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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氏邑。季氏不臣,而其邑宰数畔。闻
骞贤,故
使之也。“闵
骞曰:善为我辞焉”者,
骞不
为季氏宰,故语使者曰:善为我作辞说,令不复召我也。“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者,复,重也。言如有重来召我者,则吾必去之在汶
上,
北如齐也。
○注“孔曰”至“用之”
○正义曰:云“费,季氏邑”者,《左传》文也。云“季氏不臣,而其邑宰数畔”者,僭礼乐,逐昭公,是不臣也。昭十二年,南蒯以费畔,又公山弗扰以费畔,是数畔也。
○注“去之汶
上,
北如齐”
○正义曰:《地理志》云:汶
泰山莱芜西南
济。在齐南鲁北,故曰
北如齐。
伯
有疾,
曰:“伯
,弟
冉耕。”
问之,自牖执其手,包曰:“
有恶疾,不
见人,故孔
从牖执其手也。”曰:“亡之,孔曰:“亡,丧也。疾甚,故持其手曰丧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包曰:“再言之者,痛惜之甚。”
[疏]“伯
”至“疾也”
○正义曰:此章孔
痛惜弟
冉耕有德行而遇恶疾也。伯
,冉耕字也。有疾,有恶疾也。“
问之,自牖执其手”者,自,从也。伯
恶疾,不
见人,故孔
问之,从牖执其手也。“曰:亡之”者,亡,丧也。疾甚,故持其手曰:“丧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者,行善遇凶,非人所召,故归之于命,言天命矣夫!斯,此也。此善人也,而有此恶疾也。是孔
痛惜之也。再言之者,痛惜之甚。
○注“
曰:伯
,弟
冉耕。”
○正义曰:《史记·弟
传》曰:“冉耕字伯
。”郑玄曰:“鲁人。”
○注“包曰:伯
有恶疾”
○正义曰:恶疾,疾之恶者也。《淮南
》云:“伯
癞。”
曰:“贤哉,回也!一箪
,一瓢饮,孔曰:“箪,笥也。”在陋巷,人不堪甚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孔曰:“颜渊乐
,虽箪
在陋巷,不改其所乐。”
[疏]“
曰”至“回也”
○正义曰:此章叹颜回之贤,故曰:“贤哉,回也!”云“一箪
,一瓢饮”者,箪,竹
。
,饭也。瓢,瓠也。言回家贫,唯有一箪饭,一瓠瓢饮也。“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者,言回居
又在隘陋之巷,他人见之不任其忧,唯回也不改其乐
之志,不以贫为忧苦也。叹
之甚,故又曰:“贤哉,回也!”
○注“孔曰:箪,笥也”
○正义曰:案郑注《曲礼》云:“圆曰箪,方曰笥。”然则箪与笥方圆异,而此云“箪,笥”者,以其俱用竹为之,举类以晓人也。
冉求曰:“非不说
之
,力不足也。”
曰:“力不足者,中
而废。今女画。”孔曰:“画,止也。力不足者,当中
而废。今女自止耳,非力极。”
[疏]“冉求曰”至“女画”
○正义曰:此章勉人学也。“冉求曰:非不说
之
,力不足也”者,弟
冉求言己非不说乐
之
而勤学之,但以力不足故也。“
曰:力不足者,中
而废。今女画”者,画,止也。此孔
责冉求之不说学也。言力不足者,当中
而废。今女自止耳,非力极也。
谓
夏曰:“女为君
儒,无为小人儒。”孔曰:“君
为儒,将以明
。小人为儒,则矜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