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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民(4/4)

验或磨练的习俗,这法名为“暴法”(Infant exposure),弃传说则是这习俗遗迹的反映,弃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有神)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此诗第三章中的弃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的农作多、产量、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有荏菽、麻、麦、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苗、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周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田是田地,四像田中密植的农作,可见周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著名的农作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周民族与稷这农作密联系。那么对于稷究竟是哪一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帝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叹之词,是称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周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 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象仍落实在后稷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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