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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七章(5/10)

电旨询问:

“从前设立招商局,置买船,系奏明办理。现闻售于国,李鸿章何以未经奏,殊属非是。海上转运,全恃船,此举自因恐为法夺起见,究竟是否售,抑暂行租给?着据实奏闻。并随时酌夺情形,设法收回。”

虽然这通密电,措词不算峻厉,而且已为李鸿章开了路,留下余地,如果是“租给”而能“设法收回”便可无事。

但也够他受的了。

显然的,宰相肚里虽好撑船,但几十条船,几十仓库码,到底也难吞得下去。已成的易,能否取消,自成疑问,而前却不能不先搪。李鸿章找了盛宣怀来,反复推敲了五天,才将复奏拟成。

这通复奏,首先还是婉转说明招商局的地位:招商船局本仿西国公司之意,虽赖官为扶助,一切张弛缓急事宜,皆由商董经。至与外人涉权变之,官法所不能绳者,尚可援西法以相维持。

这是要表明,招商局的“商董”有权置招商局的产业,而对外涉,由商人来置,反较官府面为方便有利。

以下便叙“海疆不靖,局势日非,华商船二十余艘,驶行洋面,日有戒心。法人遍布谣言,遇船劫夺,南北商旅咸以搭傤局船为戒。”因而不得不换旗,但是:

“细查各国律例成案,凡本国商船改换他国旗帜须在两国未开衅以前。黑海之战,俄商皆悬德之旗,有二艘换旗于战事三日前,遂为法人所夺,复有二艘易旗于战前,暗立售回之据,亦为英国所夺。布法之战,两国商船多售与他国,易旗驶行,事后仍复原业。若暂行租售,则非实在转售,他国必不能保护。”

千回百折,忸怩作态,最后终于,招商局是被卖掉了。至于不事先奏闻朝廷,则已隐约解释,是为了事机急迫。

不过招商局虽已卖去,却可收回:

国旗昌银行主,愿将招商局产,悉照原值银五百二十五万两,统归该行认售,该行以银票如数抵给。他日事定,将银票给还,收回船栈,权自我,仍可改换华旗。建忠素习洋文,熟谙公法,前委赴沪会查招商局务,该员就近与恩及旗昌反复商论,恩力保中法事定,可以原价收回,旗昌亦誓言,决不失信,故于价值亦不计较。”

这就要谈到责任了,到底此事是谁作的主?李鸿章是这样说:

建忠侦知法事叵测,遂毅然决然,独肩其责,因与众商定议,订立合同,将各船栈,暂旗昌,代为经,换用国旗帜,照常驶行。两面所押契据,银行期票与票,照西国律例,均律师恩收执,日后藉以为凭。是战前商船换旗售,为各国常有之事,中国虽属创见,而众商为时势所迫,亦属万不得已。至将来收回关键,建忠惟恩是问,众商惟建忠是问,节节矜制,断不容稍有反复。”

这是一面将责任推在建忠上,一面又替建忠开脱。然而数百万两银的大事,李鸿章如说毫无所闻,那是自欺都欺不过的,他只好以“当法使议约未成之际,军事旁午,臣虽知商船暂换旗,而未悉其详,是以未遽告”作托词。这样说法,自嫌牵,因而再一次使尽吃的力气作官商之辩,论事机之迫:

“且此等事件,华商与洋商涉,彼此全凭信义;律师既援西例担保,而官长却未便主议。外侮横加,商情惶迫,数千人家关系,而官无法以保护之,更无力以赔偿之,商人自设法保全成本,官尤未便抑勒。好在各省公款八十余万,商本四百数十万,皆有着落,事竣可以纵自如。但冀法约早定,船栈照议归还,中国商务复兴,更无吃亏之。惟闻法人四侦探,总疑商局船,并非实售与,尚思援西例以乘间攫拿,俾为军用,国官商亦惴惴相与隐讳,竭力保护。

此中机括,尚求圣明默鉴而曲原之。”

这个奏折是由专差送到京里,投递总理衙门。总理大臣已有十三员之多,除奕劻以外,掌权的只有三个人:阎敬铭、许庚、张荫桓。而阎敬铭忧心时局成病,在家休养,许庚在军机极忙,不大到署,所以这些公事都归张荫桓看。

张荫桓才气纵横,明异常,一看李鸿章这个奏折,支离破碎,不仅不能自圆其说,简直不成话说。其中最大的疑窦,就是究为“实售”还是“代为经”?未说清楚。如为实售,则旗昌所开“收票”应该向银行收兑,纵为“期票”兑现亦总有日期,现在与律师收执,到期不兑,不是白白吃亏利息?

若是“代为经”则产权仍属招商局,旗昌经营运,一切收益,如何分?倘说凭几张不能兑现的“期票”及“收票”凭空接收价值数百万银船栈埠去生意,所尽归于己,这不是中外古今的奇闻?

至于说事机急迫,仓卒定议“国官商亦惴惴相与隐讳”却总不能说连朝廷也瞒着。这一心迹难明,真到黄河也洗不清。如今不说别样,只责成李鸿章将“两面所押契据,银行期票与收票”从恩那里收回呈验,就拆穿了西洋镜,要他大大的好看了。

张荫桓以前受李鸿章的赏识,最近受李鸿章的重视,论私谊自然要替他遮盖,谈到公的方面,与法涉濒于破裂,保全和局,端赖斯人,亦不宜在此时将他置于言官围剿的犀利笔锋之下。好在当初电旨所责成李鸿章的,亦无非“设法收回”这一有了着落,其他可以置之不问。找个方便的机会,跟慈禧太后回一声就是了。

谁知这个折的内容,很快地就漏了,盛昱也到一份“折底”细读之下,只觉得李鸿章拿洋人欺压朝廷,只因为“官法所不能绳”洋人,还可由商人“授西法以相维持”这个借,便该放纵商人,自作主张。这样的想法法,又与汉何异?

不过,他只是从整个文气中,有这样一觉,谈到西洋的各律例,买卖规矩,他就不太懂了。好在有个人可以请教,这个是他本旗的晚辈,名叫杰治,曾跟崇厚当随员,驻留过法国和俄国,西洋的情形相当熟悉。

杰治也说到底是实售,还是代为经,搞不清楚“倘是实售,断断没有将来‘将银票给还、收回船栈’之理,那是另一码事。为什么呢?”杰治解释:“船是活动的,天天在走,船,都要损耗,意外沉没也有常事,虽有保险,到底不是原。如何得能如数收回?”

“这样说,是代为经了?”

“更不是!”杰治大摇其“代为经比实售更麻烦,实售只要价钱谈妥了,一手钱,一手货,快当之至。代为经便要谈经的酬劳,得好,怎么样优为酬谢,得不好,要负儿什么责任?有得好谈,不是十天半个月能完事的。”

“那么,照你看,是这么一泡猫儿溺呢?”

“这话,熙大爷,我可不敢说了。”

盛昱懂他的用意,便向他保证:“我不会叙到折里去。

你尽说不妨。”

“照我看,是卖掉了。只是怕这块,会有骨卡在咙,不敢吞,等事完了再分赃不迟。”杰治又说“折里,旗昌付的到底是什么票,也不清楚,先说银票,后来又说期票、收票,莫衷一是,这就有病。”

“这三不同?”

“当然不同。银票是银行里的票,就跟咱们中国的庄票一样,只要这家银行信用好,搁长些不要,随时都可兑款。不过,也没有这样傻的人,不去兑款,白吃亏利息,若是相信这家银行,拿银票取了款,再存在它那里生息,岂不是好?”

“是啊,病越说越多了。”盛昱很有兴趣地问:“期票、收票又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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