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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7/7)

的解释答说:“能够由带兵大臣自己筹措到足够的军费,朝廷当然全力支持。”

“据我所知,中国的带兵大臣,各有势力范围。左爵爷的势力范围,似乎只有陕西甘肃两省,那是最贫瘠的地方。”“不然。”胡雪岩不肯承认地盘之说“朝廷的威信,及于所有行省;只要朝廷同意这笔借款,以及由各省分摊归还的办法,令必行,请你不必顾虑。”

“那末,这笔借款,为什么不请你们的政府面来借?”“左爵爷面,即是代表中国政府。”胡雪岩说“一切涉,要讲对等的地位;如果由中国政府面,应该向你们的‘’商谈,不应该是我们在这里计议。”

麦林;但接着又问:“左爵爷代表中国政府,而你代表左爵爷;那就等于你代表中国政府。是这样吗?”

这话很难回答。因为此事,正在发动之初,甚至连左宗棠都还不知有此借款办法;更谈不到朝廷授权。如果以讹传讹,胡雪岩便是窃冒名义,招摇辱国,罪名不轻。但如不敢承认,便就失去凭借,本谈不下去了。

想了一会,糊糊地答:“谈得成功,我是代表中国政府;谈不成功,我只代表我自己。”

“胡先生的词令很彩,也很玄妙,可是也很实在。好的,我就当你中国政府的代表看待。这笔借款,原则是我可以同意;不过,我必须声明,在我们的谈判未曾有结论以前,你们不可以跟任何另一家银行去谈。”

“可以,我愿意信任你。”胡雪岩说“不过我们应该规定一个谈判的限期;同时我也有一个要求,在谈判没有结果以前,你必须保守秘密。”

“那是彼此都应该接受的约束。至于限期,很难定规,因为细节的商谈,往往需要长时间的磋商。”

“好!我们现在就谈细节。”

这等于确定麦林是作了借款的承诺;连古应都笑了“小爷叔,”他说“我看涉是你自己办的好;我只传译。麦林很明;也只有明的人才能让他佩服。”

于是即时展开了秘密而冗长的谈判;前后三天,反复商议,几于废寝忘。麦林原来就佩服明的人,此时更为胡雪岩的旺盛企图心所动;更为胡雪岩的过人的力所压倒,终于建成了协议。

这一协议并未订成草约,亦未写下笔录,但彼此保证,协定,亦义上的约束力量,决无翻悔。商定的办法与条件是:第一、借款总数,关于一百二十万两;由汇丰银行组成财团承贷。

第二、月息八厘,付款先扣。

第三、由胡雪岩、古应介绍华商向汇丰银行存款,月息明盘四厘、暗盘六厘。

第四、各海关每月有常数收,各税务局多为洋人,因此,借款笔据,应由各海关印票,并由各省督抚加印,到期向各海关兑取。

第五、自同治六年七月起,每月本二十万两,半年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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