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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唯君图之!为明年晋伐郑传。○见,贤遍反,或如字。
晋范宣
来聘,且拜公之辱,谢公此
朝。告将用师于郑。公享之。宣
赋《摽有梅》。《摽有梅》,《诗·召南》。摽,落也。梅盛极则落。诗人以兴女
盛则有衰,众士求之,宜及其时。宣
鲁及时共讨郑,取其汲汲相赴。○摽,徐扶妙反,又扶表反。兴,许?反。季武
曰:“谁敢哉?言谁敢不从命。今譬于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言同类。○譬,本亦作“辟”音譬,后放此。
以承命,何时之有?”迟速无时。武
赋《角弓》。《角弓》,《诗·小雅》。取其兄弟婚姻,无相远也。宾将
,武
赋《彤弓》。《彤弓》,天
赐有功诸侯之诗,
使晋君继文之业,复受彤弓于王。○彤,徒冬反。复,扶又反。宣
曰:“城濮之役,在僖二十八年。○濮音卜。我先君文公献功于衡雍,受彤弓于襄王,以为
孙藏。藏之以示
孙。○雍,于用反。藏如字,徐才狼反。匄也,先君守官之嗣也,敢不承命?”言己嗣其父祖为先君守官,不敢废命,
匡晋君。君
以为知礼。《彤弓》之义,义在晋君。故范匄受之,所谓“知礼”
[疏]注“彤弓”至“知礼”
○正义曰:文四年,甯俞来聘,为赋《彤弓》。甯俞不敢当。此赋《彤弓》而宣
受之,故解其意。彼以《彤弓》当甯俞,故甯俞不敢受。此赋《彤弓》,其义在于晋君,非当范匄,故范匄受之,而为知礼也。
【经】九年,
,宋灾。(天火曰灾。来告,故书。)
[疏]注“天火”至“故书”
○正义曰:得告则书,史之常例。于此须言告者,《公羊传》曰:“外灾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灾也。曷为或言灾?或言火?大者曰灾,小者曰火。然则内何以不言火?内不言火者,甚之也。”《公羊》此言,不可通于左氏,故杜明为此注以异之。
夏,季孙宿如晋。
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成公母。
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无传。四月而葬,速。
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
、邾
、滕
、薛伯、杞伯、小邾
、齐世
光伐郑。十有二月,己亥,同盟于戏。伐郑而书同盟,则郑受盟可知。传言“十有己亥”以《长历》推之,十二月无己亥,经误。戏,郑地。○戏,许宜反。
[疏]注“伐郑”至“郑地”
○正义曰:成十七年,夏“公会尹
”云云伐郑,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于时郑实不服,诸侯自同盟耳。郑不与盟也。此注云“伐郑而书同盟,则郑受盟可知”者,此盟郑与,传文分明,不是准约同盟之文,始知郑与盟也。杜言此解经于盟不书郑伯之意耳。经若重序诸侯,必当郑伯在列。但经已前目诸侯,不复重序,郑伯不见,故特解之。以其伐郑而书“同盟”则郑与盟可知。同盟之文,足以包郑,故不复见郑伯耳。非谓因伐而同盟者,所伐之国,必与也。柯陵之盟,郑实不服,诸侯自相与盟,非同郑也。文同事异,不可执彼以难此。十一年,诸侯伐郑,同盟于亳城北,其文与此同矣。此经书“十二月己亥,同盟于戏”传言十一月己亥同盟于戏,经、传不同,必有一误。而传于戏盟之下,更言“十二月癸亥,门其三门”己亥在癸亥之前二十四日。杜以《长历》推之,十一月庚寅朔,十日得己亥;十二月己未朔,五日得癸亥。故《长历》参校上下,己亥在十一月十日。又十二月五日有癸亥,则其月不得有己亥。经书十二月,误也。此误者,唯以一字误为二,非书经误也。
楚
伐郑。
【传】九年,
,宋灾。乐喜为司城以为政。(乐喜,
罕也,为政卿,知将有火灾,素戒为备火之政。)
[疏]注“乐喜”至“之政”
○正义曰:文七年及成十五年,二传言宋六卿之次,皆云右师、左师、司
、司徒、司城、司寇。其右师最贵。故华元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然则宋国之法,当右师为政卿。今言司城为政卿者,盖宋以华阅是华元之
,以元有大功,使阅继其父耳。
罕贤知,故特使为政。齐任
夷吾,鲁任叔孙婼,皆位卑而执国政,此亦当然也。此传言“以为政”者,以为救火之政耳。但从此以后,历检传文,郑人讨贼,宋人献玉,扶筑台之讴,削向戌之赏,皆是政卿之任,故言为政卿也。下晋侯云“宋灾,于是乎知有天
”是宋人自知天
当有火灾,故
罕素相戒敕为备火之政也。自“伯氏司里”以下“巷伯儆
”以上,皆是
罕素戒之也。其享祀之事,是政卿命之,非
罕也。
使伯氏司里。伯氏,宋大夫。司里,里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