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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
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孟
曰:《凯风》言“莫
母心”母心不悦也,知亲之过小也。《小弁》曰“行有死人,尚或?堇之”而曾不闵己,知亲之过大也。愈,益也。过已大矣。而孝
不怨思其亲之意何为如是!是益疏之
也,故曰不孝。矶,激也。过小耳,而孝
激,辄怨其亲,是亦不孝也。孔
以舜年五十而慕其亲不殆,称曰孝之至矣,孝之不可以已也。知
叟讥《小弁》为不得矣。)
[疏]“公孙丑”至“而慕”○正义曰:此章指言生之膝下,一
而分,
息呼
,气通于亲,当亲而疏,怨慕号天,是以《小弁》之怨,未足以为愆也。“公孙丑问曰:
曰:《小弁》,小人之诗也”
,齐人也,公孙丑问孟
曰:
有云《小弁》之诗,是小人之诗也。“孟
曰:何以言之”孟
又问孙丑,以谓
何以言为小人之诗。“曰怨”孙丑又答之,曰为其有怨也。“曰:固哉!
叟之为诗也”又至“为诗也”固,陋矣;
老,孟
称曰叟,盖叟,长老之称也。孟
曰:陋哉!
叟之谓此诗为小人之诗也。今且托以有人于此,是为越南蛮人,被人弯弓而
之,则己见之,则但谈笑而
之也,此无他,是与越人疏也。其兄如被人弯弓而
之,则己见之必垂涕泪,号泣而
之,此无他,是与兄为亲也。《小弁》之诗,其辞有怨,是亲亲之故也。亲亲,仁
也。陋矣夫,
之谓此诗为小人之诗也,然孟
所以重言之,
诮
不达诗人之意之甚者也。“曰《凯风》何以不怨”公孙丑再问孟
,然则《凯风》亦孝
之诗也,何以独不怨?《凯风》,《邶风》之诗也。“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至“五十而慕”者,孟
又答之曰:《凯风》之诗,是亲之过小者也,以诗观之,有曰“有
七人,莫
母心”是为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之诗,是亲之过大者也,以诗观之,有曰“何辜于天,我罪伊何”是则怨以责己,为亲之过大者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慕之,是益疏其亲也。亲之过小而怨之,是怼其亲也,是谓父母不可以矶激之者也。是亲之过大者,以其幽王信褒姒谗言,疏太
宜臼之亲,非特放之,又将以杀之,是以《小弁》为太
之傅作焉,而著父之过为大者也。亲之过小者,以其先王制礼,夫死,妻稚
幼,然后其妻始与?人,今七
之母,则非稚齿
幼者也,乃反不安其室而
去嫁,是以《凯风》
孝
,以著母之过为小者也。故曰益疏其亲而不怨慕之者,是不孝者也;谓父母不可激之者,是亦不为孝也。云矶者,盖矶,激也,若微切以
激之,以几谏者也,譬如石之激
,顺其
而激之耳。今乃谓亲之不可几谏,安得谓孝
乎?所以云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又引孔
有云舜其为至孝者耳,以其但亦五十之年,尚能慕亲矣。孟
又引以此,盖谓至孝则当怨慕之也。然则《小弁》之怨,安得谓为小人乎!宜
所以见诮于吾孟
矣。○注“伯奇仁人,而父
之”至“何辜于天”○正义曰:
《史记》云:幽王嬖
褒姒,姒生
伯服,幽王
废太
,太
母申侯女而为后,后幽王得褒姒,
之,
废申后,并去太
宜臼,以褒为后,以伯服为太
。后立为平王者,是宜臼者也。以此推之,则伯奇,宜臼也。故《小弁》之诗注云:“幽王娶申女,生太
宜臼。又娶褒姒,生
伯服,立以为后,而放宜臼,将杀之。故也。○注“《凯风》”至“《小弁》曰行有死人,尚或?堇之”○正义曰:《凯风》,
孝
之诗也。云“莫
母心”者,注云:
,安也。言有
七人,无以安母之心也。云“行有死人,尚或?堇之”者,注云“?堇,路冢也”笺云:“相视投掩之行
也,视彼人将掩兔,尚有先驱走之者,
中有死人,尚有覆?堇之成其?堇者,言其心所不忍也。”
宋??将之楚,孟
遇于石丘,曰:“先生将何之?”(宋??,宋人名??,学士年长者,故谓之先生。石丘,地名也。
遇,问
何之也。)曰:“吾闻秦、楚构兵,我将见楚王说而罢之。楚王不悦,我将见秦王说而罢之。二王我将有所遇焉。”(??自谓往说二王,必有所遇,得从其志也。)曰:“轲也请无问其详,愿闻其指,说之将何如?”(孟
敬宋??,自称其名曰轲。不敢详问,愿闻其指,
如何说之。)曰:“我将言其不利也。”(??曰:“我将为二王言兴兵之不利也。)曰:“先生之志则大矣,先生之号则不可。先生以利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利,以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利也。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
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
、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孟
曰:先生志诚大矣,所称名号不可用也。二王悦利罢三军,三军士乐之而悦利,则举国尚利以相接待,而忘仁义,则其国从而亡矣。)先生以仁义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仁义而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仁义也。为人臣者,怀仁义以事其君;为人
者,怀仁义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仁义以事其兄:是君臣、父
、兄弟去利怀仁义以相接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何必曰利?”(以仁义之
,不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