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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城向与
奔同月,但本事既异,各随本而书之。下有月而此无月耳,其实同是十一月也。俱十一月,
星昏犹未正,故复推校历数,此年月却节前,
星可在十一月而正。又方者,未至之辞,故以“定之方中”为方
向中,而实未正中。十一月可以兴土功,书时,非传误也。刘炫《规过》以为:“案《周语》云辰角见而雨毕,天
见而
涸,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
,
涸而成梁,陨霜而冬裘
,清风至而脩城郭。故夏令曰九月除
,十月成梁。营室之中,土功其始。先儒以为建戌之月霜始降,房星见霜降之后,寒风至而心星见。郑玄云‘辰角见谓九月本,天
见谓九月末’。天
谓氏星是也,自然火见是建亥之月。又《
秋》城楚丘是正月,而杜引《诗》云‘定之方中,未正中也’。定星岂正月未正中乎!据此诸文,则火见土功,必在建亥之月。则建戌之月,必无土功之理。而杜以为建戌之月得城向者,非也。”今以为《周语》之文,单
见陈不除
,故讥为此言,故所举时节并在早月也。《月令》“孟冬,天
始裘”单
云“陨霜而冬裘
”九月已裘,是其早也。且《周语》之文,据寻常节气,九月而除
,十月而兴土功。杜以此年闰在六月,则建戌之月二十一日已得建亥节气,是十月节气在九月之中,土功之事何为不可?诸侯城楚丘,自在正月。卫人初作
室,必在其前。杜云定星方
正中,于理何失?刘君广引《周语》之文以规杜,杜以月却节前,何须致难?
十有一月,卫侯朔
奔齐。惠公也。朔谗构取国,故不言二公
逐,罪之也。
【传】十六年,
,正月,会于曹,谋伐郑也。(前年冬谋纳厉公不克,故复更谋。○复,扶又反。)
夏,伐郑。秋,七月,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
“冬,城向”书,时也。
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
,夷姜,宣公之庶母也。上
曰烝。○烝,之承反。急,如字,《诗》作伋。上,时掌反,一音如字。
[疏]注“夷姜”至“曰烝”
○正义曰:晋献公烝于齐姜,惠公烝于贾君,皆是
父之妾。知此亦父妾,故云庶母也。成二年传称楚庄王以夏姬“予连尹襄老,襄老死,其
黑要烝焉”
母而谓之烝,知烝是上
。盖训烝为
,言自
与之
也。《世家》云“初,宣公
夫人夷姜”烝
而谓之夫人,
迁谬耳。
属诸右公
。为之娶于齐,而
,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
。左右媵之
,因以为号。○属音烛,下同。为,于伪反。媵,羊政反。
[疏]注“左右”至“为号”
○正义曰:公
法无左右,明其因母为号。《公羊》称诸侯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有二媵,故分为左右。说《公羊》者,言右媵贵于左媵,义或当然。此左右公
,盖宣公之兄弟也。
夷姜缢。失
而自缢死。宣姜与公
朔构急
。宣姜,宣公所取急
之妻。构,会其过恶。○构,古豆反。会,古外反。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莘,卫地。
平县西北有莘亭。○公使,所吏反。莘,所巾反。寿
告之,使行。行,去也。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
矣!恶,安也。○恶音乌,注同。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
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
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二公
故怨惠公。十一月,左公
洩、右公
职立公
黔牟。黔牟,群公
。○饮以酒,于鸩反;一本“以”作“之”洩,息列反。黔,其廉反,又音琴。
[疏]“载其旌”
○正义曰:代之而载其旌,盖旌有志识故也。《世家》云:“与太
白旄,而告盗曰,见白旄者杀之。”或当以白旄为旌,但
迁演此文而为之说,其辞至鄙,未必其言可信也。
惠公奔齐。
【经】十有七年,
,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黄,齐地。)
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趡。趡,鲁地。称字,义与蔑盟同。二月无丙午;丙午,三月四日也。日月必有误。○趡,翠轨反。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奚,鲁地背陈曰战。○陈,直觐反。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十一年,大夫盟于折。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季,蔡侯弟也。言归,为陈所纳。
癸已,葬蔡桓侯。无传。称侯,盖谬误。三月而葬,速。
[疏]注“称侯,盖误”
○正义曰:五等诸侯卒,则各书其爵,葬则举谥称公,礼之常也。此无贬责而独称侯,故云盖谬误也。《释例》曰:“卒而外赴者,皆正爵而称名。慎死考终,不敢违大典也。书葬者,皆从主人;私称,客主之人,敬各有本,谦敬各得其所,而后二国之礼成也。葬蔡桓侯,独不称公,刘、贾、许曰:桓卒而季归,无臣
之辞也。蔡侯无
,以弟承位,群臣无废主,社稷不乏祀,故传称蔡人,嘉之,非贬所也。杞伯称
,传为三发,蔡侯有贬,传亦宜说。史书谬误,疑有阙文。”是其疑之意也。
及宋人、卫人伐邾。
冬,十月,朔,日有
之。甲乙者,历之纪也。晦朔者,日月之会也。日
不可以不存晦朔,晦朔须甲乙而可推,故日
必以书朔日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