无石工帮护。利津以下,尾闾改向南,形势益不顺。巡抚周馥请帑三百万,略事修培,
臣靳不予。不得已,自筹二十万添购石料,又给赀迁利津下民之当
冲者,而民徙未尽。又于堤南增建大堤,以备旧堤坏、民有新居可归。至薄庄决,
东北由徒骇河
海。馥言:“旧河淤成平陆,若依旧堵合,估须九十万有奇,钜款难筹。且堵合之后,防守毫无把握,漫
以下,
丈馀至二三丈,奔腾浩瀚,就下行疾,
徒骇后,势益宽
,较铁门关、韩家垣、丝网
尤暢达。与其逆
之
,耗无益之财,救民而终莫能救,不如迁民避
,不与
争地,而使
与民各得其所。依此而行,其益有三:尾闾通顺,
暢消速,益一;舟楫便利,商货
通,益二;河
顺直,险轻费省,益三。所省堵筑费犹不计也。然补救之策,费财亦有三:一,迁民之费;二,筑埝之费;三,移设盐垣之费。约需五十万金,较堵筑费省四之三,而受益过之。”制可,遂不堵。嗣是东河安澜,数年未尝一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