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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和,谓闺门之内行也。容,谓容貌也。主
,谓善
,
所以观士也。故书舞为无。杜
读和容为和颂,谓能为乐也。无读为舞,谓能为六舞。玄谓和载六德,容包六行也。庶民无
礼,因田猎分禽则有主
者,张
之,无侯也。主
、和容、兴舞,则六艺之
与礼与乐”是也。今此注二曰和容,衍和字。五曰兴武,武当为舞,声之误也。云“天
三侯,以熊虎豹
为之”者,《周礼·天官·司裘职》云:“王大
,则共熊侯、虎侯、豹侯,设其鹄。诸侯则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则共麋侯,皆设其鹄。”注云:“大
者,为祭祀
。王将有郊庙之事,以
择诸侯及群臣与
国所贡之士可以与祭者。
者可以观德行,其容
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诸侯,谓三公及王
弟封于畿内者。卿大夫亦皆有采地焉。其将祀其先祖,亦与群臣
以择之。凡大
各于其
。侯者,其所
也,以虎熊豹麋之
饰其侧,又方制之以为稾下為芋,谓之鹄,著于侯中,所谓
侯。王之大
,虎侯,王所自
也;熊侯,诸侯所
;豹侯,卿大夫以下所
。诸侯之大
,熊侯,诸侯所自
;豹侯,群臣所
。卿大夫之大
,麋侯,君臣共
焉。凡此侯
,虎九十弓,熊七十弓,豹麋五十弓,列国之诸侯大
,大侯亦九十,参七十,
五十,远尊得伸可同耳。所
正谓之侯者,天
中之则能服诸侯,诸侯以下中之则得为诸侯。郑司农云:‘鹄,鹄
也。方十尺曰侯,四尺曰鹄,二尺曰正,四寸曰质。’玄谓侯中之大小,取数于侯
。《乡
记》曰:‘弓二寸以为侯中。’则九十弓者,侯中广丈八尺;七十弓者,侯中广丈四尺;五十弓者,侯中广一丈。尊卑异等,此数明矣。《考工记》曰:‘梓人为侯,广与崇方,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然则侯中丈八尺者鹄方六尺,侯中丈四尺者鹄方四尺六寸大半寸,侯中一丈者鹄方三尺三寸少半寸。谓之鹄者,取名于鳱鹄,鳱鹄小鸟而难中,是以中之为隽。亦取鹄之言较,较者直也。
所以直己志。用虎熊豹麋之
,示服猛讨迷士惑者,
者大礼,故取义众也。士大
,士无臣,祭无所择也。”
贡
去告朔之饩羊,郑曰:“牲生曰饩。礼,人君每月告朔,于庙有祭,谓之朝享。鲁自文公始不视朔。
贡见其礼废,故
去其羊。”
曰:“赐也!尔
其羊,我
其礼。”包曰:“羊存犹以识其礼,羊亡礼遂废。”
[疏]“
贡”至“其礼”
○正义曰:此章言孔
不
废礼也。“
贡
去告朔之饩羊”者,牲生曰饩。礼,人君每月告朔于庙,因有祭,谓之朝享。鲁自文公怠于政礼,始不视朔,废朝享之祭。有司仍供备其羊。
贡见其礼废,故
并去其羊也。“
曰:赐也!尔
其羊,我
其礼”者,此孔
不许
贡之
去羊,故呼其名而谓之曰:“赐也!尔以为既废其礼,虚费其羊,故
去之,是
其羊也。我以为羊存犹以识其礼,羊亡礼遂废,所以不去其羊,
使后世见此告朔之羊,知有告朔之礼,庶或复行之,是
其礼也。”
○注“郑曰”至“其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