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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曰:云“父母全而生之,已当全而归之”者,此依郑注引《祭义》乐正
之言也。言
之初生,受全
于父母,故当常自念虑,至死全而归之,若曾
“启手启足”之类是也。云“故不敢毁伤”者,毁谓亏辱,伤谓损伤。故夫
云:“不亏其
,不辱其
,可谓全矣。”及郑注《周礼》“禁杀戮”云“见血为伤”是也。○注言能至其后。正义曰:云“能言立
行此孝
”者,谓人将立其
,先须行此孝
也。其行孝
之事,则下文“始于事亲,中于事君”是也。云“自然名扬后世,光荣其亲”者,皇侃云:“若生能行孝,没而扬名,则
有德誉,乃能光荣其父母也。”因引《祭义》曰:“孝也者,国人称原然,曰:幸哉!有
如此。”又引《哀公?a "zggdwx/baopuzi/51。html">省烦瓶鬃佣栽唬骸熬?右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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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邢柔幔?庆妒吕碛兄帐家病?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
。(言行孝以事亲为始,事君为中。忠孝
著,乃能扬名荣亲,故曰终于立
也。)
[疏]夫孝至立
。○正义曰:夫为人
者,先能全
而后能行其
也。夫行
者,谓先能事亲而后能立其
。前言立
,末示其迹。其迹,始者在于内事其亲也;中者在于
事其主;忠孝皆备,扬名荣亲,是终于立
也。○注言行至
也。○正义曰:云“言行孝以事亲为始,事君为中”者,此释始于事亲,中于事君也。云“忠孝
著,乃能扬名荣亲,故曰终于立
也”者,此释终于立
也。然能事亲事君,理兼士庶,则终于立
,此通贵贱焉。郑玄以为“父母生之,是事亲为始。四十
而仕,是事君为中。七十致仕,是立
为终也”者,刘炫驳云:“若以始为在家,终为致仕,则兆庶皆能有始,人君所以无终。若以年七十者始为孝终,不致仕者皆为不立,则中寿之辈尽曰不终,颜
之
亦无所立矣。”
《大雅》云:‘无念尔祖,聿?厥德。’(《诗·大雅》也。无念,念也。聿,述也。厥,其也。义取恒念先祖,述?其德。)
[疏]大雅至厥德。○正义曰:夫
叙述立
行
扬名之义既毕,乃引《大雅·文王》之诗以结之。言凡为人
孙者,常念尔之先祖,常述修其功德也。○注诗大至其德。○正义曰:云“无念,念也”“聿,述也”此并《
传》文;“厥,其也”《释言》文。云“义取常念先祖,述?其德”者,此依孔传也。谓述修先祖之德而行之。此经有十一章引《诗》及《书》。刘炫云:“夫
叙经,申述先王之
。《诗》、《书》之语,事有当其义者,则引而证之,示言不虚发也。七章不引者,或事义相违,或文势自足,则不引也。五经唯《传》引《诗》,而《礼》则杂引,《诗》、《书》及《易》并意及则引。若泛指,则云‘《诗》曰’、‘《诗》云’;若指四始之名,即云《国风》、《大雅》、《小雅》、《鲁颂》、《商颂》;若指篇名,即言‘《勺》曰’、‘《武》曰’:皆随所便而引之,无定例也。”郑注云:“雅者,正也。方始发章,以正为始。”亦无取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