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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庄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2/7)

郭公。无传。盖经阙误也。自曹羁以下,《公羊》、《穀梁》之说既不了,又不可通之于左氏,故不采用。

[疏]注“盖经”至“采用”

晋士蒍又与群公谋,使杀游氏之二。游氏二,亦桓、庄之族。士蒍告晋侯曰:“可矣。不过二年,君必无患。”

【传】二十四年,,刻其桷,皆非礼也。(并非丹楹,故言皆。)

○正义曰:《周礼·大宗伯职》文也。郑玄云:“羔取其群而不失其类,雁取其候时而行,雉取其守介而死,不失其节,鹜取其不飞迁,取其守时而动。”《曲礼》曰:“饰羔雁者以缋。”言天之臣饰羔雁以布,又画之,诸侯之臣饰以布,不画之,自雉以下无饰。



○正义曰:《史记·曹世家》与《年表》皆云“僖公名夷”三家经传有五而皆言赤,杜以郑突类之,知赤是曹君,故以赤为僖公。书有舛误,何必《史记》是而杜说非也。传例曰“诸侯纳之曰归”以戎侵曹而赤归,故云盖为戎所纳也。贾逵以为羁是曹君,赤是戎之外孙,故戎侵曹,逐羁而立赤,亦以意言之,无所据也。

[疏]注“传不”至“非常”

[疏]注“公侯”至“执帛”

○正义曰:《士相见礼》云:“天下大夫相见以雁,上大夫相见以羔,如士相见之礼,始见于君,执挚。”郑玄云:“士、大夫一也。”如彼《礼》文,大夫始见于君用羔雁,始见夫人亦当然。然则大夫用币亦非常,而以大夫为常者,《礼》“孤执帛”则诸侯之臣有执帛者矣。大夫执帛,唯上僣耳,其帛犹是男所执。妇人执币,则全非常事,御孙唯谏妇人不宜执币,丘明为谏发传,故唯举非常也。《左传》诸为谏者,或言“谏曰”或不言谏,意在载辞,不为例也。

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公、侯、伯、、男执玉,诸侯、世、附庸、孤卿执帛。○贽,真二反。

[疏]注“并非丹楹故言皆”

【经】二十有五年,,陈侯使女叔来聘。(女叔,陈卿。女,氏;叔,字。○女音汝,陈大夫氏。)

六月,辛未,朔,日有之。鼓,用牲于社。鼓,伐鼓也。用牲以祭社。传例曰:非常也。

○正义曰:《周礼·大宗伯职》云:“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执穀璧,男执蒲璧。”是公、侯、伯、、男皆执玉也。《典命职》曰:“凡诸侯之適,誓于天,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帛继男。公之孤四命,以帛视小国之君。”是诸侯世与孤卿执帛也。附庸虽则无文,而为一国之主,来则谓之为朝,未有爵命,不合执玉,明与世同执帛也。且哀七年传称:“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附庸是国,明执帛者,附庸也。郑玄《周礼》注云:“帛者,束帛而表以,为之饰。,虎豹。帛,如今璧缯也”《周礼》以玉作六瑞,以禽作六挚,则瑞贽有异,而此传玉帛同言贽者,郑玄《曲礼》注云:“挚之言至也,当谓执之见人,以表至诚也。”《典瑞》注云:“瑞,节信也。”礼,天执冒以见诸侯,诸侯执圭璧以朝天,天以冒,冒之以为信,故以瑞为名。帛以下无此合信之事,故以贽为名。其实皆以表至诚,故传通以贽言之。凡贽,皆以爵,不以命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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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章也。章所执之,别贵贱。○别,彼列反。女贽,不过榛、栗、枣、脩,以告虔也。榛,小栗。脩,脯。虔,敬也。皆取其名以示敬。○榛,侧巾反。脩,锻脯加姜桂曰脩。虔音乾。

○正义曰:《穀梁传》曰:“礼,楹,天诸侯黝垩,大夫苍,士黈。丹楹,非礼也。”注云:“黝垩,黑。黈,黄。”又曰:“礼,天之桷,斫之砻之,加密石焉。诸侯之桷,斫之砻之。大夫斫之。士斫本。刻桷,非正也”“加密石”注云:“以细石磨之。”《晋语》云:“天之室,斫其椽而砻之,加密石焉。诸侯砻之,大夫斫之,士首之。”言虽小异,要知正礼楹不丹,桷不刻,故云“皆非礼也”

[疏]注“羁盖”至“名赴”

御孙谏曰:“臣闻之:‘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御孙,鲁大夫。○御,鱼吕反,本亦作御。侈,昌纸反,又氏反。先君有共德,而君纳诸大恶,无乃不可乎?”以不丹楹刻桷为共。

反,见也。以见,贤遍反,下同。夸,苦瓜反。

○正义曰:《公羊》、《穀梁》并以“赤归于曹郭公”连文为句,言郭公名赤,失国而归于曹,是为说不了,故不采用。

[疏]注“榛小”至“示敬”

○正义曰:襄二年葬齐姜,传称齐侯使诸姜宗妇来送葬,诸姜是同姓之女,知宗妇是同姓大夫之妇也。礼,小君至,大夫执贽以见,明臣。礼亦无此文。《士相见礼》称大夫始见于君,执贽。夫人尊与君同,臣始为臣,有见君之礼,明小君初至,亦当有礼以见也。且传唯讥妇贽不宜用币,不言觌之为非,知其礼当然也。大夫当用羔雁,用币亦为非礼也。庄公奢夸夫人,故使男女同贽。恶其男女无别,且讥僣为失礼,故书之。

小者禽鸟,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

○正义曰:此事《左氏》、《穀梁》并无传。《公羊》以曹羁为曹大夫,三谏不从而奔。杜以此经书“曹羁奔陈,赤归于曹”与“郑忽奔卫,突归于郑”其文相类,故附彼为之说,称盖,为疑辞,微弱不能自定,曹人以名赴,亦如郑忽之奔。

[疏]注“卿执”至“执雉”

冬,戎侵曹。无传。

赤归于曹。无传。赤,曹僖公也。盖为戎所纳,故曰归。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无传。惠公也。书名,十六年与内大夫盟于幽。

。无传。

[疏]注“宗妇”至“俱见”

秋,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传不言大夫,唯举非常。

○正义曰:《曲礼》云:“妇人之贽,椇、榛、脯、脩、枣、栗。”郑玄云:“妇人无外事,见以羞也。椇、榛,木名。椇,枳也,有实,今邳郯之东之。榛,实似栗而小。”郑又注《周礼·腊人》云:“薄析曰脯,捶之而施姜桂曰锻脩。”然则脩脯大同,故以脩为脯也。“虔,敬”《释诂》文。皆取其名以示敬者,先儒以为栗取其战栗也,枣取其早起也,脩取其自脩也,唯榛无说,盖以榛声近虔,取其虔于事也。

[疏]注“赤曹”至“曰归”

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之,无乃不可乎?”

曹羁奔陈。无传。羁盖曹世也。先君既葬而不称爵者,微弱不能自定,曹人以名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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