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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才右文(5/7)

答,却有泪掉落在地,这明明是有隐情!陆陇其心想,不他一,不会吐实。

“哼!”他冷笑说:“事无不可对人言,如果你的钱,来路清白,为什么说不?”

姓余的倏然变,悲痛相激,忍不住痛哭失声“大老爷,我实说了吧!”他好不容易才挤一句话来“是卖女儿的钱!”

这一下害得陆陇其也是颜大变,放缓了声音说:“你女儿多大,卖给哪家?细细说给我听。”

姓余的无法从容陈述,哽咽着说了个大概,他有个十六岁的女儿,尚未许亲;为了钱粮征收不足,便要连累“大老爷”的“考成”于“前程”有碍,因此,将女儿卖给了邻家的儿。卖得的钱,也不过刚刚够完速欠,因为邻家的境况也不好。

完速欠不是为了免于受责,而是不忍连累县官的“考成”;陆陇其心里越发难过,也就越发不能不问个清楚。

“你那女儿卖与邻家,是作偏房,还是算正室?”

“也不是偏房,也不是正室。他家把钱都凑了给我来完粮,办不起喜事,我也一都没有陪嫁。就在今夜,悄悄把我女儿从后门送了过去‘圆房’,就算成了亲。”姓余的说到这里,大概是觉得太委屈了女儿,噎噎地哭得好不伤心。

“你莫难过!”陆陇其说“等我先找了你邻家来再说。你也带了你女儿来,我自有理。”

于是陆陇其派人找了男女两造到县衙门,在后堂接见:邻家姓陈,父两个,问了老陈,确实是买了一个儿媳妇;他那儿学的虽是木匠,品貌不算蠢,也略略识得文字,只是余家的女儿,无论如何是女家委屈。

老余的女儿名叫寿姑,中人之姿而气度极好,不带丝毫小家气;陆陇其跟他太太商量,要把寿姑认作义女。陆夫人极其贤惠,而且也寿姑的端庄和孝顺,欣然许诺,把她陪嫁的一枝玉钗和一副宝石耳环,赠予义女,作为陪嫁。陆陇其又传鼓把寿姑送到陈家合党。一时传为谈。

不过一个老百姓,完粮的钱的来路,陆陇其心有所疑,都要寻问底,探明究竟,何况是诬良为盗?所以捕快们都死心塌地,绝不去动那些歪脑,打算着想蒙混了事。但是缉凶也不容易,一元见证,二无线索,唯有下磨工夫,到茶坊酒肆、书场澡堂去慢慢查访。

“回禀大老爷,”李书办有个要求“捕快们有个计较,要假真凶已获,就是那个杀猪屠夫;这是个障法,真凶以为有人替罪,可以安然无事,人就大意了,捕快才有机会把他找来。”

“可以!”陆陇其说:“这一案尚未申详上去,不必报盗杀——本来也还不知,是不是盗杀?或者另有仇家,或者有人一时见财起意。都未可知。”

李书办打文书,报的是“是仇是盗,尚在鞠问”同时在外面放风声去,说是仇杀无疑。那些捕快们,表面不动声,暗地里则在加缉查;果然,不久发现一个以前有案而久未面的小贼,衣衫光鲜,得意洋洋。问他钱的来路,却是支吾其词,没有个可以令人相信的解释。这就不用客气了,下手抓到班房里,一讯而昭;然后请大老爷坐堂,指供历历,绝无虚假,这件命案是确确实实,漂漂亮亮地破获了。

等把获盗定罪的公文,申详上台,到了慕天颜那里,一件公文化两件,谋财害命一案,报到刑;杀人偿命,依律定了“斩监候”的死罪,自然照准,只待秋后“勾决”斩。

另外还有一案,是专门对付陆陇其的;慕天颜劾他“讳盗”奏章到京,照例“议奏”;这个是六之首的吏,考官员功过的一司叫“考功司”司里为首的叫“掌印郎中”下面有郎中、员外、主事等等官员,分职办事,统名“司官”

司官是不懂公事的,读过书的懂理;那些满洲的官司,没有读过书的,懂人情世故,他们官谈公事,就靠情理来判断是非曲直。然而公事并不是讲情理的;第一要讲“例”过去像这类案是如何如何办理,就叫“成例”这些成例只有一人知,就是书吏,又名书办——这是个世袭的职位,虽有“三年退卯”的规矩,其实换名不换人,张三是他,李四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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