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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黄锺之本数。又以三约十六得五,馀三分之一即南吕之长,故云卯二十七分十六,亦是太蔟三分去一,下生南吕之义。已下八辰并准此。然云丑三分二,寅九分八者,皆分之馀数也。辰八十一分六十四。巳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午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二十四。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戌五万九千四十九分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亥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
生黄锺术曰:以下生者,【索隐】:生锺术曰以下生者。案:蔡邕曰“
生
为下生,
生
为上生。
午已东为上生,已西为下生”又律历志云“
相生自黄锺始,黄锺太蔟,左旋八八为五”从
至未得八,下生林锺是也。又自未至寅亦得八,上生太蔟。然上下相生,皆以此为率也。倍其实,三其法。【索隐】:谓黄锺下生林锺,黄锺长九寸,倍其实者,二九十八,三其法者,以三为法,约之得六,为林锺之长也。以上生者,四其实,三其法。【索隐】:四其实者,谓林锺上生太蔟,林锺长六寸,以四乘六得二十四,以三约之得八,即为太蔟之长。上九,商八,羽七,角六,
五,徵九。【索隐】:此五声之数亦上生三分益一,下生三分去一。
下生徵,徵益一上生商;商下生羽,羽益一上生角。然此文似数错,未暇研覈也。置一而九三之以为法。【索隐】:汉书律历志曰:“太极元气,函三为一,行之于十二辰,始动于
,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是谓因而九三之也。韦昭曰:“置一而九,以三乘之是也。”乐产云:“一气生于
,至丑而三,是一三也。又自丑至寅为九,皆以三乘之,是九三之也。又参之卯,得二十七;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于未,得二千六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三;又参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至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谓之该数。此
合德,气锺于
,化生万
也。然丑三分,寅九分者,即分之馀数也。”实如法,得长一寸。【索隐】:实如法得一。实谓以
一乘丑三,至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实数。如法谓以上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之法除实得九,为黄锺之长。言“得一”者,算术设法辞也。“得”下有“长”“一”“寸”者,皆衍字也。韦昭云得九寸之一也。姚氏谓得一即黄锺之
数。凡得九寸,命曰“黄锺之
”故曰音始于
,穷于角;【索隐】:即如上文
下生徵,徵上生商,商下生羽,羽上生角,是其穷也。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气始于冬至,周而复生。
神生于无,【正义】:无形为太易气,天地未形之时,言神本在太虚之中而无形也。形成于有,【正义】:天地既分,二仪已质,万
之形成于天地之间,神在其中。形然后数,形而成声,【正义】:数谓天数也,声谓
、商、角、徵、羽也。言天数既形,则能成其五声也。故曰神使气,气就形。形理如类有可类。或未形而未类,或同形而同类,类而可班,类而可识。圣人知天地识之别,故从有以至未有,【正义】:从有谓万
形质也,未有谓天地未形也。以得细若气,微若声。【正义】:气谓太易之气,声谓五声之声也。然圣人因神而存之,【正义】:言圣人因神理其形
,寻迹至于太易之气,故云因神而存之,上云从有以至未有是也。虽妙必效情,
其华
者明矣。【正义】:妙谓微妙之
也。效犹见也。
,研
也。华
,神妙之
也。言人虽有微妙之
,必须程督己之情理,然后研
神妙之
,乃能究其形
,辨其成声,故谓明矣。故下云“非有圣心以乘聪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是也。非有圣心以乘聪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神者,
受之而不能知其去来,【正义】:言万
受神妙之气,不能知觉,及神去来,亦不能识其往复也。故圣人畏而
存之。唯
存之,神之亦存。【正义】:言圣人畏神妙之理难识,而
常存之;唯
常存之,故其神亦存也。其
存之者,故莫贵焉。【正义】:言平凡之人
得
神存者,故亦莫如贵神之妙焉。
太史公曰:旋玑玉衡以齐七政,即天地二十八宿。【正义】:宿音息袖反,又音肃。谓东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井、鬼、柳、星、张、翼、轸,西方奎、娄、胃、昴、毕、觜、参,北方斗、
、女、虚、危、室、
,凡二十八宿一百二十八宿星也。十母,【正义】:十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
,【正义】:十二支:
、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锺律调自上古。建律运历造日度,可据而度也。【正义】:度音田洛反。合符节,通
德,即从斯之谓也。
【索隐述赞】自昔轩后,爰命伶纶。雄雌是听,厚薄伊均。以调气候,以轨星辰。军容取节,乐
斯因。自微知著,测化穷神。大哉虚受,
养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