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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总论》曰:外
有
人
国。
星来冲填星,其填星光
,其分野有福。
星犯填星而
赤,其分野有兵;
黑,其分野有
。
星犯太白。《天文总论》曰:
星来犯大白,其分野军弱,无兵起兵。
星来冲太白,太白无光,其军师有忧。
星
泽,前后有光,而锐来穿太白,其下君有德令盛行,外若有军师即还。 飞星。《天文总论》曰:飞星类
星,自下而上曰飞星。《晋书》曰:飞星大如缶,或有星如瓮,复皎然白,前卑后
,此谓顿顽。其所从者,多死亡。 奔星。《天文总论》曰:有大
星曰奔,其星所坠,其下有大兵。光迹相连曰
,绝迹而去曰奔。 陨星。《天文总论》曰:陨星如雨,有兵
起。 彗星。传曰:彗星所以除秽布新也。《晋书》曰:彗星,所谓扫星,本类星,末类彗,小者类数寸长,或亘大。见则兵起,
火扫除也,除旧布新。有五
,各依五行本
所生。
彗无光,假日而为。先夕见则东指,晨见则西指,在日南北皆随日光而指。顿挫其芒,或长或短光芒所及为灾。《天文总论》曰:两军相对,有彗星见,随彗所指击之者胜。彗星有行有止,若行者事小,止者事大,各以其分野占之。《荆州占》曰:诸彗
,长三丈以上期一年,四丈以上期三年,十丈以上期五年。凡彗星所
历,百日以上期三年,百五十日以上期五年,二百日以上期七年。彗星见则敌国兵起,得本者胜。彗星昏见,其国受灾。彗星见久,其灾
;见短,其灾浅。彗星
,有叛者兵起。其国一日不
一岁,天下大
,其
尤甚,运斗枢曰彗星见后曲象旗则王者讨伐四方。 孛星。传曰:孛星者,恶气所生,为
兵。以分野言之,主兵灭。 虹霓。武密占曰:虹霓,
之气,和则为雨
,怒则为风雷,散则为虹霓。 虹者攻也,
气攻
气也。?者啮也,灾气伤害于
,如有所啮。一曰:枢星之气散为虹霓者,斗之
也,斗失度为之。一曰:
不和
错之气,雄曰虹,雌曰霓。双
鲜者为虹。暗者为?。若攻城,有虹从外
饮城中
城中,主喜;青黑凶,赤白,城陷,大战
血。虹霓有指者,从外顺虹攻之,胜。屈虹
城中,其城可屠。若城上有黄虹贯者,从所指击之,胜。二屈虹东
,其下有大战,亡城破军将死。五虹俱
,兵起,期三年。虹霓似日月
者,必有破军,先起者胜。 虹从井中
,或饮井
者,主兵起。 风角占(凡四十条) 凡候风之法:选
迥之地,立五丈竿首,作木?,?书八卦,分四维十二辰,上安三足木鸟。机开转运,使鸟
衔
,视
摇动,即占之。又法:以
羽八两,为葆系于竿首,候羽葆平直,即占之。 灾祥吉祥之风:日
清明,风气和缓,从岁月日时德并德合,或乘生气而来,人心悦顺,是为吉祥,主德令下施之应。德者
德自
,谓丙戌庚
为
。假如甲日巳德在甲也。
德在
,谓乙德在庚,丁德在壬,己德在甲,辛德在丙,癸德在戊,为德合。其有王气者,随四时王方也。 凶灭之风:日
白浊,天气昏寒,共耳叫怒而扬沙,秉刑杀而暴至,发屋折木,详五音而定凶灾,起止刑冲定八方而知善恶,后皆明格矣。 五音之法:一言土,三言火,五言
,七言金,九言木。
午庚,丑未辛,寅申戊,卯酉己,辰戌丙,巳亥丁。假令甲
金从甲数至庚得七,即纳音是金也。 假令乙数至辛得七,即纳音是金也。此乃大挠五音,
五行之音。它仿此以求之。 地有
十二辰属五音之法:
为
,午为
,丑寅为
徵,未申为
徵,卯为
羽,酉为
羽,辰为
商,戌为
商,巳为
角,亥为
角。 鸣条以上怒风起止,皆详其五音,与日辰刑杀,五墓五行相生相克,而言吉凶。其下主客之法:即以日辰所得纳音五行是客,时下十二辰与风所来方为主人,则可定主客胜负。假令甲
日,纳音是金,商为客也,时加巳时亥时,此时是木角,为主人。金克木,客胜主人。馀皆仿此。 凡年月日时,四杀五墓上,天气白浊昏
,皆为凶风。其日三刑最急,坐不及起,有贼暴至。若行,即防有伏兵。岁月日时三刑者: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未刑丑,丑刑戌,戌刑未,
刑卯,卯刑
。己上为三刑。寅午戌杀在丑,亥卯未杀在戌,申
辰杀在未,己酉丑杀在辰。己上为四杀。木墓在未,火墓在戌,
土墓在辰,金墓在丑。己上为五墓。 凡年月日时,三刑四杀五墓之风,天
白浊昏寒,兴兵动众。见此须急准备贼兵奔冲侵掠,严整武备。 八节日占八节之日,风乘王卦而来为吉风。立
日风从艮来,
分日风从震来,立夏日风从巽来,夏至日风从离来,立秋日风从坤来,秋分日风从兑来,立冬日风从乾来,冬至日风从坎来,皆乘王卦。 六情之日申
日贪狼。北方
,
生于申,盛于
。
地而行,
而
,多所好而贪,故曰贪狼。 亥卯日
贼。东方木,木生于亥,盛于卯。木
受
气而生,贯地而
,故为怒;以
贼气害木,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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