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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天下之民。然而诸侯不能尊敬之者,孟
亦且不见也,虽召之而不往,以其不肯枉尺以直寻。十寸曰尺,八尺曰寻。《史记》云:孟
既通,游事齐,齐宣王不能用。?梁,梁惠王不果所言。是皆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而莫有能听纳其说者。孟
亦自知遭苍姬之讫录,值炎刘之未奋。
不得佐兴唐虞雍熙之和,退不能信三代之馀风,耻没世而无闻焉。是故垂宪言以诒后人。仲尼有云:我
托之空言,不如载之行事之
切著明也。
[疏]“孟
”至“著明”也。○正义曰:此叙孟
自知
不行于世,耻没世无名闻,故慕仲尼托之空言而载之行事也。言孟
生于六国之时,当衰周末,又遇汉之未兴,上不得辅起唐虞二世之治,下不能伸夏商周三代之风化,自愧没一世而无名闻,所以垂法言以贶后人。故托慕仲尼周
忧世,既不遇,乃退而与万章之徒叙《诗》、《书》而作此七篇也。赵氏意其然,乃引孔
之言而明孟
载七篇之意也。云苍姬者,周以木德王,故号为苍姬,姬,周姓也。云炎刘者,汉以火德王,故号为炎刘,刘,
祖之姓氏也。
于是退而论集所与
第弟
公孙丑、万章之徒难疑答问,又自撰其法度之言,著书七篇,二百六十一章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包罗天地,揆叙万类,仁义
德
命祸福粲然靡所不载。
[疏]“于是”至“不载”○正义曰:此叙孟
退而著述篇章之数也。《史记》云:孟
所
者不合,退而与万章之徒叙《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
》七篇。云二百六十一章者,合七篇之章数言也。据赵氏分章则《梁惠王》篇凡二十有一章《公孙丑》篇凡二十有三章《滕文公》篇凡十有五章《离娄》篇凡六十一章《万章》篇凡十有八章《告
》篇凡三十有六章《尽心》篇凡八十有四章总而计之,是二百六十一章也。云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者,合七篇而言也。今计《梁惠王》篇凡五千三百三十三字,《公孙丑》篇凡五千一百二十字,《滕文公》篇凡四千五百三十三字,《离娄》篇凡四千二百八十五字,《万章》篇凡五千一百二十字,《告
》篇凡五千五百三十五字,《尽心》篇凡四千一百五十九字,总而计之,是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也。云“包罗天地”至“靡所不载”者,言此七篇之书,大而至于天地,微而至于昆?草木,又次而至于
命祸福,无有不载者也。然而篇所以七者,盖天以七纪璇玑运度,七政分离,圣以布曜,故法之也。章所以二百六十一者,三时之日数也。不敢比《易》当期之数,故取于三时。三时者,成岁之要时,故法之也。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者,可以行五常之
,施七政之纪,故法五七之数而不敢盈也已。
帝王公侯遵之,则可以致隆平,颂清庙。卿、大夫、士蹈之,则可以尊君父,立忠信。守志厉
者仪之,则可以崇
节,抗浮云。
[疏]“帝王”至“浮云”○正义曰:此叙《孟
》之七篇书为要者也。言上而帝王遵循之,则可以兴升平之治,次而公侯遵循之,则可以颂清庙。云“颂清庙”者,言公侯可以此助祭于天
之庙也。《诗》有《清庙》之篇以祀文王,注云:“天德清明,文王象焉,故祭而歌此诗也。”笺云:“诸侯有光明著见之德者,来助祭也。”卿、大夫、士蹈之,则可以尊钦君父,主其忠信。守志厉
者仪而法之,则可以此崇其
节而抗富贵如浮云。云帝王公侯卿大夫士者,盖帝以德言,王以业言,卿有诸侯之卿,有大夫之卿;士有中士,有下士。公侯是周之爵,所谓公侯伯
男,凡有五等是也。自帝王以下言之,则有公侯;自公侯以下,则有卿;自卿以下,则有大夫;自大夫以下,则止于有士也。
有风人之托
,二雅之正言,可谓直而不倨,曲而不屈,命世亚圣之大才者也。
[疏]“有风”至“者也”○正义曰:此叙《孟
》七篇有风人二雅之言,为亚圣者也。如对惠王
以与民同乐,故以文王灵台灵沼为言;对宣王
以好货
与百姓同之,故以太王厥妃为言;论仁则托以?为喻,论
则托以
山之木为喻:是皆有风人之托
言也。云二雅之正言者,如引他人有心、予忖度之,乃积乃仓,古公?父来朝,走
不失其驰,舍矢如破,几此之类,是皆有二雅之正言也。故可谓直其辞而且不失之倨傲,曲其辞而且不失之屈枉,而《孟
》诚为间世亚圣之大才者也。言孟
之才比于上圣人之才,但相王天而已,故谓亚圣大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